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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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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的产生及发展有经济、伦理、社会以及思想文化等方面的根源。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对“亲亲相隐”制度的价值进行理性分析,“亲亲相隐”制度在当代仍然具有其独特的刑事立法价值。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有必要也有可能在刑事法制中适当引入“亲亲相隐”制度,这既是继承我国法制传统中相隐制度的合理成分,也符合当今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亲亲相隐”作为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对古代社会关系的调整具有很大影响。本文着重分析了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的法律价值和伦理价值,以期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3.
在古代中国,亲亲相隐原则萌芽于先秦儒家。作为一种法律思想,亲亲相隐原则最能反映儒家“亲亲尊尊”的伦理实质,其实质是一种“权”,其目的是一种给以血缘亲情一定的自由空间,将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权力授权给家庭。从法伦理意义上说,亲亲相隐原则是儒家仁爱精神在外扩展过程与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的一种选择。同叶,也赋予法律一定期待可能性,即在国家法律制度体系中给予血缘亲情一定的自由空间,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而且可以软化国家法律的残酷性。  相似文献   

4.
“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传统社会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思想,是传统社会中礼治与儒家文化相结合的产物。而在当代许多国家都普遍设立了关于亲属间相容隐的制度时,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领域却是一个空白,但完善这一制度又是必要的。文章通过对传统“亲亲相隐”原则在制度和理念上的分析,得出在传统与现代的法律理念之间,要重构“亲亲相隐”制度,应如何考虑对建构这一制度在思想基础上的取舍。  相似文献   

5.
现行刑事犯罪司法追究过程要求亲亲互证,这与我国自古以来重亲情人伦的社会传统不太吻合。本文认为,刑诉法应借鉴中国古代"亲亲相隐"的法律思想及外国立法中的类似规定,并从"容隐权"的性质、近亲属主体的范围及限制罪种的适用等方面重建"亲亲相隐"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现行刑事犯罪司法追究过程要求亲亲互证,这与我国自古以来重亲情人伦的社会传统不太吻合.本文认为,刑诉法应借鉴中国古代“亲亲相隐”的法律思想及外国立法中的类似规定,并从“容隐权”的性质、近亲属主体的范围及限制罪种的适用等方面重建“亲亲相隐”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的一项法律制度,它肯定了亲属之间相互隐匿罪行的正当性,符合中国古代礼法并用的律法特点。然而在现代法治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对权利的维护,法律成为维权最重要的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基本要求,如果将"亲亲相隐"法制化,则意味着,在现代法律中血缘亲情将成为能够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因素。如此一来,司法何以体现公正,如何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将"亲亲相隐"法制化的观念是不可取的。  相似文献   

8.
文章通过对"亲亲相隐"原则历史嬗变的考察,提出"亲亲相隐"原则存在的合理性,认为"亲亲相隐"不仅符合现代刑事法的谦抑主义思想,而且体现了现代刑事法保障人权价值追求,在现代设立这一制度也有其现实可行性,最后,提出了在我国构建现代容隐制度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9.
中国古代“素亲相隐”是一种亲情伦理立法,东西方主要国家法律都确认由亲属身份而自然获得的某些例外特权,这是一种亲属权利立法.中国刚刚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又重新将“亲亲相隐”制度引入其中,从人权角度看,体现了中国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0.
中国传统的"亲亲相隐"亲情伦理立法与西方现代法律中的亲属权利立法有相通之处,但也有本质差异。遗憾的是,我国现行法律在否定"亲亲相隐"的亲情伦理立法以后,却没有确立现代法律中共通的亲属权利立法原则,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形成双重断裂,导致诸多尴尬和悲剧。"亲亲相隐"制度对确立我国的现代亲属权利制度具有启发,但其转化重构是有所取舍的。我们需要从以家庭为本的亲情伦理立法到确认以人为本的家属权利立法,实现传统法的转化创新。  相似文献   

11.
亲亲相隐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从西汉一直到清代,延续了两千多年,对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该项制度有着深刻的价值意蕴,首要的是法律的人文关怀,即承认人的恻隐之心。其次是刑法谦抑性的体现,具体指对国家刑罚权的限制。同时,该项制度基于对家庭这一社会细胞的保护,有利于维护稳定和互相信任的社会关系;亲亲相隐制度与基本伦理道德相契合,也有利于人们对法律的自觉遵守与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亲亲相隐制度的价值与现实意义应充分发掘,在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中,应赋予近亲属免证特权;《刑法》中包庇、窝藏之类的犯罪,应根据法定刑的轻重相应地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2.
作为与伦理最为接近的一门法律,刑法与伦理规范具有天然的亲缘关系,“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古代立法者解决情法冲突的立法典范。洗钱犯罪具有财产的流转性和隐蔽性两大特征,近亲属成为洗钱的最佳人选。然而亲属间的洗钱行为多出于亲情考虑,洗钱者面临着“忠孝难以两全”的选择困境,法律应上承天理下顾人情,在一定范围内容忍人性的弱点。无论从理论还是从现实的角度看,对亲属间洗钱行为的处罚都缺乏刑罚的有效性。但“亲亲相隐”制度在洗钱罪中的引入必须受到一定限制,主体上应仅限于直系亲属之间,主观上必须以维护亲情为目的。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亲亲相隐”持否定态度,但“亲亲相隐”精神并不必然与现代法制相违背。许多现代国家的刑法中存留有“亲亲相隐”的条文,一些国家的刑诉法中也有一些“亲亲相隐”的规定。将我国传统法文化中“亲亲相隐”的有关理念引进现代法律制度中,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亲属免证制度,有益于关照传统,维护亲情,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14.
试论“亲亲相隐”与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亲亲相隐”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一个典型特征。其原则起源于春秋时期,发展于两汉与隋唐,巩固于宋明,延伸至中华民国。亲亲相隐是传统宗法社会中亲属间人身相互依赖关系的集中体现,是儒家道德法思想在封建社会的应用,是中国特定人伦背景及社会实存共同作用的结果。亲亲相隐原则的产生有其特定的社会价值合理性,人们应站在“社会场”中对其进行正确的评价。  相似文献   

15.
我国法学领域对"亲亲相隐"持否定态度,但"亲亲相隐"精神并不必然与现代法治相违背.许多现代国家的刑法中存留有"亲亲相隐"的条文,一些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中也有一些"亲亲相隐"的规定.将我国传统法文化中"亲亲相隐"的有关理念引进现代法制体系中,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容隐权制度,有益于观照传统,维护亲情,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亲亲相隐制度源于儒家思想,其合理性基础是人性的根本需求,当行为人面临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冲突时,法律是不能强人所难的。顺应当下构建和谐社会之需要,解读亲亲相隐制度的合理价值蕴涵,并借鉴国外刑事法的相关规定,重构亲亲相隐制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张松 《南都学坛》2005,25(6):22-24
就已发现的资料来看,睡虎地秦简与张家山汉简中有关亲亲相隐制度的条文标志着该制度法律化的开始。秦至汉初,亲亲相隐制度在探索中发展和完善。不但范围扩大,而且对违反该制度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亲亲相隐制度是作为连坐制度的配套措施而法律化的。连坐制度的立法依据是为了提高刑罚上限,增加对犯罪的威慑。连坐制度有效性的一个基础是家庭中较强的亲情,而亲亲相隐制度正是为了增强亲情而设。连坐要分轻重,因此汉初的亲亲相隐也增加了亲等设计,即对父母与对妻、子的区分度。  相似文献   

18.
在邓晓芒先生看来,"亲亲互隐"与等差之爱是腐败的毒瘤。而儒家认为"亲亲互隐"和儒家孝道并不完全一致,作为出自儒家孝道的"亲亲互隐"是具体情境下的选择。"亲亲互隐"与社会公正呈现出了张力,儒家伦理主张"义"是合理判断的依据。社会容忍制度的合理性,也正是由于它在探求这种张力过程中体现的合宜性和平衡性。儒家孝道与仁、义的契合,是儒家孝道德性合理性的深层根基。基于这一论述,可以有力地回应邓晓芒先生有关"腐败毒瘤"的诘难。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亲亲相隐制度源于儒家思想,其合理性基础是人性的根本需求.当行为人面临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冲突时,法律是不能强人所难的.顺应当下构建和谐社会之需要,解读亲亲相隐制度的合理价值蕴涵,并借鉴国外刑事法的相关规定,重构亲亲相隐制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廉政思想是我国古代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起来,我国古代的廉政思想主要有两个角度:制度和伦理。在制度层面,制定鼓励廉洁、遏止腐败的政治方针,如奖廉惩贪、减轻赋税、与民休息等等;在伦理层面,为廉洁政治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正确性提供哲理基础,包括尚俭、修身、正直无私、重义轻利、先公后私、崇公尚廉等等,为统治阶级的君主和官员必备的政治操守提供参考样板。我国古代的廉政建设典型地体现为政治规范和伦理教化这两条路径的融合,即政治伦理化和伦理政治化,这个特征在当代政治学和伦理学研究中具有独特的价值。这种特征在先秦时期的廉政思想里已经有所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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