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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公民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形成侵权赔偿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土地使用权被侵害且造成了经济损失。侵害公民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有来自于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中的侵权行为,也有来自于不正当的行政干预行为,尤其是对“四荒”拍卖过程中的侵害土地使用权行为,必须依法认定侵害土地使用权的侵权责任构成,甄别侵权责任人或单位。构成侵害公民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赔偿,同时还应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
"八二《宪法》"历时30多年的社会变迁,有关土地制度的条款已经过四次修正,但其内容仍然存在与社会现实诸多的矛盾与冲突,《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权威受到挑战,修改《宪法》有关土地制度条款的内容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改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国家所有制,统一城乡土地国家所有;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实行城乡分区、分类管理;国家根据法律规定严格监管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转让等,已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受限制用益物权"界定,彰显着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困境。只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属性进行重新的审视,将其界定为"超用益物权"或者"类所有权",才能回归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本性,从而作为制度革新的理论基础,推导出我国应当放宽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抵押融资的限制,赋予宅基地使用权完全财产性权利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施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用途管制以及农村金融供给等配套制度,才能保证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融资的顺畅运行。  相似文献   

4.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流转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农村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应遵循自愿原则、有偿性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登记原则。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通过转让、入股、四荒拍卖、竞价承包、反租倒包等多种形式实现流转。  相似文献   

5.
法释[2005]6号第20条对“四荒”土地之上的“一地数包”问题规定了相应的效力规则。但该规则忽略了恶意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误用了民法的占有原则,违背了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法理。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取得方式上实行的是登记要件主义,以此为出发点,可以将“一地数包”区分为承包方均已经登记、均未登记、有的登记有的未登记等几种情况,分别构建不同的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抵押的运行实践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农村土地抵押的客体是土地使用权,囿于现行法律规范不同类型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具有不同的抵押能力;土地权利形态的多元化趋向在各地区的土地市场化运作模式中得以显现,不同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形态能否抵押取决于立法选择.农村土地抵押制度的完善有赖于建设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规范体系,健全农村土地登记公示制度,设立农村土地银行和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体系,以及构筑农村土地抵押融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7.
用益物权确权在城市更新土地法制保障中居于基础地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问题主要表现为届满续期和收回产生的问题。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存在规划、颁证确权、缺乏管理细则等问题。宅基地使用权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登记规则不够规范、收益权能缺失、取得、转让与收回的规定不明等。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对空间利用的权利,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新形态,确权问题主要在于分层空间客体确定,以及其与其他权利的关系处理。针对城市更新中的确权问题,完善法律制度应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运用体系思维,实现城市更新土地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进行土地产权的权利化构造,平衡国家、集体、村民、非村民之间的利益。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的土地使用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对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性质进行了探讨,认为它是区别于作为充分物权的所有权的一种用益物权.作者还综合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论述了对土地的各种使用方式和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消灭及保护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抵押是确立不久的一种新的法律制度,已有的立法规定尚不系统、完备,理论上的研究也比较薄弱。在实施这一法律制度中,有许多理论问题需要探讨和研究。所以,本文就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有关法律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期引起对此问题的深入研究。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性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享有的对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从变卖土地使用权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土地使用…  相似文献   

10.
沿海滩涂上的物权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沿海滩涂是一种重要的土地资源和空间资源,其中潮上带和潮间带的法律性质是土地,所有权可以属于国家,也可以属于农民集体;潮下带部分本质上属于海域,所有权只能属于国家;自然淤积形成的滩涂所有权归属应该按附合规则确定。沿海滩涂上的使用权,既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又有海域使用权,并且海域使用权有向土地使用权转化的可能。滩涂利用发生冲突时,应按效益原则解决开发利用中的纠纷。  相似文献   

11.
“占地运动”是美国西部开发运动的重要一面。其持续时间长,它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美国公共土地的法律处置及土地制度;由“占地运动”而出现的“占地法”,扩大了美国私人产权的内容;“占地运动”及相关法律促进了西部土地的流转,提高了西部土地的利用率。这有益于19世纪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从“一户一宅”的视角探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比较混乱。现行立法对户的内涵的界定比较模糊,使得“一户多宅”现象较为突出。房屋继承后,“地随房走”原则的贯彻,促使“一户多宅”现象更加严重。宅基地使用权获得后,有时并不立即建造房屋,造成宅基地使用权取得与建造房屋的目的相脱离。作者认为,法律应该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与房屋的建造之间规定一定的期限。农村因继承房屋而能否实际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具体分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自主性的增加,在农村的经济发展中,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的现象频繁发生,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转让合同纠纷却不断增多,由于法律对合同效力问题没有做出明晰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土地转让合同的效力成为实践中的难题。本文从相关法律的立法本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进行论证,以期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4.
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会引起许多矛盾和冲突,立法应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要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必须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必须为其提供通畅的救济渠道。另外,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克服的弊端,法律上应当提供复数的农地经营模式以供农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相似文献   

15.
浅析《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建立在集体所有权之下的一种新型用益物权,其长期性和稳定性对于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保证农业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权利的稳定性和权利的维护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但是,该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界定及在妇女承包权益维护上仍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相似文献   

16.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律关系主体、抵押的设立和实现等进行了一系列改造。在土地经营权的抵押中应当明确“农户”的法律地位以及农户内部成员间的共同共有关系,并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明确抵押权的设立采用登记生效主义。规定物上代位权以保护抵押权人,引入涤除权以保护土地经营权再流转情况下的抵押物买受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律适用必须基于物权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多个部门法,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体系并健全相应的运行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7.
农地股份合作制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近些年发展速度缓慢。分析其原因,关键在于未做到因地制宜,股份合作组织形式定位不清,政企不分,股份合作偏重收益分配、忽视产权制度建设,并且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加快农地股份合作制的发展提出建议,即明确产权组织形式、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制度改革,加快立法进程等。  相似文献   

18.
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是土地法制改革中的一项核心议题,它在现行土地法体系的多重目标和逻辑下存在显著的制度冲突和权利限制问题,破题的关键是厘清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逻辑和原则。这要求将财产权逻辑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逻辑主线,将多元目标拣选、提炼为两项原则——即农民权利实现机会和承包经营权益的绝对保障,并以这两项原则划定财产权逻辑的适用前提,而未被转化为原则的其他目标则只能在不违背主线逻辑的前提下设定和适用为该目标服务的规则。在此基础上,制度改革的思路将趋于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同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经营权共同构成三层次的权利体系。集体所有制仍然是制度前提,土地经营权将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非土地所有权)为基础获得创设并承载旧制度未竟的使命,就长期而言,曾施加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转让、抵押、期限上的限制将逐渐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再分配将吸纳更多授权性(自治性)规范,但出于经验性考虑,短期内的制度调整仍有待变通设计与实施。  相似文献   

19.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权利,其性质是新型的用益物权,作为农民最重要的民事权利,法律应允许农民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同时法律也应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20.
出租是土地经营权流向家庭农场的主要方式,租赁权是家庭农场土地权利的主要构成部分。租赁权不属于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决定了土地经营权抵押不能解决大多数家庭农场的融资困难。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制约因素还包括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不完善、土地经营权严格的转让条件、土地经营权的用途管制等。土地经营收益权是土地经营权人或者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依法享有的收取自然孳息的权利。土地经营收益权质押在主体范围、设立难度、权利实现和农业经营等方面,远比土地经营权抵押更具优势。土地经营收益权质押为解决家庭农场的融资困境提供了新的思路,并在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的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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