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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周灭商后,鉴于殷遗民做乱而“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诸侯国的使命实质是武装殖民。被封的周族人武装进入所封的土地构筑城堡,统治被征服的异族人或曰“庶人”。这样就形成了西周时期的“国”、“野”之分。居住在“国”中的为统治阶级,即周人。居住在城市之外“野”中的为被统治的异族人。这些被统治的人民有着自己的社会组织,即农村公社,这种组织脱胎于原始氏族公社,并与土地紧密相联。周王裂土分封,将这种公社连同土地一起封给诸侯,周代文献称这种公社为邑或书社。周时有“十室之邑”、“百室之邑”不等。古籍中记载诸侯动辄以书社数百封于某人,如《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昔吾先君桓公以书社五百封管仲。”又《吕氏春秋·高义》篇:“请以故吴之地阴江之浦书社三百以封夫子。”可见书社的组织不会太大。《史记·孔子世家》司马贞索隐;“古者二十五家为里,里则各立社,则书社者,书其社之人名于籍。”《左传》哀公十五年杜预注:“二十五家为社,籍书而致之。”可知一个书社为二十五家,西周时如《诗·良耜》:“其比如栉,以开百室。”郑笺:“百家者,一族也。”“百室出必共洫  相似文献   

2.
古代汉语的双宾语结构,一般在理解上不产生分歧。但是有一种句子,如“紾(Zhěn,扭)兄之臂而夺之食”(《孟子·告子下》),“夺之食”到底是“夺其食”呢?还是双宾语呢?又如“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论语·公冶长》),其中的“为之宰”也同样会有不同看法。杨树达先生的《词诠》解释这类现象  相似文献   

3.
<正> 《诗·大雅·思齐》首章载:“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汉·毛氏旧注:“大姒,文王之妃也。大姒十子,则众妾宜百子也。”郑笺:“徽,美也。嗣大任之美音,谓续行其善教会。”唐·孔氏疏:“大任以有德之故,为大姒所慕而嗣续行其美教之音,思贤不妬,进叙众妾,则能生百数之此男。”(见《毛诗注疏》) 近代注释家恫城吴闓生关于以上两句,只释“‘徽’,美也”,而总论中称:“先言大任之德,而大姒能嗣之。”(见《诗经会通》)  相似文献   

4.
释“十二”、“三十六”、“七十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古文里有些数字,看上去是实数,其实并不表示确定的数目,例如“三”和“九”,在许多情况下都是虚指,概略地表示为数之多.清汪中在《述学·释“三”“九”》里写道:“生人之措辞,凡一二之所不能尽者,则约之以三,以见其多;三之所不能尽者,则约之以九,以见其极多.此言语之虚数也.实数可稽也,虚数不可执也.……推之十、百、千、万,固亦如是”.  相似文献   

5.
《初见秦》荆王君臣亡走,东服于陈。按:刘师培谓“服”与“保”通,是也。“保”,依附。言荆王君臣逃走,向东依附于陈。《说文·人部》“保”字从孚得声,与“附”声近义通。《管子·小匡》:“人与人相保,家与家相爱(当为“受”)”,《鹖冠子·王鈇》则作“家与家相受,人与人相付”,此保、付(通“附”)二字相通之证。《左传·僖公二年》:“今虢为不道,保于逆旅。”杜预注:“虢稍遣人分依客舍,以聚众抄晋边邑。”《管子·四称》:“保贵宠矜”(当为“矜宠”)尹知章注:“惧宠而矜夸者,则保依而贵重。”《庄子·列御寇》:“人将保汝矣。”司马彪注:“保,附也。”凡此皆可知“保”为依附义。张文虎谓“服”当依《战国策》作“伏”释为“窜伏”,殊不知“保”、“伏”(通“服”)于此同义,而不当以“窜伏”训之。《十过》:“[重耳]又令人告厘负  相似文献   

6.
员半千其人     
清代钱塘人瞿塘在《通俗编》中云:“员半千有庄在焦戴川,极风景之胜,里谚曰:‘上有天堂,下有员庄,。苏、杭之谚乃傲于此。”一个私家庄园竟能得“天堂”之美誉,乃至于“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句名谚亦“倣于此”。人们对当年员庄的规模之大、名声之响颇感惊叹。叹服之余不禁设问:员半千是何许人?他那座“极风景之胜”的庄园又在何地? 员半千,初唐人,新、旧《唐书》均有传。《旧唐书·文苑中·员半千传》云:“员半千,本名余庆,晋州临汾人。”《旧唐书·忠义上·王义方传》云:“半千者,齐州全节  相似文献   

7.
“三坟”一词最早见于《左传·昭公十二年》:“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相传为西汉经学家孔安国所作的《尚书序》云:“伏牺、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白虎通》亦云:“三坟,分也.论三才之分天、地、人之始也.”明人所刻《汉魏丛书》中载有《古三坟·爻卦八宫分宫取象歌》,其中包括山坟(连山)、气坟(归藏)、形坟(乾坤),这就是所谓“古三坟”.  相似文献   

8.
清人胡承珙编著的《小尔雅义证》,虽经刘世珩校勘(聚学轩丛书),引例出处仍发现许多错误。卷一广诂三页《尔雅·释诂》:“班,赋也。”按:应为“释言”。九页《襄十年》:“遂灭逼阳。”按:应为“春秋经襄十年”。十八页《小雅·桑柔》:“告尔忧恤,诲尔序爵。”按:应为“大雅”。十九页《小雅·桑柔》:“逝不以濯。”按:应为“大雅”。卷二广言二页《礼记·大行人》:“归脤以交诸侯之福。”  相似文献   

9.
历来说《易》的儒生都不重视《杂卦传》。《汉书·艺文志》叙《易》:“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孔颖达在《说卦》标题下注:“先儒以孔子‘十翼’之次:……《文言》第九,《说卦》第十”,都不提到《杂卦》;即使一一计算“十翼”,如孔颖达周《易正义》序《第六,论夫子‘十翼’》:“一家数‘十翼’:……《说卦》八,《序卦》九,《杂卦》十。郑学之徒并同此说,故今亦依之”,也把《杂卦传》附在“十翼”之末,占一个卑微的地位。 《杂卦传》是“十翼”中最短的一篇。它的形式在“十翼”中有这些特点:第一,它是一个口诀式的短篇;通篇用韵,而且换韵频数(共十九个韵),而音节和谐。第二,  相似文献   

10.
<正> 一、古汉语别称词的性质和作用唐·范摅《云溪友议》卷八云:“南中丞卓楚游学十余年,衣布缕,乘牝卫,薄游上蔡。”“牝卫”是母驴,“卫”是驴的雅号。据宋·罗愿《尔雅翼·释兽》云:“晋卫玠好乘之,故以为名。”《文选》南朝·齐·谢朓《在郡卧病呈沈尚书》诗:“嘉鲂聊可荐,绿蚁方独持。”唐·白居易《问刘十九》诗:“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垆。”绿蚁,原  相似文献   

11.
《桧风·隰有苌楚》:“隰有苌楚,猗傩其枝。夭之沃沃,乐子之无知。”“知”字毛公无传,宋以来注家多解作“知觉”。 此句郑玄另有解释。郑氏笺云:“知,匹也。……,乐其无妃匹之意。”孔颖达疏云:“知,匹’,《释诂》文。下云‘无家’‘无室’,故知此宜为匹也。”孔氏解说甚为明白:“知”训为“匹”,出《尔雅·释诂》,诂有所自。三章诗结句分别为“乐子之无知”、“乐子之无家”、“乐子之无室”,说的是一个意思,都指没有配偶,符合风诗常例。  相似文献   

12.
北魏均田令颁布于孝文帝太和九年(四八五年)。《魏书》中《食货志》及《高祖纪》均作如是记载,互相吻合。《高祖记》更具体指出是在这年的“冬十月”。《魏书·食货志》记载事件遵循了年代次序,均田令的记载在太和十年李冲建议行三长之前。看来不大可能有传刻的错误。均田令颁布的年代应当不成为问题。但许多学者仍然认为颁布年代有误,而提出北魏均田令应在李冲建议立三长之后,或是太和十年,或是更晚一些。 怀疑的根据之一和李安世均田疏的一处文字有关。《魏书·李孝伯附李安世传》: ……迁主客给事中。时民困饥流散,豪右多有占夺,安世乃上疏曰:“臣闻:量地画野,经国大式;邑地相参,致治之本。井税之兴,其来日久,田莱之数,制之以限。盖欲使土不旷功,民罔游力,雄擅之家,不独膏腴之美;单陋之夫,亦有顷亩之分。所以  相似文献   

13.
陆震,字仲远,又字仲子,号榕村、北郭生、蓼村、种园,兴化人,是郑板桥的老师。《板桥集》中多次提到这位老师。如:《板桥诗钞·七歌》第七首:“种园先生是吾师,竹楼、桐峰文字奇。十载乡园共游憩,状心磊落无不为。”《板桥词钞·自序》:“陆种园先生讳震,邑中前辈,燮幼从之学词,故刊刻二首,以见一斑。”  相似文献   

14.
陵(凌)欺侮辱 这组词在侵犯、欺侮对方义上,有相同之处。 《苍颉篇》:“陵,侵也。” 《字汇》:“侮,侵也。” 《吕氏春秋·不侵》:“立千乘之义,而不可凌。”高诱注:“凌,侮。” 《左传·昭公元年》:“不侮矜寡。”杜预注:“陵也。” 《康熙字典》:“欺,陵也。” 《辞源》:“辱,侮辱。” 这些词还可以连用。 《新书·解县》:“匈奴欺侮侵掠,未知息时。” 《荀子·乐论》:“故礼乐废而邪音起者,危削侮辱之本也。” 《荀子·富国》:“是辱国也。”杨倞注:“辱国,言必见陵辱也。” 《诗·大雅·丞民》:“不侮矜寡,不畏强御。”孔颖达疏:“不欺侮于鳏寡孤独之人。”  相似文献   

15.
释八     
明人杨慎指出:“《公羊传》云:‘葵丘之会,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九国谓叛者多耳,非实有九国也……古人言数之多止于九。《逸周书》云:‘左儒九谏于王’;《孙武子》:‘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善守者伏于九地之下’;此岂实数邪?《楚辞·九歌》乃十一篇,《九辩》亦十篇。宋人不晓古人虚用九字之义,强合《九辩》二章为一章,以协九数,兹又可笑。”清人汪中在《述学·释三九》中又进一步指出:“生人之措辞,凡一二之所不能尽者,则约之三以见其多,三之所不能尽者,则约之九以见其极多。此言语之虚数也。实数可稽也,虚数不可执也……推之十、百、千、万,固亦如此。”近人刘师培在《古书疑义举例补》中称赞道:“自汪氏发明斯说,而古籍胶固罕通之义,均涣然冰释矣。”  相似文献   

16.
本文拟在社会心理方面,对“一二·九”运动进行初步探索。社会控制与心理选择“一二·九”运动的发生是否存在着内在的机制?这在当时,人们的回答就不尽一样。宋哲元在北平“一二·九”大示威后第八天发表的《告学生书》中断言:“大多数纯洁学生,皆受共党分子所欺骗煽动”,因而劝告学生“以理智的辨别,避免浅薄的盲从。”翌年二月发表的《国民党中央告国人书》也说这是中共与社会民主党利用“民众之热情,乘机煽惑”的后果。但也有一些公允人士敢于直言反驳:“我们试想,假使  相似文献   

17.
释“方”     
阅读古籍,常遇到“方……里”或“方……”这种句子。如:“荆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墨子·公输》)“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论语》)等等。 对“方”的注释,主要有三种。 一是认为方即平方,方某某里,即某某平方里。如:《孟子·梁惠王上》:“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历代文选》(中国青年出版社62年北京第一版)注:“即九千平方里……”《大学语文(修订本)》(华师大出版社83年6月第二版)注:“当时人认为天下的土地,方千里者九处(九洲),即九千平方里。”《先秦文学作品选》(吉林人民出版社80年4月第一版)注:“当时的学者阴阳家邹衍等,说中国有九洲,并假定中国有九千个平方里。”  相似文献   

18.
句龙氏以句龙为图腾,为炎帝神农氏之后,能平水土,被选为部落联盟的土正,被祀为后土,成为炎黄族团的社神,以后发展成为近代中华民族所崇奉的社神。社神与稷神合称社稷,成为中国历朝作为国家保护神,且成为中国历朝的国家标志的名称。一、句龙氏后土的来源最早记载句龙氏后土世系的史籍,要算《山海经·海内经》,云:“炎帝之妻,赤水之子听訞生炎居,炎居生节并,节并生戏器,戏器生祝融,祝融降处于江水,生共工,共工生术器,术器首方颠,是复土穰,以处江水。共工生后土,后土生噎鸣,噎鸣生十有二。”《国语·鲁语上》云:“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礼记·祭法》略同《国语》之说,不过改“九有”为“九州”,实则“九有”、“九土”皆当解为九州。而《汉书·律历志下》:“《祭典》曰:共工氏伯九域。”韦昭注:“共工氏伯者  相似文献   

19.
释“士”     
《邶风·匏有苦叶》:“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卫风·氓》:“于嗟女兮,无与士耽。”《郑风·女曰鸡鸣》:“女曰鸡鸣,士曰昧旦。”《郑风·溱洧》:“士与女。” 诗中“士”都指男人,非公卿大夫士之士。 《说文》:“士,事也。数始于一,终于十,从一十。孔子曰:推十合一为士。”这是古人无事生事做的文章,与“士”造字之源不相干。  相似文献   

20.
“以”字在文言中使用率很高。它可以作动词(李斯《练逐客书》:“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左传·昭二十五年》:“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名词(《列子·同穆王》:“宋人执而其以。”)、代词(《吕氏春秋·贵信》引《周书》:“以言非信则百事不满也。”《诗·召南·采蘩》:“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候之宫。”),通副词“已”(《国语·晋语四》:“其闻之者,吾以除之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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