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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扮演两种角色,即诉讼主体与证据方法。与之相对应的,当事人陈述分为诉讼主体的当事人陈述与证据意义的当事人陈述。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并没有区分这两种意义的当事人陈述,所以当事人陈述的证据价值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此,为了更好地发挥当事人陈述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可以通过设立当事人询问程序作为当事人陈述的程序场景,把证据意义的当事人陈述剥离出来,并对当事人本人陈述进行规制。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立了当事人询问制度,但是粗陋的规定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基于此,我们有必要通过参照证人作证规则、借助证明妨碍原理等方式完善当事人询问制度。  相似文献   

2.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一切案件的侦查、审判结论都必须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或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而没有其它证据,就不能定案。这是我国司法工作中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证据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之分。所谓直接证据,就是指直接反映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如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关于案情事实的真实供述和辩解,亲自耳闻目睹的证人的证言,被害人的正确陈述,都可以直接证明被告人是否进行犯罪这一主要事实,这就是直接证据。在民事案件中,借据、契约、房产证等,能够直接确定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3.
虽然民事诉讼法将当事人陈述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方法,但是当事人陈述本身的缺陷及其复杂性,具体运作程序的缺乏使其在民事诉讼实践中形同虚设。只有将当事人陈述准确定位于特定的阶段、并且只能是能够证据案件要件事实的陈述,不包括仅对案件要件事实的陈述,设置专门的询问当事人程序将证据法意义上的当事人陈述从当事人的众多陈述中区分开来,并对其在民事诉讼中的运作程序进行具体构建,才能发挥当事人陈述的积极作用,激活当事人陈述的证据价值。  相似文献   

4.
非罪化现象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但学界对此基本持反对立场。行政非罪化具有其合理性,出罪权的“诉讼过程”配置规律,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对于行政犯罪案件的先行管辖事实,共同构筑了行政执法机关非罪化处置的正当性基础。针对行政非罪化案件的管辖冲突,应当根据冲突主体的不同,确立相应的解决规则。非罪化的前提是行为构成犯罪,对于行政非罪化处置程序中涉嫌犯罪的证明,应当根据主客观违法事实,将证明责任合理地配置给行政机关和相对人。同时,为了控制行政执法机关非罪化处置权能,还应设置科学的听证制度、集体决定机制以及请示报告制度,以强化其内部控制。而在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的情形下,行政非罪化案件与“另案”应当保持事实认定的一致性和法律处罚的协调性。  相似文献   

5.
由于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证明标准是法律真实而不是客观真实,因此任何具体行政行为都存在着与客观真实不一致的潜在可能性,都可能会受到新证据的挑战.行政诉讼作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手段,应当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已有的证据而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所出现的新证据进行审查.行政相对人持有新证据应当首先向行政机关提出,在行政诉讼中应严格限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新证据.  相似文献   

6.
诉讼证据概念和特征一直以来都是证据法学界争议较多的问题之一。传统证据概念中的“事实说”以及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中的“材料说”都值得商榷;传统诉讼证据特征中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并非诉讼证据之特征,而是诉讼证据成为定案根据的要件或标准。在概念上,诉讼证据应定义为刑事诉讼控辩双方、民事和行政诉讼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用以证明自己诉讼主张的根据;由此,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应采四性说,即诉讼证明性、诉讼当事人性、案件信息承载性和诉讼时效性。  相似文献   

7.
商标权人鉴定结论在证据类型上不是鉴定结论,也不是书证、证人证言,而是当事人的陈述,其证明力较低。应当从陈述的动机与目的,内容是否完整、科学等方面,结合案件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商标权人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相似文献   

8.
行政处罚中听证中当事人的权利主要表现为被告知权,申请听证权,陈述、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等.只有在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这些权利得到了保障和维护,行政处罚的决定才会公平、公正、合法,才能实现程序正义,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正当目的.  相似文献   

9.
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行政认定书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普遍运用,但其运用缺乏直接法律依据,各地的操作也不够规范。行政认定书,在刑事诉讼中可以归为公文书证,但其不能获得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公文书证那样的优势证明力,而应根据其认定事项和认定原理,分为事实鉴识型认定书和性质认定型认定书,进行分别对待。其中,事实鉴识型认定书,具备证据意义,但在刑事诉讼中应当结合书证和鉴定意见的要求进行审查;性质认识型认定书,是一种法律意见,除非是用于证明一些特殊事项,否则一般不能用于认定案件主要事实,而是作为刑事办案参考和辅助性证据使用。  相似文献   

10.
事案解明义务,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不负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对于事实厘清负有对于相关有利及不利事实之陈述或说明义务,及为厘清事实而提出的相关证据资料或忍受勘验的义务。它具有修正传统辩论主义、削弱证明责任在裁判案件中的作用和实现当事人程序上平等之功能。事案解明义务的适用应采例外化的观点,界定其适用条件和适用对象。若违反该义务,拟制对方当事人所提出的主张或依据该证据证明的事实为真实。我国应研究立法上引入事案解明义务。  相似文献   

11.
论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如何认定犯罪中止,司法机关在办理中是仁者见仁,法学人士在讨论研究中是智者见智。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应以行为人自动停止犯罪并有效地阻止其他共犯利用其先前行为继续实施犯罪或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标准。  相似文献   

12.
对于行政许可违法的法律责任问题,人们往往是从行政许可实施违法的角度进行研究,而对于设定违法及其责任追究的探讨却相对薄弱。然而,行政许可设定一旦违法,其对相对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将会更大,因此,对许可设定的违法及其责任问题进行研究,以避免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不仅必要而且是非常有意义的。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对案件的深刻剖析,论述了认定合同的依据、广告行为的效力、公司与股东的责任以及公司主体的混同等重要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4.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面面观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国家贫困生资助政策实施以来,对贫困生帮助很大,同时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提出贫困生认定工作仍需要进一步采取各种相关配套措施,以推动和保障贫困生资助工作更好地开展。  相似文献   

15.
2012年3月,美国参议院通过修订《1930年关税法》的法案,以便对中国、越南等“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近几年,中美之间的贸易争端处于高发期,金融危机加剧了我国外贸出口中遭受的贸易摩擦。应尽快转变原有增长方式,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对少数国家的路径依赖,开拓多元化市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以实现我国外贸战略的转型升级。  相似文献   

16.
关于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有入库规则说、平等受偿说、优先受偿说等几种观点。从立法目的、法律功能、法律成本和效率、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中国司法解释的性质和来源来说, 中国应选择优先受偿说的观点, 赋予代位债权人优先受偿权, 建立代位权上优先受偿权的现代理念。  相似文献   

17.
涉农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在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统筹整合作为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原则的突破与平衡,加之其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地方财政自主权的边界范围,因而属于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现有的政府主导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模式在实践中面临很大困境,而法治保障模式不仅具有价值必要性,更有其独特的制度优势。在"法治财税"理念的指导下,法治首先必须尊重财税规律、逻辑与模式,在此基础上,对中央及各省份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文件规范中与法治财税规范意旨不符的部分进行分析、审核和修正,以尽快建立稳定权威的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法治方略,顺应新时期民生财政的发展要求,并促进央地财政关系的优化。  相似文献   

18.
作为现代武术发展史上的一个高峰,民国武术置身于当时人们追求"科学"的话语背景之中。以"传统"为特征的国术(武术)与当时的"科学"话语形成了较大的反差与抵牾。国术界要实现以武图强的远大抱负,国术的"科学化"问题首当其冲。鲁迅与陈铁生的论战围绕国术是否有提倡的必要展开,一方面为国术的科学化做了舆论上的铺垫,另一方面也促使国术界开始反思传统武术的痼疾。进而,国术界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展开了国术科学化的改造,其实质是确立发展国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为国术的进一步发展铺平了道路。  相似文献   

19.
针对污染环境罪的诸多争议,在正确把握保护法益的基础上,一以贯之地寻求具体答案。承认生态学的人类中心法益观下的环境法益是本罪的保护法益,将环境法益与人类法益并列为本罪保护法益的观点,因缺乏对环境法益层次性的内在逻辑结构的认识而不具有合理性。2017年司法解释第1条的部分行为规定,通过对污染环境行为严重性的实质自然属性的规定,表明行为对于环境法益的实害结果;而部分结果规定则是通过对人身、财产等损害的判断,确认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损害后果。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对过失犯的强调在很大程度上省略了对间接故意的认定。  相似文献   

20.
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自设立以来,由于其在立法上的功利性,立法表述的不完善,配套机制的不健全,使其在理论上的合理性存在了质疑,并在实际运行中陷入尴尬的境地,在法学界关于其存废、实施问题引起很大争议.笔者将从其立法的理论基础上入手,分析其合理性、技术性,并提出了一套通过立法表述的完善,配套机制的健全来限制本罪名在其实际运行中的消极作用的方法,使其合理性得到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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