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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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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合伙立法之现状与改革--以商事合伙为中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合伙立法因沿用所有制等传统分类标准而弊端丛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与WTO规则接轨,应抛弃传统分类标准而改采投资组合方式和责任形式的"新标准"来统一我国现行合伙立法,在此前提下,进一步明确与完善民商合伙并立之立法体例,并分别增设有限合伙和隐名合伙制度于商事合伙法和未来的《民法典》之中;为维护合伙之信用和保障交易之安全,应在统一的《合伙企业法》中补充规定"表见合伙人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2.
对于合伙的主体地位问题应分别研究,不作一刀切式划分。民事合伙是纯粹契约式合伙,应规定于民法总则或债编之中。对于商事合伙,则应当借鉴法人制度标准,对不同形式合伙的主体性分层次划分和研究。对于主体层次较低之普通合伙,立法上不应作过多干涉。对于主体层次较高之有限合伙,立法上应借鉴法人制度,协调有限合伙、内部合伙人及外部债权人之利益。对于高层次主体之有限责任合伙,则应直接赋予其法人地位。  相似文献   

3.
我国有很多合伙没有进行商事登记就从事商事活动,一旦产生纠纷,是以商事登记的信息还是以客观事实作为法律事实,各个法院看法不一。这对善意第三人信赖利益的保护十分不利。通过研究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合伙商事人格登记制度的不同规定,并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本文认为立法者应当对合伙的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进行完善。商事登记对于个人合伙、联营型合伙和普通合伙的商事人格仅具有公示效力,对于特殊的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商事人格不仅具有设权效力,也具有公示效力。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法学上对合伙的法律性质长期存在争议 ,根源在于没有认识到合伙形式的多样性。从大陆法系民商法看 ,合伙分为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 ,民事合伙不具有主体资格 ,商事合伙则具有主体资格。我国现行立法中 ,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的区分已实际存在 ,作者认为应以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的区分为前提 ,确定合伙的法律性质 ,并进一步认为商事合伙应赋予法人资格  相似文献   

5.
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从商事主体制度来看,该制度结合了传统的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优点,实现了商事主体制度的卡尔多-西克斯改进。作为一种制度创新,立法者出于谨慎,作出了较为原则性的规定,因此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仍然有不少缺陷急需完善。  相似文献   

6.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制度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从商事主体制度来看,该制度结合了传统的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优点,实现了商事主体制度的卡尔多-西克斯改进。作为一种制度创新,立法者出于谨慎,作出了较为原则性的规定,因此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仍然有不少缺陷急需完善。  相似文献   

7.
合伙的法律人格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伙的法律人格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我国民事主体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有关这个问题在我国却存在较大争议。从合伙的产生及历史发展趋势来看,我们应当确立合伙的独立民事主体地位,以完善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使其成为真正的"第三类民事主体",以充分发挥合伙自身的优势,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8.
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商人的界定和法律确认是建立商事秩序的主体性基础.现代商合伙具有明显区别于民事合伙以及商个人、商法人的本质差异性,但有关认识却依然含混,影响到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建立与完善,确实有待厘清.基于现代商合伙的理论基础,通过对我国立法特别是新<合伙企业法>的针对性分析、比较、评价,可有效揭示其法律蕴涵,并为法律实践提供准确的法律判断.  相似文献   

9.
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能够有效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加强中小企业的建设。在国外,有限合伙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企业形式。鉴于我国目前在有限合伙的立法方面经验不足,因此应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在实践中摸索,在发展中完美,从而促进有限合伙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为改善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法律环境,在立法上似可借鉴国外法律,承认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多被认为是创业投资的最佳组织模式.然适用于创业投资企业的有限合伙,与普通民商事主体的有限合伙在制度、规范、要求上差异很大,其本位取向不尽相同.  相似文献   

11.
商合伙兼具有组织体色彩与个人契约性。协议效力优先原则决定商合伙更倾向于个人契约性,它能够为商主体更充分提供私法自治的空间。商合伙的本质及其主体地位的认识不应停留在传统民法理论上,把其作为自然人或法人的特殊表现形式,应将其明确为"第三类主体"。商合伙制度蓬勃发展必须克服现行法律缺陷,其关键在于确保商合伙财产与责任组合上形式的极大灵活性,并确立灵活的双重责任承担规则。  相似文献   

12.
论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和面临的严峻问题,从其内部组织形式的适当选择到外部竞争环境的法律完善都是必要的.首先要在立法中规定有限合伙,明确法人合伙,同时不应盲目鼓励国有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其次要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公平、宽松的法律环境,应尽快建立中小企业的融资和社会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3.
敏捷供应链协作伙伴关系建立过程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竞争激烈的现代市场环境中,协作伙伴之间的关系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它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具有动态的特征。传统的供应链不能适应这样的市场动态特征,而敏捷供应链正是强调了这样的动态特征,这种对市场变化以及用户需求做出快速响应的能力。文章在供应链协作伙伴关系建立过程的基础上,从敏捷供应链的特点出发,提出了敏捷供应链中企业之间协作伙伴关系的建立过程以及建立协作伙伴关系时应注意的问题,从而促进我国敏捷供应链管理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合伙理论经历了千百年的洗礼,已经日臻完善趋同;具体的合伙制度设计,则因为各国历史文化背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法制健全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如何实现理论与现实经济需求的良性互动,并且吸收借鉴优秀的外国(地区)立法经验,就成了合伙制度继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以此视角来衡量我国相关立法中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普通合伙人的资格问题,就会形成客观中肯的评价。  相似文献   

15.
由于宪法未界定、法律不完善和司法体系缺位,中国政府间关系陷入区域大战、部门矛盾、层级束缚之中。政府间伙伴关系治理目的在于平衡多元政府间利益,做法是:宪法层面界定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关系,制定协调多元政府间关系的法律;中央倡导多方合作和搭建平等对话平台,鼓励地方政府和中央部委跨层级交流;提升政府问政策网络沟通能力,实现信息全面覆盖和快捷有效。通过以上路径,伙伴关系治理可推动区域一体化、部门协同、公私部门合作和国家整体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6.
团体性是社会组织成为民事主体的核心要件,合伙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从契约共同体向组织共同体的转变,成为一个具有浓厚团体性特征的组织实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意志、独立名义等特征,充分符合民事主体的资格要件,因此,合伙应当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7.
隐名合伙与有限合伙均根源于康曼达契约。二者虽有相似之处 ,但却具有不同的制度价值。其共性在于均可用以解决有限责任合伙人的投资问题 ;不同之处则决定其分别具有不同的适用对象和制度安排。因此 ,二者均具有十分重要的制度价值 ,均应成为我国民事立法的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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