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引人关注的京东苏宁电商价格战频繁出现虚构原价、未兑现降价承诺等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此种行为属价格欺诈行为,其对市场各方主体乃至整个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并且监管体制不健全,故而亟需对价格欺诈行为进行有效规制,从而引导良性的价格竞争,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相似文献   

2.
本文以公平价格理论为基础,从交易平台制度公平、交易标的价值补偿公平、交易主体行为公平几个方面分析了国际贸易公平价格形成的机理,并对国际贸易公平价格的运行机制进行分析,最后得出了相应结论。  相似文献   

3.
由于公用企业经营目标的双重性,使得处于自然垄断地位的公用企业必然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价格垄断行为,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从而导致消费者剩余和社会性福利损失。要对公用事业价格垄断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就有必要科学界定公用企业的内涵和特征,建立统一价格管制机构,健全价格听证制度,构建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反价格垄断行为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4.
不正当价格竞争,指的是违背市场交易中的自愿、平等、诚信原则和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价格竞争的范围主要限定为垄断、不正当竞争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三个方面。不正当价格竞争使商品价格丧失市场信号功能、丧失调节功能、丧失经济动力功能,破坏经济原则和市场规则。  相似文献   

5.
拥有知识产权的事实不应被假定为具有市场力量,但其拥有和行使却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应将"滥用知识产权市场支配地位"界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知识产品生产者不正当的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从事扭曲了竞争秩序并减损消费者福利而应为反垄断法规制的不当行为。在对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法则等违法认定原则于知识产权反垄断实践中的不同适用情形进行比较和权衡的基础上,认为,应该适用和推广一元序列的判定模式,对具体之知识产权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进行分层次考察,使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法则相容于一个单一的分析过程之中。  相似文献   

6.
价格歧视一向被认为是一种垄断价格且能对消费者造成效用损失的现象。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今天,价格歧视又有了新的机制,形成了新的特点,需要深刻认识、有效规制。在大数据定价算法下,价格歧视的特殊形成机制体现为价格歧视是在供需双方互动基础上形成的,可以打破商品属性上的界限而得以普遍化,但其形成需要借助一定的隐蔽性。针对大数据定价算法下价格歧视的特殊形成机制以及该价格歧视产生的特殊影响,需要采取增加技术规制手段以平衡掌握大数据的供给方与作为单纯数据提供者的需求方之间的关系。同时,应创新经济性规制,以规范利用大数据定价算法进行价格歧视的生产者或供给方的过度行为;拓展社会性规制,以限制掌握大数据及算法的生产者或供给方侵犯消费者或需求方的隐私和安全。  相似文献   

7.
平台对商户及消费者实施的持续性、规模性价格补贴在繁荣平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负外部性。与平台价格补贴行为相关的法律规范及公共政策涉及价格法、竞争法和平台经济监管等多个领域,但既有的规则对平台在价格违法行为中的法律地位缺乏明确认定,在具体内容上或难以直接适用,或以行为人为直接经营者且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为前提,设置的豁免情形亦过于宽泛。应树立明确的规制理念和立场,以价格执法机构、反垄断执法机构、市场监管机构为不同类型补贴行为的规制主体,强化规制依据的针对性。应明确平台可以构成低价倾销或掠夺性定价的主体,对平台价格补贴引发的价格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垄断行为予以类型化的法律规制,并在平台经济监管领域的法律规范中完善法律规制的基础设施建设。  相似文献   

8.
入世后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与转移价格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转移价格是企业跨国经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外国跨国公司的大举进入和国内企业跨国经营活动的日益增加 ,转移价格问题将倍受国内企业关注和重视。本文主要分析了入世后国外跨国公司可能对我滥用转移价格的表现及其影响 ,我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如何应用转移定价合理避税 ,以及我国应采取的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9.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管制: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徐华 《东南学术》2001,(6):67-73
本文从《价格法》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要求出发 ,分析了我国当前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体制存在的实质性问题。针对这些问题 ,提出了规范我国价格监管体制的改革方向 ,主要有 :1.定价方法的规范化 ;2.监管对象确定与调整的规范化 ;3.监管程序的规范化 ;4.监管组织体系的规范化 ;5.价格监管方式的多样化 ;6.实现政企分离等  相似文献   

10.
互联网企业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具有明显的危害性,而我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方法和《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却无法对该行为进行科学、有效的规制.因此,在互联网领域引入滥用相对优势地位法律规制的理论与方法具有充分的必要性.此外,滥用相对优势地位法律规制理论在互联网领域具有相当的可行性,不仅能够有效契合互联网市场特性,还能减轻原告方的举证责任,从而显著改善对互联网企业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制效果.在规制互联网企业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时,需要明确立法模式,准确设立“相对优势地位”的认定标准,适当减轻交易相对人的举证责任,科学设置互联网企业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1.
陈兵  赵青 《江汉论坛》2023,(7):114-121
在反垄断法下判断平台企业“自我优待”行为的违法性,需遵循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一般方法,即界定相关市场、认定市场支配地位、分析行为效果。界定相关市场需以涉案行为为导向,以一般理性需求者对替代性的认识为标准,结合平台特征进行个案分析。认定市场支配地位需合理选取市场份额计算指标,重视平台企业掌握和处理数据的能力,并厘清控制必需设施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关系。分析行为效果需着眼市场竞争秩序而并非个别竞争者的利益得失。可以将竞争者的具体损失视为评价限制竞争效果的一个因素,在此基础上考察受影响的竞争者范围、程度,涉案行为对消费者利益、创新等所能造成的影响。通过对正反两方面效果进行比较衡量,最终判断涉案“自我优待”行为是否构成反垄断法上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相似文献   

12.
国际技术转让中的限制性商业惯例及其法律管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限制性商业惯例包含两类行为,一是企业滥用或者谋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从而阻碍经济正常发展,扭曲贸易的行为,这种行为相当于发达国家反垄断法中所指的垄断行为;二是指滥用或者谋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发展中国家利益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不论采取这种行为的企业的目的是否在于垄断市场或限制竞争,只要其行为是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损害发展中国家利益,就属于限制性的商业惯例,也就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对于限制性商业惯例的界定。经常被认定的国际技术转让中的限制性商业惯例包括搭售、回授条款、限制技术受方对引进技术改进和发展、权利不争、限制技术受方使用技术的地域或者销售产品的市场。对于国际技术转让中限制性商业惯例的管制,以行为是否损害技术受方利益作为判定依据。  相似文献   

13.
药品价格问题始终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政府也在积极探索解决药品价格问题的有效途径.我国药品价格管理体系存在没有打破药品垄断买方市场体制和定价依据有待于进一步科学化的问题.通过对国际通行的四类药品价格管理模式的优势与不足的分析及借鉴,提出优化我国药品价格管理体系的对策主要是增强政府调控力度,兼顾各方利益均衡,实行差异化价格管理,科学确定定价依据以及优化政府定价部门的职能.  相似文献   

14.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之“操纵”行为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证券违法犯罪大量涌现,其中数量最多的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82条规定了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列举了四类"操纵"行为方式,对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的四类"操纵"行为方式进行分析,为司法适用提供参考意见,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价格监督检查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活动是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管理相对人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它通过监督价格的形成和运行,查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以及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证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要实现价格监督检查的各项任务必须紧紧抓住价格案件审理工作这一环节。十几年来,伴随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价格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价格监督…  相似文献   

16.
曹阳 《江西社会科学》2019,39(8):174-183
近年来,国内频现互联网平台滥用相对于上下游企业或终端消费者的竞争优势,裹挟进行强制不兼容的行为,对行业发展、社会公共利益和相关方合法权益均造成严重损害,有必要对其予以法律规制。由于互联网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具有诸多有别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特质,对该行为认定的范式应有所更新,其中依赖性认定是关键;认定重点应置于对相关主体间依赖性及滥用行为的考察上。鉴于我国现行法律尚不完善,宜采用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行业监管法为辅的规制方法;而且要在将该行为定性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础上,考察互联网迥异于传统领域的诸多全新特质,多维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统合协调好不同条文间的关系,以使规制效果最优化。  相似文献   

17.
判断住宅市场的短期价格是否存在泡沫,可以将住宅市场上现行的价格和按照居民家庭收入约束计算出来的居民可以承受的住宅价格上限进行比较,得出一定时期内的住宅商品的价格偏离度,当市价在一定时期内大幅度偏离价格上限,就可以认定当期住宅市场存在一定的短期价格泡沫。采用住宅商品短期价格偏离度的计算模型对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域内三大中心城市的住宅价格偏离度进行计算和比较分析,得出结论: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上海的住宅价格偏离度在逐渐回落,而南京和杭州住宅市场存在一定的价格泡沫,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18.
托马斯·阿奎那的公平价格学说是中世纪经济思想史中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内容,结合文本具体深入地研究他的这一学说无论对于我们重新认识中世纪经济思想史,还是更好地开展今天的经济学研究都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从阿奎那的"正义论"入手,比较深入地探讨阿奎那公平价格学说的理论基础;进而紧密结合文本从阿奎那价格学说的理论维度和实践维度依次对阿奎那的"同等性原则"、"效用价值论"和"成本价值论"以及在"拒恶"中"行善"、在消除"不正义"和"不公平"现象中实现"正义"和"公平"的"辩证的实践观"进行比较全面、系统和深入的探讨和阐述;最后,对阿奎那的这一学说的历史启示和现时代意义作出扼要的说明.  相似文献   

19.
机场属地化后,目前对机场航空服务收费的行政定价应改革为激励性的价格上限管制,按国际惯例和机场业的特点确定限制机场滥用市场势力等管制目标和成本相关、单一预算等管制原则,并在管制合同中界定服务标准和不可控成本,明确相关的投资和收费提高条款,允许机场集团内部进行交叉补贴。  相似文献   

20.
《江西社会科学》2017,(7):157-166
高利贷行为应否入罪、如何入罪,须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在准确界定高利贷行为内涵的基础上,针对普通高利贷和暴利贷两种不同类型,从形式层面进行民事、行政和刑事的违法性判断,从实质层面进行公平、自由与效率的价值评价和选择,以寻求高利贷行为入罪的正当根据。普通高利贷具有民事违法性,刑法不宜介入,但可追究催讨强索高利贷等衍生行为的刑事责任;暴利贷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具有行政违法性,但并不符合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前置法条件,因而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可通过对催讨强索等高利贷衍生行为的刑法认定,追究高利贷者直接实行或参与实施相关犯罪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