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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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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无效适用时效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无效不同于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制度包含了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并进而产生了不同的法律效果和相应的请求权,因此,在适用诉讼时效时应区别对待。绝对无效合同的确认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相对无效的撤销或变更期间为除斥期间;合同在宣告无效以后当事人之间产生相互返还或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应当适用时效的规定,而非民事性后果不应适用诉讼时效。我国法律应当就合同无效制度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做一般规定,而且也应就特殊情况做相应规定。  相似文献   

2.
我国合同法通过对无效合同制度的建立 ,使国家权力以法律的形式适时适当地对处于私法领域的合同自由权利予以调整和规范 ,对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我国新合同法中无效合同制度的分析 ,论述了新合同法中的无效合同制度的特征及种类 ,指出了我国建立无效合同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比新旧《合同法》中对无效合同的规定,介绍了新《合同法》完善无效合同分类及增加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规定;进而对绝对无效合同的内容、无效合同的财产法律后果做了评析。  相似文献   

4.
保护合同相关当事人的利益是合同法的宗旨和目的,合同效力是实现司法救济的金钥匙。无效合同制度的建立是解决合同效力的基础。当前无效合同制度存在的利弊与缺陷,审判实务法理依据的不足,亟待无效合同制度的立法。这既要从合同法法理上研究也要在合同纠纷审判实践中找对策。  相似文献   

5.
从现行司法解释的缺陷入手,研究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的法律救济与规制问题。从民法理论研究合同无效而返还财产请求权的性质及限制,从添附合成物的物权效力分析不能返还而产生折价补偿请求权的理论依据和优先权产生的基础,结合建筑生产的技术经济特点,研究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的归责、处理问题。  相似文献   

6.
刍议无效合同的主张及确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效合同的无效,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一直都认为任何人可以主张并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确认,或者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发现合同无效可以依职权主动确认合同无效.无效合同的无效不需要主张和确认,只有当合同当事人就合同是否无效产生争议时,才需要对合同的无效进行确认.  相似文献   

7.
论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文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着重探讨了下述三种·情形下(即(1)保证人不合格导致保证合同无效;(2)主合同当事人过错导致保证合同无效;(3)主合同当事人与保证人双方过错导致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的民事责任问题。认为,保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保证人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是个十分复杂的法律问题。探讨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的民事责任问题不仅要从保证民事行为本身进行考察,而且还必须结合主从合同关系及当事人过错诸方面进行综合且系统的分析。  相似文献   

8.
无效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合同,但由于人们对这两种合同认识不清,而不能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无效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应从三个方面加以比较分析,以期加深人们对这两种合同的认识。  相似文献   

9.
文章在阐述无效保证合同的确认的四大要件的基础上 ,比较系统地分析了无效保证合同的过错责任和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0.
美国合同法两次重述中将否定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事由从“违法合同”转变为“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而具体的违反公共政策合同的类型始终是法学界的争论之一.对于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类型进行探析可以清楚得看出公共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内涵变化.从第一次合同法重述的违法合同论,到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的公共政策说,经过实践的检验与分析,将违法合同涵盖于违反公共政策合同类型之中作为合同没有强制执行效力的缘由更为有效.这样的立法体系是避免我国合同无效制度中对强制性规定之含义的争议,以及解决适用违反法律与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使合同无效时产生的问题的可行途径.  相似文献   

11.
司法实践中对无效保证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认识极不统一 ,有的甚至把它混同于有效的保证责任。缔约过失之债与有效保证合同之债应该严格区分 ,但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应作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2.
本文采用比较的方法 ,就合同撤销权与无效确认请求权的竞合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作者认为 ,对无效合同如具备可撤销之原因 ,同样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 ;合同撤销权与无效确认请求权可并行存在 ,并不相互排斥 ;应从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来处理合同撤销权与无效确认权的竞合问题  相似文献   

13.
学界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有效力待定说、无效说、有效说等诸多学说。作为通说的效力待定说认为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一种介于有效和无效之间的模糊状态,这种认识违反了法律的确定性原则。对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有争议的原因较多,其中就有切入角度的不同。笔者更倾向于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考察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从无权处分合同当事人角度并区分无权处分合同最终结局的不同情形进行分析,无权处分合同实属有效合同。基于对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衡量,无权处分合同也宜认定为有效合同  相似文献   

14.
《民法典》技术合同章体现了商事化变革的趋势,技术合同制度的商事化变革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历程,其推动力量主要来自制度和现实两个层面。知识产权法对技术合同章商事化变革具有促进作用,并对其独立性产生影响。在商事化变革中,技术合同章的管制主义倾向弱化,应当将技术合同定位为关系合同,并对技术合同条款从商事角度进行解释,为在技术合同章具体制度规则中体现商事化变革的要求,有必要均衡适用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性条款,限制技术合同无效的情形,对技术成果共有规则从商事角度加以适用,并重视技术成果优先受让权规则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通过案例整理发现,现行法律制度中,判定主体资质有瑕疵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理由主要为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法人行为能力欠缺,但此种认定路径并不合适,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判定理由更具正当性。对于主体资质失而复得从而恢复合同效力的司法解释,无论是法律行为的补正或确认制度,或以主体资质作为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等学说,都难以成为其理论依据。从保护特殊建筑的法规立法目的的角度,可以判定主体资质嗣后取得的合同有效,但这只能是少数情形。  相似文献   

16.
强行性规范及其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轶 《南都学坛》2010,30(1):85-89
调整交易关系背景下民事主体的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有赖强行性规范。依据其功能的不同,强行性规范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以及管理性禁止性规范的合同行为并非绝对无效的合同行为,违反效力性禁止性规范的合同行为方属绝对无效的合同行为。  相似文献   

17.
未生效合同是合同效力缓和的重要制度,但中国合同法上未生效合同的性质、范围、责任性质和形式等均未明确,理论和实践中的认识也存在分歧。未生效合同的范围应当包括所附生效期限未届至的合同和所附生效条件未满足的合同。未生效是合同的阶段性描述而不是独立的效力形态,合同的最终效力仍应得到确认。合同未生效的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在附选择行为条件生效合同的效力责任形式中应引入相反推定,允许相对人选择合同效力。在附义务行为条件生效合同的效力责任中应引入强制履行、代替履行。  相似文献   

18.
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三者关系密切。将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一并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畴,对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意义重大。集体合同制度是全世界劳动法中普遍认同的制度,在我国,集体合同尤其是专项集体合同应当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首选。《劳动合同法(草案)》对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障、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重要意义,但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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