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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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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许霆案以盗窃罪定性是错误的,原因在于自动取款机处于可以处分银行财产的地位,不是简单的保险柜,许霆取得财物是取款机由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的结果,这不符合盗窃罪的基本特征。许霆也不构成诈骗犯罪或者侵占罪。许霆的行为只是一个普通人的常见过错而已,刑法对此不应介入。  相似文献   

2.
2008年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霆案"进行了重新审理,最后判决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法院认定许霆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是不合理的,应当判决许霆无罪."许霆案"的发生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我国立法应当尽快加以完善,以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许霆利用银行自动柜员机出现故障的机会大肆超额取出现金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也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而是构成盗窃罪。许霆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客观上实施了以平和方法将银行占有的资金转移为自己占有的行为。许霆的行为属于“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但由于银行方面的过错所产生的巨大金钱诱惑,期待许霆选择不超额提款的可能性降低。因此,许霆的主观恶性程度较一般盗窃行为更低。应根据刑法第63 条第2 款的规定,对许霆减轻处罚。  相似文献   

4.
许霆利用银行ATM机故障恶意取款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经过媒体的传播和放大而成为一个影响重大的公共事件,民众的质疑无疑会影响法律权威的树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树立法律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法律权威的树立,首先需要法律规定本身公平、合理。其次,应真正建立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5.
刑法目标是最小化犯罪的社会成本。以许霆案为例,判处无期徒刑意味着将预防犯罪的责任几乎全部归于犯罪人,旨在以刑罚的强大威慑力维护银行资金的安全,但却不利于激励银行采取措施预防犯罪,因而难以形成有效的双边预防机制,徒增社会成本。反之,减轻许霆的刑事责任则将预防犯罪的部分责任归于银行,银行资金的安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积极预防此类犯罪,确保ATM系统的正常运行。这既有利于减少预防犯罪的成本,又能促进银行积极改进服务,确保交易安全,为消费者乐见。此乃公众普遍认同该案重审判决的社会经济根源。  相似文献   

6.
为探究作为典型疑难案例许霆案的产生原因,详细分析了许霆盗窃罪定性和量刑变化的法官解释。分析认为:混乱的法律解释体制是许霆案所隐含的诸多司法制度弊端产生的深层原因,诸如许霆行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违背受害人意志、是否具有秘密性以及可否适用刑法第63条第2款量刑处罚等问题,都对现行的法律解释体制产生了较大的质疑和冲击。许霆案的司法实践表明,中国现行的法律解释体制已经面临着必须重构的历史课题。  相似文献   

7.
许霆案的合理定性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许霆案的合理定性取决于对许霆行为的合理定性。这需要深入词语内部进一步探察“盗窃”及其相关词语的确切所指,本文通过对“盗窃”及其相关词语的语义特征分析,发现“盗窃”的“秘密性”只与失者相关,“失者不知晓”即为“秘密”,“失者知晓”即为“公开”。通过比对相关词语,我们发现,“盗窃”还有一个重要的语义特征“\[-给出\]”,即被转移的事物是“非给出”的,而许霆的行为则与该语义特征相冲突,许霆的行为不是“盗窃”。此时的许霆只是“接受者”,许霆案被认定为盗窃罪是不合适的。  相似文献   

8.
7月30日,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上海市南汇区发改委原主任孙联生因收受贿赂279万余元,被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相似文献   

9.
邢江峰 《社区》2012,(11):45
江西读者严某来信咨询:我男朋友柳某去年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执行了逮捕,据说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左右,他现在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希望能改过自新。我听说犯人被判刑后,如果在监狱表现好,就可能不用执行完被判处的刑期,提前出  相似文献   

10.
吉明 《中华魂》2013,(3):26-26
8月31日,安徽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治淮及其子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局长张冬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两人受贿数额超过2000万元,法院依法判处张治淮死缓,判处张冬无期徒刑。(2012年9月1日新华网)这是父子官员联手腐败,同被惩处的典型案例。  相似文献   

11.
“许霆案”是一个由民事行为转化为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件,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比之于法院判决“盗窃罪”的定性,其定性为“侵占罪”更为合适。“许霆案”的启示是,刑法既不能冤枉一个无辜者,也不能放纵一个犯罪人;而且,应罪刑相适,罪轻则刑轻,罪重则刑重。这是现代社会刑法理念下普通公民、立法者、司法者应该追求的法律公正。  相似文献   

12.
文章以许霆案为切入点,首先从法律规范层面认为法院对许霆行为的定性或可商榷,然后将关注的焦点定格到许霆案中反映出来的司法与人情的冲突上,并结合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大量司法判决与民意断裂的现象,认为出现这种断裂的原因在于我国的法律制度设计未能将人情纳入到制度化的轨道。在借鉴普通法系国家的陪审制度经验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建议,以弥合法律与人情之间的裂痕。  相似文献   

13.
《社区》2012,(16):45-45
江西读者严某来信咨询:我男朋友柳莱去年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执行了逮捕,据说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左右,他现在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希望能改过自新。我听说犯人被判刑后,如果在监狱表现好,就可能不用执行完被判处的刑期,提前出狱。我查询了相关的规定,说罪犯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晦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请问,什么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  相似文献   

14.
现年27岁的仇某是安徽省农民,初中文化。2010年,他因贩卖毒品被北京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年12月18日刑满释放。2011年11月24日,他跟随叔叔来到北京,在丰台区岳各庄批发市场内卖菜。检方指控,2011年11月27日中午12时许,仇某在丰台区一小卖部内,携带刀具欲盗窃小卖部的财物时被当场抓获。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仇某虽然"零收获",但其携带凶器盗窃,已构成盗窃罪。他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鉴于他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交代,因此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相似文献   

15.
1999年6月,许某与刘某订立口头房屋互换协议,随即许某对互换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到相关部门办理电话、管道煤气变动手续。1999年9月许某人住该房屋。1999年10月10日,许某与刘某正式签定房屋互换书面协议,但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00年12月,刘某以该房作抵押与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向银行借款12万元,贷款期限三年,三年后,因许某未还款,银行诉之法院,法院判令许某十日内还银行本金12万元及利息24424.2元。  相似文献   

16.
张媛 《百姓生活》2012,(12):27-27
女房主罗云一房二卖,房子因买主起诉被法院冻结。可是。罗云又将房子卖给了第三人。并获利50万元。最终,法院终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罗云有期徒刑10年。据了解,罗云成为北京首例因一房二卖而被追究刑责的房主。  相似文献   

17.
高小明,陕西省神木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4月12日,因受贿241万元,高小明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在法庭上,高小明宣读了自己的万言悔过书,讲述了他从昔  相似文献   

18.
戴文华 《中华魂》2010,(1):28-28
据200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报道,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以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岱山县高亭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傅平洪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引人注目的是,他用公款为自己吃喝玩乐、埋单的44万余元也被法院全额定为贪污款。公款吃喝以贪污论罪,人们为之拍手叫好!  相似文献   

19.
他是一个农民的孩子。2008年,他以580分的高考成绩成为西南石油大学法学系的学生。然而上大学一年半后,他却沦为抢劫杀人的阶下囚。2011年5月17日,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相似文献   

20.
沈小平 《中华魂》2013,(23):41-41
不久前,作为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窝案成员的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汝军,涉嫌将下属公司4.6万欧元侵吞,折合人民币40余万元。被市二中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在庭审中,公诉机关、辩护律师、法院均认定李汝军为难得人才,并在量刑中予以充分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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