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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6 毫秒
1.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的一项法定权利,是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一项请求权。《公司法》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具有局限性,表现在对公司是否有权购买股东的股份、公司章程对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则作出规定的效力如何以及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如何确定等未做出规定,因此应当从立法完善上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同时司法调节适度介入公司自治。  相似文献   

2.
股东优先购买权体现出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与资合性之间的冲突。中国对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范存在缺陷,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一套体系性的股东优先购买权理论。股东优先购买权本质上是系列性权利组合,而非单一的权利,具体包括资格维持请求权、告知请求权、强制缔约权和优先受领权。股东于其取得股东身份时取得优先购买权,并于此时得以行使。至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则不宜做过多理论上的探讨,而应当交由立法者根据本国国情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3.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可以保障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有助于维护公司的和谐稳定。在实践中,股东优先购买权经常发生纠纷,其原因是由于我国《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定存在缺陷。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有限责任股东优先购买权提出若干建议,以期促进该制度发挥应有作用,为完善我国《公司法》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4.
学者们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存在的法理基础研究方式分为两类.一类将民法相关原理应用到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分析中,另一类力图围绕有限责任公司自身特点求证优先购买权存在的基础.显然,学者们的研究方式局限于民法现有理论体系和公司法自身特点,这两类研究途径都无法完整地说明股东优先购买权存在的基础.实际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理论基础分别存在于公司人合性、运行效率、秩序和自由等元素中,并具体化为五个方面作用.  相似文献   

5.
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我国公司法通过股权转让的同意条款和股东优先购买权条款构建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规则。其中,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则构成股权转让限制的第二道防线,属于实质规则。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虽然对《公司法》中的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加以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规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明确"同等条件"内容,建构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的责任追究机制,已然成为今后公司立法修正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6.
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寻找适当的途径解决优先购买权在法律适用上的冲突,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面的利益,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对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禁止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先买权同等条件的认定标准,执行程序中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式及股权转让时转让价格的确定等。  相似文献   

7.
有限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是基于股东对其出资产权的稳定预期,并为了维护该预期而内生的重复博弈规则.作为出资产权实现形式的股权转让权是激活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启动装置.循此,在逻辑序列和时间序列上,以“股权转让权”为中心建构股东优先购买权符合产权逻辑的自然过程,从而使得股权能够自由转让,产权预期得以实现,第三人的契约自由获得保障,实现了帕累托效率的改进和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是一个多赢共存的利益格局.而以“内部人特权”为中心的股东优先购买权必然导致激励过度、参与不足,牺牲了转让股东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妨碍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应以“股权转让权”为中心重构股东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8.
为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在现有规定下,可能出现股权转让僵局。从放松股权转让限制的角度出发,建议删去优先购买权,仅保留其他股东的同意权,通过完善同意权规则,平衡股权转让中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9.
为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公司法》第72条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赋予了其他股东"同意权"和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该条规定看似明晰,但在理论和实务中争议颇多。本文围绕优先购买权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对学界的主要观点进行了评述,并提出从与现行《合同法》、《公司法》理论统一的角度,宜将"相对无效说"引入相关的制度设计,完善关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调整规范。  相似文献   

10.
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我国两种重要的优先购买权。当前对两优先购买权是否会发生竞合以及发生竞合时应当如何选择,理论界与实务界还有很大争议。通过对共有份额与共有物的区别与联系,以及当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物时他们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分析,认为两优先购买权很有可能会发生竞合。当两优先购买权发生竞合时,基于立法目的及其他方面的考虑,应该选择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11.
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是上市公司收购中平等优先价值的必然要求和体现。目前世界各国主要是通过信息披露规则、强制要约收购规则、禁止阻挠行动规则、按比例平均分配规则等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为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收购中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法律还应强化大股东的谨慎注意义务,确认和维护小股东的信息权和诉讼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还应建立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  相似文献   

12.
生产者的应得收入被截留,而不生产者因此得到收入,即为分配效应。在传统计划经济中,分配效应曾经普遍存在。在“双轨制”时期,分配效应以一种新的形式大规模爆发。在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发展的阶段上,分配效应的普遍性和规模化使该问题的严重性丝毫没有降低。分配效应是制约我国技术创新、经济增长的最大障碍,必须通过制度的改进和完善对其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13.
中小股东是相对于大股东而言的在公司法上提出的一个概念。中小股东们在公司的权利配置和构架中属于弱势群体。随着公司发展的这一两百年来,公司中的大股东们滥用其优势地位,压制中小股东,使得中小股东的利益无法得到正常的保障。所以各国的公司法都在力图制定一部全面保护中小股东的法律,而如何保障以及如何完善这些制度便成了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的焦点问题。  相似文献   

14.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实现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就是要建立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 ,用市场机制进行经营者人才资源的调配。充分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作用 ,运用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激励经营者创造性地工作 ,正确使用手中的经营权 ,使企业资产增值 ,企业获取最大利润  相似文献   

15.
我国旧的公司法虽然规定“同股同权,股权平等”,但却无具体的规定和措施来保障小股东权益,中小股东权益受到很大的侵害。2005年修改后的《公司法》赋予了中小股东一系列的自益权和共益权,但是修改后的《公司法》并没有彻底改变中小股东受大股东摆布的命运,在具体制度方面还缺乏必要的规范。本文旨在分析目前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相关规定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6.
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所持有的闲散资金是证券市场重要的资金来源,加强对其利益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实践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滥用支配地位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导致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屡有发生,《公司法》可诉性条款存在的缺陷给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寻求救济带来障碍。基于此,文章从赋予控股股东诚信义务并强化董事忠实义务、完善投票表决机制和累积投票制等治理结构及完善决议瑕疵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等方面提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思路,以期对丰富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研究相关理论及实践起到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7.
上市公司的金融特性与金融风险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上市公司是具有较强金融特征的特殊企业 ,其金融功能对企业发展是一把双刃剑 ,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双重作用和要求。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金融特性与功能 ,关键是以股东权益最大化为目标 ,搞好生产经营与资本经营的有机结合。目前上市公司在发挥其金融特性和功能中主要存在四种风险 ,即盲目扩张风险、金融投机风险、证券欺诈风险和道德、信用风险。防范与化解这些风险 ,一是树立“审时度势、宽严皆误”的监管理念 ;二是树立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 ;三是树立事前监管、主动监管和动态监管的监管理念  相似文献   

18.
随着公司股份的日益公众化和社会化,对持股的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将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制、利害关系股东表决回避制和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创新地运用于公司治理中,才能在立法上赋予中小股东更多的权利,在司法上为中小股东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9.
上市公司的产权与治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上市公司的产权可以分解为两部分 :股权和人力资本产权。股权的主体是股东 ,人力资本产权的主体是经营管理者。股权对公司治理发挥间接作用 ,人力资本产权发挥直接作用。通过分别论述股权和人力资本产权对公司治理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完善股权治理与人力资本产权治理的途径。  相似文献   

20.
范兆飞 《南都学坛》2009,29(5):24-29
汉魏时期就为士族大姓的太原王氏宗族在西晋时期达到巅峰,由地方大姓上升为全国性的巨姓强宗,其中婚姻交结和士族间交游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因此形成了典型的交游网络。从太原士族这个缩影也可以洞察西晋时期整个士族阶层的发展动向:婚姻是士族交往的主要方式,士族的通婚范围随着时代的推移产生微妙而深远的变化,婚姻选择层面突破了同郡同州的地域限制,甚至扩展到皇族,显示出士族通过通婚实现权力伸张的政治诉求和获得更高社会地位的利益追求。西晋时期士族的交游方式也呈现多样化、网络化趋势;同郡士人点题扶持、评论之风不减汉末清议;同郡甚至同宗士族之间不只相互合作,同时相互斗争;士人交游活动的范围扩大,甚至打破了民族限制,反映了当时政治生态的复杂性和社会关系的网络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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