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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5 毫秒
1.
证券交易信息由证券交易所收集、编排和发布,其消费存在"搭便车"问题,证券交易所对交易信息应当享有某种程度的排他性财产权利.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没有对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信息产权提供充足的保护.交易信息是数据库,其制作人证券交易所应当受到"特殊权利"保护,享有交易信息的提取权和再利用权.  相似文献   

2.
信息网络技术的运用促生了网上证券交易,进而推动着证券市场的变革,也打破了传统的证券交易模式,从而对传统的法律提出了挑战。针对网上证券交易带来的主体、交易平台和系统、交易形式、安全和风险、监管、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法律难题,应坚持“三公”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从六个方面采取相应的监管对策。  相似文献   

3.
随着经济的大幅波动,证券市场所涉及的内幕交易、“老鼠仓”等事件不断地刺激着股民的神经,也时刻挑战着法律尺度。内幕交易产生的根源是信息不对称,这也是反内幕交易法律规制所遇到的最大困难,适当降低内幕交易行为的证明标准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但最终的突破困境的出路在于建立规范的规则体系,明确证券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4.
契约在证券交易中起基础性作用,因此契约责任是证券交易中的基本责任类型之一;各国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交易的效率,在加强信息披露和反欺诈方面都有相应的立法,契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在证券交易中比较常见,责任构成要求相互嬗变。仲裁约定在证券交易中的普遍应用,金融衍生业务的迅速发展,也加强了契约责任在证券交易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试论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法律规制证券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正常运作的必然要求,许多国家都制定了较完善的证券交易法。本文通过对一些国家有关内幕交易立法的比较,提出我国应该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证券内幕交易立法  相似文献   

6.
内幕交易是指发行人公司内的任何人依据有关发行人或其证券市场的重要的未公开信息进行的证券交易行为。内幕人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的内幕人员,另一类是公司之外的市场内幕人员。在证券法中,内幕交易比任何问题更引起公众的关注,也更易引起争议。因此,研究美国内幕交易的归责理论有助于理解和掌握美国的内幕交易制度,也有助于我国相关法律的执行。  相似文献   

7.
内幕交易是指发行人公司内的任何人依据有关发行人或其证券市场的重要的未公开信息进行的证券交易行为。内幕人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的内幕人员,另一类是公司之外的市场内幕人员。在证券法中,内幕交易比任何问题更引起公众的关注,也更易引起争议。因此,研究美国内幕交易的归责理论有助于理解和掌握美国的内幕交易制度,也有助于我国相关法律的执行  相似文献   

8.
新刑法对内幕交易罪的规定及处罚,标志我国刑法典的进一步完善,为证券法的创制奠定了基础,有利于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内幕交易罪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开前买卖证券或泄露内幕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它的客体表现为我国的证券交易秩序和投资者的财产所有权;主体为自然人和法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方面实施了证券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情节和时间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9.
中国将有更多企业在美国资本市场直接发行证券。美国对证券发行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证券发行注册制度实现的。对证券交易的管理由交易注册管理和交易行为管理两部分构成。由于中美两国法律的差异,我们应注意扫清障碍,求得两国法律上的接轨。在实际操作上,公司应十分谨慎,并遵从金融专家和法律专家的指导.  相似文献   

10.
操纵市场行为的几个基本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操纵市场行为的定义、法律性质与分类等基本问题是充分监管、有力处罚和有效预防操纵市场行为的基础性问题。操纵市场行为应当定义为以欺诈致使他人从事证券交易为目的,制造虚假的证券交易或者其他虚假现象的行为。操纵市场行为的法律性质不是垄断、恶意投机,而是证券欺诈。操纵市场行为可分为交易型和非交易型两大类,合同型和行动型操纵市场行为不应成为独立的种类。  相似文献   

11.
美国内幕交易执法理论演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通过对美国内幕交易执法实践中出现的若干个经典判例的回顾和评论,揭示了美国执法部门在内幕交易执法实践中所依托的理论基础的演进历程,重点探讨了内幕交易归责的财产权分析路径和证券欺诈分析路径之间的紧张和冲突。最后,作者指出中国证券监督部门可以从美国内幕交易执法制度建设方面的诸多经验和教训中汲取可贵的司法经验。  相似文献   

12.
不动产证券化初探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不动产证券化是20世纪6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经济和法律制度.其主要是通过特定主体将不动产物权和与其相关的债权整合为资产群,再委托特定机构将其拆分为小额股权或债权,并就此发行股票、债券或受益权证书等有价证券,直接向社会募集资金,最终以经营该资产群收益的现金流为基础,满足各方的利益需求.这种方式在资源极度稀缺的今天.对充分发挥不动产的高价值性、解决不动产的不可流通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我国欲实施不动产证券化,必须深入研究美国不动产证券化各类型及结构之法律要件,探究其与我国法律体系及制度的契合性,同时,对我国现行的民商事主体制度、物权和债权制度、证券发行和交易制度、破产及破产隔离制度等进行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的相关内容不得直接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依据,以“两高”司法解释的为依据,知情人员的认定仍须由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判断;行为人是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还是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关键还是要看具体案件中其获得内幕信息的途径和渠道,是否属于因职务和业务而获悉。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当包括与内幕信息之间并无职务或业务上的紧密关系但被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接触或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内幕信息具有未公开性、重要性和真实性。构成不需要“利用”内幕信息,但必须证明该内幕交易与内幕信息相关。非内幕人员在获取内幕信息后又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情节严重者是否应当以泄露内幕信息罪论处。  相似文献   

14.
个人信息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目前,中国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容乐观,特别在云计算环境下,个人信息被盗用、滥用现象极其严重。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本身跨越了宪法、行政法、刑法和民法等法律部门的界限,如果仅仅从某个部门法的角度观察它难免会顾此失彼。中国应该制定一部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科学的基本原则,准确界定个人信息法律关系的主体制度,明晰个人信息法律关系的客体制度及其对象,同时构建合理的个人信息权利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5.
由于证券市场上非对称信息状态的存在,信息差别给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道德风险结果,本文通过建立证券公司道德风险定价模型,计算出了证券公司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机构缴纳保护基金的费率基准。据此,在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机构可以向证券公司按照给出的费率基准收取保护基金,从而减少证券公司道德风险的发生。  相似文献   

16.
证券无纸化对证券市场的发展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各国在金融法律制度中开始确立无纸化证券的法律地位.无纸化证券具有三个基本要素:证券登记、账户存管和电子信息;蕴含着一个以证券账户为载体的新的证券权利结构.无纸化证券仍然具有证券的基本属性,证券账户也并未改变无记名证券的性质,只是借用了记名证券的交易技术.  相似文献   

17.
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受制于投资者信息能动性的影响,信息披露监管应当密切关注投资者信息能动性的分化。中国证券市场信息博弈格局日益复杂,投资者的信息能动性差异度加大,进一步弱化了中小投资人的地位,妨碍了证券市场的发展,因此,需要对证券信息披露制度进行针对性的调整,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以及信用卡共享信息系统的逐步建立,持卡人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在信用卡核发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个人身份信息和信用卡交易信息因涉及隐私权均应依法加以保护,但我国对持卡人的隐私权保护在立法方面、申领合约方面和举证方面尚存诸多不足之处。为此,文章在借鉴欧美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相关立法和司法保护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持卡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19.
关于内幕交易的经济学拷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不少经济学家认为证券交易中的内幕交易有经济合理性,内幕交易不仅没有“牺牲者”,而且可以促进信息的快速传递,能够更加公正和全面地评价经营者的工作努力程度和经营业绩,同时,内幕交易还可以促进证券市场效率的提高。上述看法值得商榷,我们的研究表明,即使不考虑内幕交易对公平和正义这一法制精神的违背,其在经济上也是不合理的。内幕交易构成了对效率的侵犯,应予以禁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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