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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基于协同主义的理念,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应当负担事案解明义务,即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促进诉讼进程,当事人应当陈述相关事实、提交相关证据。当事人的事案解明义务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原则性规定,而是在特定条件下才应当承担的义务,法官对于违反事案解明义务的行为应当酌情给予制裁。我国民事诉讼引入当事人事案解明义务可能存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的障碍,但由于协同主义理念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有生存的土壤,故旨在实现当事人之间实质平等的当事人事案解明义务也就有了探讨的必要。  相似文献   

2.
当事人的"不知陈述"是指不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向法院明确表示不知道或不记得的陈述,是介于自认与否认之间的一种特殊形态的陈述。从诚实信用原则、真实完全义务、具体化义务以及事案解明义务的法理分析,既要对违反上述法理的不知陈述行为进行合理规制,同时也应允许当事人因时间、认知等客观因素确实不知或不记忆而为不知陈述。在对当事人不知陈述行为效力的评价方式上,德国法的要件许可式在我国缺乏制度土壤,我国宜采用法官自由裁量的方式,法官应结合生活经验,考量所陈述的事实与当事人之间的关联程度、陈述的事实距离诉讼的时间间隔以及当事人不能作出明确陈述的原因是否合理等因素后,综合作出判断,既不能全盘推定为争执,也不能无限制地拟制为自认。  相似文献   

3.
走向动态: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具体化义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诉当事人的具体化义务是指当事人应当就其主张进行详细表明,其主体是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以及第三人,客体是当事人的事实陈述。应负主张责任一方当事人的具体化义务的程度应依保障辩论主义实现的目的而定,而相对方的具体化义务程度主要根据应负主张责任一方主张的具体化程度确定。具体化义务可能因为证明责任减轻或事案解明义务得以减轻。具体化义务与修正辩论主义下的真实义务、诉讼促进义务、法官的阐明义务以及权利保障均有密切关联。我国民诉立法关于当事人主张或抗辩的规定不仅粗疏,而且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违反诉讼认识过程性的缺陷。为此,法官应当灵活运用法解释论,并妥适行使阐明权,敦促当事人及时提出主张。  相似文献   

4.
我国主流的证明责任理念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事实主张应当提供证据,不提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时应当承担败诉后果,这一观点是值得反思的。证明责任理论是法律适用的例外,即当当事人的的事实主张被证明为真实或虚假时,法官只需适用或不适用相应的法律规范即可作出判决,但当事实真伪不明时,逻辑上法官处于法律适用的两难境地。为了帮助法官完成判决义务,才产生了证明责任理论。所以,时下过分夸大证明责任对于裁判的意义,是不恰当的。   相似文献   

5.
法院在审查婚姻登记行为的合法性时,应以认定事实错误或未对事实进行充分说明或调查等内容违法事实为依据,判断其行为本身是否违法。在认定婚姻登记机关是否尽到审查义务方面,原则上应依据"行政程序中的职权调查主义",对作为其决定标准的事实,在职务上予以说明,如有必要,并应为充分的调查和提出证明。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如一方当事人提供虚假身份证明,致使另一方当事人及第三方合法权益受损,出于保护交易安全的考虑,登记机关应进行实质审查。对尚未尽到注意义务或仅实施形式审查的登记行为,应视为违反审查义务,在一方当事人提出质疑时,由登记机关予以撤销。  相似文献   

6.
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对于“瞬间违法”的案件可以适用当场处罚程序,其证据困境主要发生在当事人违法事实发生时,只有执法人员一人在场的情况.对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由于缺乏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往往遭遇证据不足的尴尬.问题的解决取决于行政机关用什么作为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在类似廖宗荣案的“瞬间违法”案件中,行政机关并非无法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尽管只有执法人员一人在案件现场,但执法人员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可以利用技术性的方法转化为当事人陈述、现场笔录或者证人证言,以因应行政诉讼中对证据的需要.  相似文献   

7.
论既决事实     
既决事实是法院确定的终局判决所确认的事实。既决事实 ,对于将来的相关案件具有预决效力 ,这种效力源于判决的效力。适用既决事实属于法院的职责 ,法院应主动查明适用 ;当事人或控辩双方也可以申请法院适用。在我国诉讼实践中 ,适用既决事实存在障碍 ,文中列举了主要障碍并提出了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8.
随着各国以集中审理原则为目标所进行的民事案件审理制度改革的强化,相关理论的研究也不断深入。为实现集中审理,有必要课予当事人协力迅速进行诉讼之义务,促使当事人将其所掌握的事实、证据及相关诉讼资料,尽可能于诉讼程序较前阶段提出。我国对于当事人诉讼促进义务的分析和研究相对比较薄弱,在国内诸多民事诉讼相关著作与论述中,虽偶有涉及,却始终缺乏系统性阐述,文章将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9.
通过比较,不难发现外国法在性质上是由本国法赋予其效力的特殊法律,而在证明方式上类似于一般事实。外国法查明义务由法院和当事人共同承担,法院依职权查明外国法是代替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立法不应该对外国法查明制度途径作过多限制,外国法可以通过包括专家证言在内的多种方式证明。在外国法不能证明时,应考虑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其他国家法律,无须一概转而适用法院地法。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型的条件下,辩护律师对事实的真实义务,应理解为辩护律师有依据事实进行辩护的义务,即善意地依据其认为是真实的事实进行辩护的义务;辩护律师对法律的忠实义务,是法治国家法律至上原则的根本要求;辩护律师对于诉讼中所得知的不利案件事实或未曾被发现控诉的罪行履行保密义务则构成了其对委托人(利益)的诚实义务之核心。当然,对于辩护律师的三种忠诚义务可能导致的内在冲突,必须贯彻法律正义的要求,在致力于法律正义实现的前提下予以协调。  相似文献   

11.
诉讼时效证明责任分配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时效是否已过属客观存在的事实,需要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予以证明,由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以“法律规范说”为证明责任分配理论基础,对诉讼时效证明责任进行分配,必须明确主张和抗辩在证明责任分配中的作用以及诉讼时效作为抗辩权的效力定位。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证明责任内涵应当包含“评价要素”,对于特定事实,证明责任承担者所举证据仅需要达到说服法官相信事实可能成立之程度。分配证明责任应当遵循证据所持、证据距离与诉讼效率等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未将量刑事实的证明责任进行区别对待,对公诉机关和法院的证明责任规定也不尽合理,更未规定证明责任转移规则。为最大程度实现量刑公正,应尝试对我国量刑事实的证明责任进行体系性完善,合理规定控方、被告人与被害人的证明责任,对立功、认罪认罚等量刑事实创设证明责任转移规则。  相似文献   

13.
故意犯罪案件中,侦查、起诉机关承担案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已经包括了承担犯罪动机的证明责任。正当防卫事由的实质意义在于对犯罪动机的根本否定。因此,不宜由被告人承担正当防卫事由的证明责任,而应当由侦查、起诉机关承担非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4.
证明责任分配指在民事诉讼中,当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由哪方当事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关于证明责任分配的学说多种多样。在我国,由于多种原因,现行法律对证明责任分配规定较为简单、笼统,并存在不少缺陷。因此,有必要对我国证明责任分配标准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司法实践中,对不当得利“获利无法律依据”要件证明规则存有较大分歧。(2018)最高法民终314号案例具有典型意义。根据通说法律要件分类说中之规范说,该要件属不当得利请求权发生(产生、形成)规范,应由请求权人(原告)承担证明责任。根据待证事实分类说,划分积极事实与消极事实的依据应是具体案件事实而非“获利无法律依据”的抽象表述,给付型不当得利中待证事实是“给付原因消灭的具体因由”,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属积极事实,应由请求权人证明。类型化对待说之合理性值得商榷。该要件之证明范围并不要求排除一切可能,请求权人仅证明自己主张的原因即可。二审法院的判决正本清源值得肯定。程序法困境之根源系实体法未明定“占有的推定效力”。  相似文献   

16.
储蓄机构和储户究竟应由哪一方承担存款冒领纠纷案件中身份证件真伪不明时的证明责任,理论上存有争议,实务中亦存在分歧,这无疑会对司法实践的顺利、合理开展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基于对证明责任在此类案件纠纷各方之间的具体分配规则之考量,应该由储户来承担此时败诉的不利后果。  相似文献   

17.
从不当得利的4个基本要件入手,分析了不当得利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分析认为,不当得利案件中4个法律要件的证明责任分配在一般情况下遵循法律要件分类说的基本规则,但是不当得利案件中消极事实的证明一概适用法律要件分类说不符合实质公平的要求。分析结果表明,要在证明责任上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对法律要件分类说进行突破,以减轻原告的证明责任;而对于"一方获利有无合法根据"这一要件的证明责任分配,应当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借鉴表见证明及消极要件分类理论的内容。  相似文献   

18.
证明模式与诉讼模式密切相关,诉讼模式的转型必然引起证明模式的变革。随着体现控辩双方合作、协商与合意的协商型刑事诉讼模式成为一种独立的制度形态,刑事证明模式也相应地呈现出合意取向。控辩双方在取证、举证等证明环节上开展一定程度的合作与协商,形成一种新型证明模式,即合意证明模式。合意证明模式与传统分立证明模式在证明目的、证明主体的地位、事实认定结构、证明方式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刑事合意证明模式为刑事证据契约提供了理念支撑及制度依托,刑事证据契约是合意证明模式的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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