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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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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正怡 《江淮论坛》2022,(1):131-139
数字贸易正在数字经济时代快速崛起。国际社会就数字贸易规则的探索正在快速推进,但达成数字贸易多边规则仍存在制约因素。美国、欧盟以及中国模式及其实践形成了与数字贸易有关的典型数据立法,也反映出数字贸易国际法律规则构建中有关数据本地化、规则侧重领域、规则构建路径等方面业已存在的价值冲突。未来,中国应更加主动参与数字贸易规则构建,以保障数据安全作为前提,及时提升数字贸易配套,倡导试点区域贸易协定,坚持推动多边贸易谈判,力争深化达成数字贸易全球规则的共识,为数字贸易国际法律规制形成诸边或多边框架。  相似文献   

2.
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构建提出了迫切要求。数字贸易新特征对传统贸易理论构成了挑战,数字经济时代的国际贸易规则也面临新问题,需要在尊重数据主权的基础上统一规范各国的国内监管,实现更均衡的贸易利益分配。目前的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因各自的局限性难以解决上述问题。全球数字贸易规则需平衡高标准与包容性,将大国优势充分贡献于全球共同利益,实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协同发展。文章从贸易理论出发探讨数字贸易新特征,将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关键问题具体化为“贸易便利化”“数字技术”“数据流动和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包容发展”五大核心议题,并提出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国方案,探讨中国方案推向全球的策略。  相似文献   

3.
对RCEP其他成员国的贸易总量快速增长,成为推动我国涉外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构建贸易一般均衡模型,研究RCEP生效实施后成员国关税等贸易成本大幅下降对全球价值链格局、我国全球价值链位置变动的影响,结果发现RCEP生效实施后,全球价值链分工进一步深化;中国的上游化程度微弱上升,下游化程度显著提高;我国绝大多数制造业上游程度和下游程度同时上升,其中上升幅度最为显著的是电脑、电子和光学产品的制造。RCEP的落实有利于全球价值链分工以及各国贸易的发展,但对不同国家、不同行业的影响存在较大差异。对此,我国应推动区域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形成区域性的国际大循环;完善区域贸易规则体系,推动国际秩序体系的构建;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并妥善处理协调中低端制造业转移和稳就业关系。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随着数字贸易的蓬勃发展,全球性数字贸易鸿沟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开展、深化数字贸易合作与交流的积极性,加剧了全球数字贸易发展的不平衡性。文章认为,数字贸易鸿沟成因复杂,会加剧全球贫富差距、阻碍数字贸易治理达成共识以及数据要素自由流动。目前,在治理上,仍存在发展中国家数字贸易产业基础薄弱、国际经贸秩序与规则加速变革、贸易保护凸显等困境。因此,面向未来,中国作为数字贸易大国,既需要借助区域经贸合作,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注入新动力,也要抓住机遇,释放数字贸易潜力,实现突破式发展。  相似文献   

5.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展现出新的数字贸易规则发展方向。作为国际上第一个独立的数字经济协定,DEPA在发展和深化既有数字贸易规则基础上,关注新兴数字技术领域,强调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与合作、开放与包容,鼓励数据跨境自由流动。2021年,中国正式申请加入DEPA并积极参与WTO电子商务多边谈判。对中国而言,DEPA在跨境数据流动、数据安全、新兴领域监管以及不同数字贸易协定衔接等方面具有一定挑战性。跨境数据流动模式之争、例外条款安全风险、沙盒监管模式、道德治理框架应用、数字贸易治理模式差异和DEPA的软性治理等都为我国加入DEPA带来难度。为了更好地参与和对标DEPA规则,我国需要积极探索新规则的构建,平衡数据安全和数据流动的需求,通过深度参与DEPA规则,逐渐从健全国内数字贸易规则、统筹国内和涉外数字贸易规则到协调国际数字贸易规则,以促进我国数字经济的良性发展,提升数字经济治理水平。  相似文献   

6.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RCEP的签订为推进区域合作和促进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提供了良好契机.基于1999-2018年中国与RCEP伙伴国的数据,通过分析中国对RCEP国家农产品出口贸易现状、贸易品种结构以及贸易的竞争性和互补性,运用扩展的贸易引力模型实证研究影响中国对RCEP国家开展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因素及出口贸易潜力.结果表明,中国对RCEP国家农产品出口呈现逐年增长之势,中国与伙伴国的经济规模、双方是否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两个因素对中国贸易出口额的提升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中国对14个伙伴国开展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潜力较大,未来经贸合作空间广阔.为促进中国农产品的出口贸易,中国应加快做好RCEP生效实施有关工作,完善与RCEP实施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强对RCEP中与农业相关的内容培训,同时探索农业生产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在不断深化与RCEP伙伴国进行农产品贸易的同时,针对各国的资源禀赋特点,有选择地与伙伴国开展农产品贸易.  相似文献   

7.
在当前国际格局发生重大变动、全球贸易治理规则遭到破坏的背景下,中国同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国家在全球贸易治理中的合作体现出南南合作的韧性以及发展中国家团结一致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贸易治理观。中国和拉美国家在双边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的现实支撑下,积极开展自由贸易谈判,充分利用服务贸易、产能合作、数字贸易等新模式维持合作基础,共同推进互利共赢的多边议程。面对新一轮的保护主义和经济民族主义压力,中国和拉美国家应摒弃带倾向性的多边合作,强化发展中国家身份认同,维护多边规则,促进自由贸易制度这一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相似文献   

8.
沈洁 《学术研究》2022,(4):96-104
伴随着数字贸易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中发挥的作用不断加强,数字领域的贸易保护措施和规制手段也在与日俱增,但当前世界范围内尚未形成统一的跨境数字贸易壁垒界定标准。本文以ECIPE“数字贸易限制指数”、OECD“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和CRS“数字贸易与美国贸易政策报告”为基础,比较分析数字贸易壁垒的界定方式和评估结果发现,由于国家(地区)之间的利益导向之争,不同研究报告在指标选择的范围和侧重点上存在差异,所得到的研究结论因此出现了分歧和矛盾。中国在数字贸易规则竞争中可采取的应对思路包括增加数字贸易试点区域、构建数字贸易“中式指数”、深化数字贸易现行标准等。  相似文献   

9.
在多边或双边经济贸易协议等条约中,鼓励性条款作为条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约束性条款一起构成完整的条约内容,日渐成为一种趋势。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鼓励性条款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各成员所期望追求但暂时没有能力实现的目标。一些RCEP中的鼓励性条款在CPTPP、《中美经济贸易协议》中均具有约束性。RCEP、CPTPP中的鼓励性条款的出现,说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保护范围逐渐扩大,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上的垄断话语逐步被打破,知识产权合作受到更多的关注且合作范围更加广泛以及发展中国家关注的议题逐步被重视。《中美经济贸易协议》如果与RCEP、CPTPP的鼓励性条款进行比较,可以发现该双边条约给中国施加的义务过重,有违利益平衡原则。中国应当以RCEP鼓励性条款的落实衔接CPTPP的加入,以鼓励性条款的落实彰显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中的大国形象,以多边条约的鼓励性条款作为双边谈判底线,谨防发达国家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双边条约中不当输出其国内制度带来不公平结果。  相似文献   

10.
陈喆 《学术论坛》2023,(6):33-46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是全球首个针对数字经济而制定的专项协定,超过了一般意义上的“数字贸易”概念。数字经济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只有促进数据的开放共享,才能实现数据驱动型创新。DEPA“创新与数字经济”模块要求以企业数据共享和政府数据开放促进数据要素价值的释放,加入“创新与数字经济”模块,既符合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相关规划部署,也有助于我国参与新兴数字议题国际制度的构建。DEPA倡导在安全框架内实现企业数据的充分共享,并对政府数据开放设定了治理框架,而我国数据开放共享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规则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与DEPA规则的要求存在差距。我国应积极对接DEPA规则,建立健全数据开放共享法律制度体系。一方面,应完善企业数据共享制度,制定企业数据共享合同的指导性原则和示范条款,出台数据中介服务监管规则,创造包容性的跨境数据共享绿色空间;另一方面,应适时制定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立法,对数据开放方式、开放范围、许可模式、数据格式作出明确规范。  相似文献   

11.
当前,RCEP区域内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国际规则与国内规则的冲突,为了推动区域内及RCEP成员国数字经济安全与数字经济发展,应当积极推动RCEP中数字经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包容性构建。在此过程中,针对数字经济实体法,应当结合国内法与国际法,分析RCEP中数字经济实体法的普适性与差异性,进而探讨包容性的数字经济实体法构建;就其程序法而言,需要明确RCEP自身争端解决机制的一般性以及数字经济争端解决机制的特殊性。RCEP中数字经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包容性构建,能够有效推动RCEP区域内数字经济的安全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2.
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引发了新的国际税收争议,主要表现为数字税三种属性下主权国家之间及其内部关于数字税相关问题的博弈。数字税国际争议使得全球经济治理的治理赤字、发展赤字和信任赤字都有所扩大,全球经济治理的协调机制和合作秩序都面临着新的挑战。中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应未雨绸缪,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用好WTO、G20等多边平台,主动与美国、日本、欧洲国家沟通数字税相关问题,在区域和全球多边等层面参与和推动数字税收规则谈判,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数字税相关政策试点。  相似文献   

13.
全球治理的实质良法善治难以应对数据跨境流动公共性多元耦合产生的新型治理需求,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视角可指引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形式良法善治范式革新。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理论有助于厘清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概念与内涵,即“规则制定—规则运行—规制评价”嵌套的动态独立国际法系统,以及形式良法善治需求下四类规制“一体两面”的多元协调系统运作方式。通过规制现状与谱系反思,发现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效用梗阻呈现供给能力不足、供给过剩以及供给制约需求的国际公共产品结构性“供给失灵”现象。依据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法指引,效用梗阻的形式治理范式革新应坚持“加减乘除”四重运算的复合策略框架。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全球治理形式范式革新符合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主张,中国应积极引领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理念与模式变革。一方面,秉持以数据安全为核心、国内与国际规制双向互动为重点的兼容性规制理念;另一方面,以“数字丝绸之路”为支撑,深化平台联动、议题联结和机制协调,探索全面开放性和高度包容性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中国模式。  相似文献   

14.
王浩  李晓敏 《江海学刊》2023,(5):123-129+255-256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贸易逐渐成为驱动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数字贸易发展的影响因素纷繁复杂,其中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廉洁政府建设尤其值得关注。基于2011—2020年中国与CPTPP成员国数据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廉洁政府建设对数字贸易发展有显著促进作用,并且这种促进作用主要通过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和科技创新等路径实现。因此,应扎实推进廉洁政府建设,为数字贸易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与市场环境,在此基础上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国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5.
顾晓燕  陶静 《江海学刊》2023,(3):96-101
知识产权贸易作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表征之一,不仅对推动国内和国际循环水平的“双提升”有重要作用,而且有助于实现双循环相互促进。知识产权贸易不仅可以通过推动诸如专利、技术和品牌等高端要素跨国流动而产生直接促进作用,而且在全球价值链分工条件下以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世界经济新格局中,还可以通过网络效应和空间溢出效应而产生间接作用。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检验证实了上述理论预期,并且发现,知识产权贸易对双循环有效联动的促进效应,在RCEP国家和非RCEP国家都能产生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因此,必须从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高度出发,完善政策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区域合作和国际协调,全面推动我国知识产权贸易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6.
随着RCEP正式生效,贸易便利化成为核心议题,也为成员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带来了新的平台和契机。构建贸易便利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再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测算RCEP成员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并选取2011-2020年的样本数据,拓展引力模型检验贸易便利化对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结果表明,RCEP整体上贸易便利化平均值为0.637,处于一般便利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其中新加坡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最高,菲律宾的最低;中国及RCEP其他成员国的贸易便利化综合指标的系数在进口和出口两个模型中均显著为正,且一方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都更有利于促进其出口;中国及RCEP其他成员国的贸易便利化四个一级指标的系数在进口和出口两个模型中均显著为正,但两个模型中的系数存在一定差异。未来RCEP各成员国应以自身贸易便利化发展为出发点,致力于提高国内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各项指标,通过改善政府及规制环境、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海关与边境管理效率、促进金融与电子商务发展,提高各成员国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水平。  相似文献   

17.
2016年来,美欧发达国家内部治理失范引发“逆全球化”和经济民族主义盛行,导致全球经济治理规制的“合法性”加速衰减和“有效性”不足,客观上要求推进全球经济治理创新。作为制约创新的主要变量,全球经济治理的“议题调适”和“规则重构”成为影响治理创新成败和绩效的关键因素。在新的国际经济条件下,全球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投资自由化趋势下降及贸易保护主义回潮成为治理议题调适的主要方向,而国家间宏观经济政策协调、“边境后”贸易措施治理和各国“新工业化政策”影响下的投资政策变化成为规则重构的重点。鉴于此,中国应从统筹国内经济发展、扩大“公共物品”供给和凝聚新兴经济体利益共识的角度推进全球经济治理创新,并相应提升中国的影响力。  相似文献   

18.
李文怡 《天府新论》2018,(3):130-136
目前,全球贸易秩序正在经历着重大变革,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球经济的发展。发展世界经济,必须消除贸易障碍,需要各国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致力解决全球贸易不平衡的问题,促进世界贸易的可持续发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涉及范围极广,实现贸易法治化对于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促进全球合作共赢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意义重大。在传统国家大力推进构建“高标准、宽领域、广覆盖”的新型贸易规则体系以实现全球贸易规则的更新换代时,中国应当转变身份角色,主动应对新局面带来的挑战,积极探索全球贸易的多元化治理模式,与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实现全球贸易的合作共赢。  相似文献   

19.
发展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对增加我市外贸顺差,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具有重大意义.面对WTO服务贸易规则与中国入世承诺,重庆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强旅游产品开发力度,推进旅游企业集团化,实施人才国际化策略.  相似文献   

20.
5G技术试点建设成为提升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本文选取2005-2021年CEIC全球经济数据库中的292个地级市作为研究对象,利用多时点DID模型评估5G技术试点建设对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及作用机制。发现5G技术试点建设能显著提升我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技术创新是5G技术试点建设与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中介变量;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级化在5G技术试点建设对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中存在中介效应;5G技术试点建设政策对我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促进作用在开通中欧班列的城市相对更大;5G技术试点建设对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间接效应大于直接效应。因此,应制定财税政策,鼓励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产业升级,不断提升中欧班列开通对我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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