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启动民事再审的主体制度是再审环节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现行启动再审的主体制度有许多弊端,与法院、检察院以及当事人应承担的职能和扮演的角色相悖。应充分考虑程序的安定性、当事人的诉讼参与权等多方面因素,在此基础上,取消法院的启动再审权,严格限制检察院的权力,而赋予当事人启动再审的决定权。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的行政再审程序启动主体是由当事人、法院和检察院组成的"三元化"的立法模式.然而,法院和检察院依职权主动启动再审程序,不仅在立法方面存在严重的缺陷,而且严重地违反了私权自治和当事人的处分权.基于此,笔者认为应当废除法院和检察院发起再审的权力,构建以当事人为一元主体的行政再审启动制度.  相似文献   

3.
我国再审制度存在当事人申诉无序、申诉和启动再审“四无限”的现象,再审程序的启动呈现行政化模式,再审立案改革的相关规定在地方法院的司法实践中也难以执行。再审程序应当遵循有限制启动的原则,设立申诉、申请再审归口法院审查处理制度,多元化启动主体的权利应适当重新配置,明确、规范启动再审的条件或者事由,设立再审程序的启动程序。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在理念、具体程序设计上存在不足,在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再审制度时应在刑事诉讼法"总则"中引入一事不再理原则,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取消法院再审主动启动权,将检察院再审抗诉纳入司法审查范围,赋予当事人再审申请人地位,提高再审的审级,细化再审理由,使再审案件在没有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情形下公开开庭审理。  相似文献   

5.
毛灵军 《江西社会科学》2021,41(10):172-182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是发现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关键环节,我国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理念,但相应立法制度供给不足,约束和激励机制缺失,导致原本"能启动应尽启动"的制度设计初衷演变为"能不启动就不启动"或"不得不启动"的实践操作模式.究其原因,在于刑事再审启动程序功能定位模糊、政策理念和制度设计过于偏重发现客观真实,导致法的公正性与安定性的关系失衡.改革完善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关键,应当坚持"依法纠错"原则,着眼于构建清晰明确的规则,改变原有"一刀切"的立法模式,区分有利于被告人和不利于被告人的不同情形,从启动事由和标准、启动主体、启动结果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包括建立有限再审模式,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基础,确立"确有错误"和"确有错误可能"的启动标准;明确由上一级法院或检察院为启动主体,对监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成立第三方复查机构;进行类诉讼化改造,强化当事人的申诉权和程序参与权;确定启动决定的法律拘束力,完善刑事再审启动程序与涉诉信访终结程序的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中,“强法院、弱当事人”之状况有违诉讼法理,不仅案件的发动机制缺乏科学性,而且审理过程出现裁决权主体多元化的趋势。民事再审制度的结构性缺陷要得以矫正,须重新调配当事人和法院之间的关系,注重衡平。  相似文献   

7.
既判力原则指确定的终局判决对法院和当事人的强制性通用力。既判力作为现代诉讼法上的重要原则,却因我国民事再审发动机制的一些不完善和缺陷而受到严重的威胁和破坏。如法院作为发动再审的主体,检察院抗诉无次数限制以及当事人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等作为发动再审的法定理由,使发动再审出现途径过多、范围过广的现象。既判力原则与再审的发动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承认并采取正确的制度设计来缓和二者的冲突,找到其中的最佳结合点,使之服务于诉讼,服务于法制,服务于社会,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中,"强法院、弱当事人"之状况有违诉讼法理,不仅案件的发动机制缺乏科学性,而且审理过程出现裁决权主体多元化的趋势.民事再审制度的结构性缺陷要得以矫正,须重新调配当事人和法院之间的关系,注重衡平.  相似文献   

9.
陈建军  高小纺 《云梦学刊》2008,29(5):71-73,7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中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规定的调整,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但仍然需要在启动再审的主体起诉的事由和材料及期限、受理再审的法院等主要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以期使民事再审程序更具科学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被定义为纠错程序,而无论在奉行当事人主义的英美法系还是实行职权主义的大陆法系,再审的主要功能都是为被判决人保留一条救济途径。我国刑事诉讼法允许法院主动提起再审,与控审分离原则相冲突,也有悖于既判力理论,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应当仅限于有利于被告人的情形。法院与检察机关对当事人申诉的审查是通过封闭的行政性方式进行的,当事人难以当面发表意见,而对申诉的听证化改造也并非解决申诉难问题的关键。检察机关应当在再审程序的启动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更多地受理、审查当事人的申诉,为审判中立提供外部保障。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刑事再审程序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通过对提起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制度进行反思,提出了完善提起再审程序主体制度的建议:改革刑事申诉制度,建立申请再审程序;取消法院依职权发动再审之权力。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刑事再审程序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通过对提起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制度进行反思,提出了完善提起再审程序主体制度的建议改革刑事申诉制度,建立申请再审程序;取消法院依职权发动再审之权力.  相似文献   

13.
杨洪 《理论界》2005,(11):95-96
再审程序是当事人寻求法律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但是我国目前对再审制度的规范存在很多不足,缺乏操作性和准确性,因而重塑再审制度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笔者主要从再审的理念、启动模式和其他相关制度进行较为细致的论述。  相似文献   

14.
谢宝金  吴福常 《南方论刊》2015,(4):34-35,41
我国民事再审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修正审判错误保障民事审判的公正性以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我国再审制度也存在过分追求"实体公正"而忽视了法院生效裁判的稳定性。民事再审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的缺陷,引发了大家对民事再审制度的种种讨论。  相似文献   

15.
案外人再审之诉制度的建立,旨在摆脱民事执行异议和异议之诉,常常难以有效处理侵犯案外人合法权益的生效法律文书上错误的尴尬并破除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原启动主体和监督范围太窄的局限。但其作为一种崭新的民事执行制度和审判监督制度,在申请主体范围、诉讼地位、提起条件、审理程序和审理法院、再审申请期限、结案方式均无先例可循,亟待科学探索,其司法适用对解决类似问题也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6.
按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再审申请应当由"当事人"申请,而判断是否是"当事人",不应仅依据"程序当事人"为标准.原审中应当参加诉讼而被遗漏的当事人,具备当事人最本质的特征,当然亦属于"当事人"之列,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现有框架下,人民法院在受理再审申请时,应考虑将当事人作扩大理解,而不应作限制理解.而且,对于此类再审申请,由于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原审难免有"事实不清"之嫌疑,一俟有被遗漏的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必须依法受理,并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相似文献   

17.
管辖权异议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现行民事诉讼法律法规对管辖权异议制度规定得较为抽象、原则,不利于司法实践。我国法律对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完善应当主要从管辖权异议主体的确定和管辖权异议程序的规定着手。管辖权异议主体应当包括所有的当事人,但受诉法院在审查第三人管辖权的异议是否成立时,其有无管辖权的依据,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应以本诉为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则应以其参加之诉为准。管辖权异议的程序规定应当完善原告方的救济程序、明确规定管辖权异议期间、与法院实体审理无关的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不得因管辖权异议的提出而中止,此外应当对当事人滥用管辖异议权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的再审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8.
杨静维 《理论界》2007,(4):74-75
建立一种制度是为了解决一定的问题,而制度的建立是基于一定的价值取向。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是以法的正义性为价值取向,基于“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依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提起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有法定申请事由的当事人。本文从民事再审程序的价值取向出发,对发动民事再审程序各种主体的合理性试作分析。  相似文献   

19.
鉴定启动程序是司法鉴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该程序效果如何、正当与否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和司法公正的实现,因此,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反思和重构现行司法鉴定启动程序意义重大。本文以邱兴华案件为例,分析我国司法鉴定启动权主体的立法规定,并评析学者对鉴定启动主体的不同学说,认为在现阶段我国鉴定启动的主体还是应以侦控机关为主,法院享有有限的启动权,当事人不赋予独立的鉴定启动决定权但享有鉴定的申请权。  相似文献   

20.
再审审查制度是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和纠正错案的重要法律制度,其有效的配置和运作能助推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与强化。但其功能和价值 “有限”,现行司法政策在启动再审的标准上遵循“可能有错”的判定基准,显得过于泛化,无限放大其功能和价值,不仅不利于秩序价值的生成与固化,而且与创新现代社会管理模式之内生性精神与理念存在冲突,易引致社会管理风险,增加管理成本。完善的方向应立足于制度功能“限度论”,在法治的内在诉求以及现代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应在肯定再审审查制度的有限意义与价值基础上,严格界定准入门槛,适用“确有错误”的启动再审标准,并健全相应的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