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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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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农村土地一方面存在着稀缺性,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另一方面法律规定已经跟不上社会的发展,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明晰,农村土地被大量浪费,而且流转过程中缺乏对农民权益的保护。为了正确引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发展,改革势在必行。必须针对现状,分别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三种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提出相应的对策,进行法律重构。  相似文献   

2.
在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应实行农村土地的分散利用制度,明晰并落实土地使用权人的产权.现行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且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应建立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应允许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国家只应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实现对农村建设用地的管理.  相似文献   

3.
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主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制度等内容。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实体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以及土地征收等问题是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中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的完善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兼顾公平和效率,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我国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4.
中国现行土地制度的弊端之一是城乡土地分割,同地不同权,具体表现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不能像国有土地所有权人那样在自己所有的土地上设置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不具有国有土地所有权人国际上通行的土地发展权。多年来,中国政府通过“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发展权从农村土地的产权束中剥离出来,并通过征地制度占有了这部分土地开发利用的权益,这使得农村集体和个人被排除在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之外。本文在考察国外土地发展权产生、演变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农村土地发展权与增值分配现状,并结合有关土地涨价归属的讨论,提出城乡土地同权化改革的思路。  相似文献   

5.
为让农民实现其土地财产权益,必须进行有关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一要实现农村土地产权与城市土地产权的对等和对接;二是适时结束单一国家垄断的征地制度,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三是改革征地补偿制度,逐步以市场价为基准,给农民以充分、合理的补偿,实现其土地财产权益,以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相似文献   

6.
农民平等权保障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保护农民的平等权利,保护农民的生存权、发展权,首要的是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我国现行农地制度的不完善,特别是城乡土地产权二元结构对农民土地权利的歧视,使得农村土地产权结构在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上存在严重的权能缺失,农民既缺乏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律保障,又缺乏权利救济的有效途径.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实现,需要创新土地制度,赋予农民更完整的土地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完善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7.
公平正义是法律制度的终极价值,也是评价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根本标准.回顾历史,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有国有化、私有化和集体所有前提下有限流转三种模式.国有化和私有化的模式追求效率优先,容易导致公平正义价值的缺失,激化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前提下的有限流转模式既能保障公平正义,又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是最优模式,因此成为历史的选择.虽然现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实现模式也存在诸如权利主体虚位、效率低下的问题,但以上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改造与完善现有制度得以解决,进而使农村集体土地法律制度充分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秩序价值、自由价值和效率价值.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的方向是:完善宅基地和农地"三权分置"制度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广大农村目前进行的土地产权确认工作,并不是“新一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更无力解决现阶段农村集体土地存在的根本问题。对农村土地进行确认、确定的一系列权利,不是赋予村集体和农民个体的新权利,其无力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原来就存在的侵权、流转难等问题。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主体实际上存在缺位问题,所以只发一个权属证书,对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体来说,毫无实际意义可言。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仅仅是对原来法律允许的流转方式起推动作用,却无力解决阻碍现代农村规模化经济发展的最大问题,即现阶段法律禁止家庭耕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农村出现一系列问题的根源在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名不副实,而集体土地所有权虚拟的深层根源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本矛盾——农民个人既是土地所有者又是非土地所有者,即集体"主体"虚拟。集体权利主体的多级性法律规定,集体行为事实上被"代理人"的意志支配,以及承包经营权、国家行政权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侵蚀等导致集体土地权利的缺失。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选择是设立农民集体大会,重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第六十条赋予了村民委员会代表农民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在村民委员会强大的行政背景下,村民委员会的民事主体被行政主体身份吞噬,导致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被其行政化行使的问题。法理分析和司法实证分析均证明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被行政化行使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法律制度的缺陷导致农民集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规定上的虚位。因此,必须从立法层面加以解决,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问题统一立法。  相似文献   

11.
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护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农村土地问题中的焦点性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民的土地财产性收入,关乎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本文以既要促进流转,又要保护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权利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背景,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分别从现代产权理论、公共物品理论与博弈均衡理论的角度分析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护,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现行的城乡二元土地管理制度引发了严重的"城市病"与"农村病"问题,而且由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不能与城市国有土地一样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不仅影响到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甚至威胁到了我国当前宏观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为此,应采取混合所有制思路改革农村土地制度,这一土地制度的特征在产权结构上表现为"三权分立",即国家拥有农村土地的规划与用途管制权,集体拥有耕地发包权、宅基地划拨权和建设用地占有使用权,农户拥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在具体管理上表现为"三种模式",即集体所有、国家管理,集体所有、农户管理,集体所有、集体管理;管理责任人分为"三个主体",即国家、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相似文献   

1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简称为集体土地使用权 ,权利主体包括农民个人、土地所属集体社区以外的组织 ,权利客体为乡村非农建设用地 ;其取得方式主要有批划、买卖、初始登记和继承 ;权利人对于建设用地可以占有、使用、收益 ,其中的使用权应包含权利转让权、权利投资权和抵押设定权 ,作为用益权 ,权利人就享有物上请求权 ;其终止原因有土地灭失、放弃、权利人死亡、期限届满、国家征用等。法律不应当严格禁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转  相似文献   

14.
李昌庚 《学术论坛》2007,30(7):125-130
《物权法》第五章采用了"三分法",仍保留了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最致命的缺陷就在于产权主体不清.我们必须突破公有制的旧意识形态,正确对待国情.从长远来看,对于市场竞争领域内的农村土地应当实行私有化和农地市场化,将土地所有权"回归"农民;对于非市场竞争领域内的农村土地应当实行国家所有,取消集体所有权制度.但我国当前农村土地实行全面私有化的条件还不成熟.应通过土地制度改革、户籍改革和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等举措,把农民真正从土地生存保障功能中解放出来,使农民真正享受同等"国民待遇".  相似文献   

15.
周志雄 《河北学刊》2007,27(4):189-193
农村土地市场化有利于城市化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保护农民土地权利。中国现行有关土地使用权市场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完全的土地市场化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农地价格上的非市场化强力阻碍等因素,均制约着中国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应确立各种农村土地制度的动力机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来有效促进农村土地市场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变迁及改革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权属模式经历了土地农有、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土地集体所有使用权归农三大历史阶段.60年土地权属制度的历史变迁,给我们今天的土地制度改革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设计应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目标,避免意识形态化;农民拥有的土地权利越多,越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土地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在于清晰的土地权属制度变革.现阶段,农村土地应坚持产权明晰的改革方向,最大限度地赋予农民土地权利,并辅之以配套社会制度的改革,以顺利推动农村土地权属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7.
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合理流转的新思考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农村土地制度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当前,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以及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迫切需要,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合理流转的基本实现路径包括清晰的市场主体界定、合理的权益分配格局和科学的制度规范模式;而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刚性约束措施,改革公益征地价格形成机制则可以规避流转后可能产生的利益盲动和制度寻租.  相似文献   

18.
城镇化使得国有土地供给趋于紧张,而集体建设用地由于法律制度的限制难以进入土地市场自由流转,阻碍了城乡统一的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建立。应当从法律制度上明晰集体建设用地的主体和权利内容,建立科学的价格评估体系,保障集体建设用地在土地市场上的自由流转。  相似文献   

19.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农村的基础性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土地物权,土地产权制度是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法律基础,必须依法明晰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主体的边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是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底线不能突破,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将给农民带来巨大的红利,必须尽快修改完善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20.
我国城乡二元土地产权特性与农民土地权益的制度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城乡二元的土地产权结构,不仅具有维系城乡二元结构的功能,而且为城市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侵蚀提供了制度安排。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明晰农地产权,促进土地流转,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构建农村农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增值的机制,解决因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增值与农民土地权利缺失的矛盾,让农民分享农地增值的收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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