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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姓不婚起源甚早,延流颇长。我们沿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探源溯流,可以看出它是怎样从原始习俗到礼制,再从礼制到法律这一发展过程的。按照学术界一般的观点,认为夏殷尚无“同姓不婚”之禁,“同姓不婚”最早始见于西周。杨六文主编的《婚姻法教程》称:“中国自西周以来,便禁止同姓为婚。”但详稽史实,似乎还可以上溯到更远古的时代。古籍恒吾:夏段五世之后则通婚姻。《北史、魏文帝纪》:“是殷之五世为限,其法每承于夏,殆上古之禁令皆然。”由殷夏而推测上古的情况。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有:“太昊、伏羲氏始制嫁娶,以俪皮为礼。”知有嫁娶之礼仪,但关于姓之如何则来记载。刘恕《外纪》有:“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制嫁娶以俪皮为礼,正姓氏,通媒妁,以重人伦之本,民之不读。”已把姓和婚姻联系起来。到罗泌《路史》有:“太昊、伏羲氏正姓氏,通媒妁,以重民之丽,丽皮荐之,以严其礼,示合姓之难  相似文献   

2.
<正> 周代是我国礼俗的大成时期。在周代的诸多礼浴中,尤以婚姻礼俗最为引人注目,有礼“本于昏”(《礼记·昏义》)之说。而其中“同姓不婚”又为最大戒律,向为研究者所重视。然自汉唐的博士硕儒乃至今天的专家学者在对“同姓不婚”的理解上仍存在着原则分歧。本文拟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谈点个人看法,以期有助于对这个问题的深入研究。关于“同姓不婚”的记述以《左传》与礼书为最集中。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说:“男女辨姓”。昭公元年说:“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等等。又如《礼记·坊记》说:“取妻不取同姓。”《曲礼》说:“取妻不取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大传》说:“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等等。汉人许慎说:“诸侯娶同姓”(《五经异义》)。意在否定周代有“同姓不婚”的规定。古籍中确有“诸侯娶同姓”的记载,如晋献公娶狐姬、骊姬(《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晋平公内“有四姬焉”(昭公元年),鲁昭公娶吴孟姬(哀公十二年)等。但这些都是个别事  相似文献   

3.
也谈齐国的“同姓不婚”习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历史上,“同姓不婚”之制为有周一代一项重要的婚姻戒律,并普遍实行于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中,其影响所及,一直延续到秦汉以后几千年的中国社会,至唐、宋、明、清诸朝,法律上对同姓通婚也还是禁止的①。但有的学者认为,“同姓不相婚娶”这一条根本规则,仅“为周人所严守”,这一“宗法的约束,在春秋时的齐国已经没有力量了”⑦。此说一出,不乏响应者③,似乎“同姓不婚”这一古老习俗在春秋时的齐国根本不存在了。笔者认为,这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同姓不婚”之在春秋时期的齐国与在其他诸侯国一样,都是自始至终在规范着人们的婚姻行为的,其制约作用不容忽视和低估。  相似文献   

4.
西周至春秋时期,周天子、各国诸侯、卿和大夫等贵族的婚姻在制度上主要受到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同姓不婚制,二是媵妾制度,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烝"、"报"习俗。这些制度和文化习俗是建立在邦国和族群交往基础之上的,婚姻对一个诸侯国或族群的发展至关重要。《诗经》中许多婚恋诗就是在这种社会文化背景下产生的。了解它们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对《诗经》婚恋诗的理解。  相似文献   

5.
试说原始族外婚及周代“同姓不婚”与优生无关姜亦刚,贾艳红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认为,原始人已经能够认识到近亲婚会对后代产生不良影响,因而有意识地对这种婚配进行了抵制,这样就导致了族外婚的出现。这一观点影响十分广泛。我国学者由于受摩尔根等人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一同姓讳娶是《左传》所见诸侯婚姻的一般禁忌原则。讳娶的原因主要是鉴于同姓婚姻所造成的生殖缺陷而言,故《左传》又有“男女同姓,其生不善”①的训诫。从《左传》所见诸侯婚姻的有关情况看,这种训诫对制约同姓诸侯之间的嫁娶的确起到了某种积极的作用。另外,从《左传》的有关记载中我们也可看出,当时诸侯间之婚姻关系在聘娶的程序上虽有较为严格的礼仪限制,但同姓嫁娶甚或男女非礼乱伦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就其乱伦的构成来讲,不仅有兄妹、叔根、庶母子等山东大学“山东省出口创汇持续增长研究”课题组山东大学“山东省出口创汇持…  相似文献   

7.
一——屈原非楚之同姓,屈氏楚之大姓而已。《史记·屈原列传》说:“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正义》引王逸说:“楚王始都,生子瑕,受屈为卿,因以为氏。”检王逸《离骚章句》“……是时(楚武王)生子瑕,受屈为客卿。”《屈原列传》只说屈原为楚之同姓,但没有提供其它的资料,既然司马迁说屈原为楚之同姓,王逸也就敷衍出屈原为楚王族后裔,看得出他是根据《左传》推理的。《左传》记楚事始于楚武王,屈瑕是楚武王的开疆大臣,但《左传》没有记述屈瑕系楚武王之子。显然,王逸所谓屈姓始于屈瑕,只限于楚国及屈原系屈瑕之后的推论是靠不住的。  相似文献   

8.
刘宗棠  张泰 《学术论坛》2006,(2):169-171
中华文明到春秋时期已演化了三千年左右,其间的婚姻制度一定经历了逐步的演化过程,只是没有文字记载,后人无法了解其真实的历史演化过程罢了。后人在训释《左传》中包括“烝”婚制等一些古代名物制度文化现象时,难免会感到困惑。春秋时期“烝”婚现象在后人看来难以理解的原因,在于后人据当时的伦理观来审视和评价此现象。文章主要利用《左传》中自身的、其他一些史料来论证“烝”婚制在春秋时代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9.
目前学界对于辽金契丹女真婚姻制度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集中在世婚制、族际婚、"收继婚"等方面,且在部分问题上达成共识,其中在契丹婚姻形态与女真"收继婚"的表现形式上还存有争议."同姓不婚"是汉族及诸多少数民族所共同遵循的通婚原则,这种原则基于伦理道德的规范与统治者的政治需要,从古至今被广泛认同.契丹族正是借以"同姓不婚"的政治作用,通过联姻手段巩固自身实力.世婚制的确立,是对皇族与后族世代联姻的一种约束,这种婚制的特点并非一成不变,随着辽金统治者对传统旧制的挑战,世婚制习惯法也逐渐被破坏.文章将从以上几点,就目前学界关于辽金时期契丹女真两族婚姻制度的研究成果加以介绍.  相似文献   

10.
无论传统时代,还是当代社会,男女择偶均有制度的约束。整体看,婚姻建立在与血缘亲属之外成员结合的基础上。从历史阶段着眼,血缘亲属又分为同姓、同宗和近亲。同姓不婚制度建立在维持男系血统传承秩序不紊乱基础之上,优生并非其基本出发点,但它在客观上降低了来自同一祖先者通婚的概率,对优生具有积极作用;同宗不婚完全是出于伦理考虑作出的安排;近亲不婚则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从民间实践看,同宗不婚的落实效果最好,这是宗族内部有效的自律和约束使然。近亲不婚制度在有服宗亲中便于落实,而一些地区姑舅和两姨姐妹子女在父母的安排下则形成与法律要求不一致的结姻偏好。可见,近代之前中国民众对近亲结婚危害的认识是有限的。  相似文献   

11.
《汉书·地理志》丹扬郡丹阳县下,班固自注以为熊绎所封,郦道元《水经注》已驳其非:“寻吴楚悠隔,蓝缕荆山,无容远在吴境,是为非也。”同样是班固,关于楚国发祥之地另有一说,值得探讨。《汉书·叙传》自称:“班氏之先,与楚同姓,令尹子文之后也。……楚人谓虎‘班’,其子以为号。”后世“有子曰固,弱冠而孤,作《幽通之赋》,以致命遂志。其辞曰:……黎淳耀于高辛兮,芈强大于  相似文献   

12.
在人类社会两大部类生产中,人类自身生产占有重要位置.而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人类的婚姻史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经历了许多阶段.由于年代久远,后人对早已消失的婚姻制度和礼俗会产生种种误解,对《左传》中记载的“烝”婚和“报”婚就发生了这种情况.什么叫“烝”婚和“扳’”婚?这是曾长期存在于奴隶社会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形式之一.所谓“烝”婚和“报”婚是指这样一种婚姻形式:在父亲死后,儿子继娶庶母为妻,叫“烝”;在兄或叔父死后,弟弟或侄继娶嫂或婶母为妻,叫“报”.如果从女方言,则是转为庶子或夫弟、侄子之妻,所以又叫收继制婚或转房制婚.在《左传》里,关于“烝”婚的记载有六次,关于“报”婚的记载有一次.这种婚姻在当时是合理合法的,所以《左传》只做了客观地反映.但后人对此不能理解,以封建的伦理道德来看待此种婚姻,把它等同于“通”或“淫”,亦即“通奸”,这实在是一种误解.  相似文献   

13.
春秋晚期以后,“百姓”一词已指普通民众,但是“百姓”一词的古义是“百官族姓”、“百官也。官有世功,受氏姓也”,在《国语》和《左传》中都有较详细的记载。否定这种说法的裘锡圭、朱凤瀚两位先生,根据的其实是东汉郑玄晚起的错误解释。朱凤瀚先生详细讨论过西周的由不同姓的诸多宗族族长担任世官的制度,这种制度可以追溯到商代或更早的夏代。“世官”源于不同的氏族或宗族以世代相传的特殊技能服务于社会。这些担任世官的不同姓的族长,就是“百姓”。能否凝聚众多的“百姓”服务于同一个社会组织,大大促进其发展,是中国早期国家形成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百姓”是早期国家的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14.
《左传》中“烝”、“报”婚的价值定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左传》中的“烝”、“报”婚实质上是一种带有淫乱性质的婚姻,“烝”是下辈男子与长辈女子间的一种不符合伦理的婚姻名称,“报”与“烝”的形式相近,也是与自己不同辈份的女子之间的乱婚。“烝”、“报”婚与群婚中的转房婚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婚制,也不属于任何形式的群婚。  相似文献   

15.
从婚姻论东晋南朝门阀制度的盛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两晋南朝时期,是门阀制度统治的时代。“婚”与“宦”是此一时代土族门阀的两大支柱,也是衡量门族高卑的尺度。所谓“婚”,是看你联姻的是庶族还是土族,所谓“宦”,是看你担任的是清职还是浊官。周一良先生指出:“论南朝对待特殊分子之政策时,政治方面从‘宦’字着眼,社会方面则以‘婚’为中心推论之。”①唐长孺先生也说:“当时门第高卑,婚姻是一项重要标准。”②因此,认识统治魏晋南北朝达三百年之久的门阀制度如何从盛到衰,研究婚姻倒不失为一个从社会史领域考察的重要途径。一、身份内婚制与土族的衰落在封建社会里,“几乎…  相似文献   

16.
《周书》卷二《文帝纪》下云: 魏恭帝元年……魏氏之初,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后多绝灭。至是,以诸将功高者为三十六国后,次功者为九十九姓后,所统军人,亦改从其姓。 一般据此认为,赐姓与魏周府兵组织系统密切相关。而魏周府兵组织系统,据《周书》卷一六传论: (柱国大将军)自大统十六年以前,任者凡有八人。太祖位总百揆,督中外军。魏广陵王欣,元氏懿戚,从容禁闱而已。此外六人,各督二大将军,……十二大将军又各统开府二人,每一开府领一军兵,是为二十四军。 分六军——十二军——二十四军三级序列,那么,“所统军人亦改从其姓”的规定,是以哪一级作为军人姓氏的依据呢?陈寅恪先生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六《兵制》说: 西魏废帝元年即李虎卒后之次年,达奚武以攻取汉中之功应继虎之后任为柱国,而 武让于元子孝也。……元子孝为虚位柱国,既不统军,而实领李虎旧部者当为宇文泰亲信之人。《周书》二○《阎庆传》(《北史》六一《阎庆传》同)云:“赐姓大野氏。晋公护母,庆之姑也”。依西魏赐姓之制,统军之将帅与所统军人同受一姓。庆与李虎同姓大野氏,虎之年位俱高于庆,则庆当是虎之部下,庆与宇文氏又有戚谊,或者虎卒之后,黑獭即以柱国虚位畀元子孝,而以己之亲信资位较卑若阎庆者代领其军欤?此无确  相似文献   

17.
鲁国“一继一及”继承现象再考杨朝明在商周史的研究中,继承制度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当年,王国维《殷周制度论》风靡一时,于是,殷人“以弟及为主,而以子继辅之,无弟然后传子”,周人实行“立子立嫡之制”,殷周制度有很大差别,成了很有影响的看法。王国维以来,...  相似文献   

18.
成书于1979年的《剑桥中国史》第三册隋唐篇(上)之绪论中,道出唐朝“这个复杂的时期”,对无论中国学者、日本学者、西方学者都自有其吸引力;而尤称重陈寅恪对“解释这时期政治及制度史有重大贡献”。本文遂拟就通过探讨陈氏对唐代兵制之研究,见其研究方法及成就。1937年,陈寅恪发表《府兵制前期史料试释》(此文后收入1946年出版的《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兵制”章),1957年,陈氏发表《论唐代之蕃将与府兵》,其中论点,颇引起学者不同的讨论:王树椒、杜洽、岑仲勉、谷霁光、贺昌群、章群等诸家均有不同意见。不同意见的讨论,更…  相似文献   

19.
郜丽梅 《殷都学刊》2008,29(4):33-38
据《史记》记载,夏后氏有11个同姓国族,其存亡断续及地理分布,历来聚讼不已。考古和文献证实,夏后氏大部分同姓国族都曾迁徙,而多迁往黄河下游所谓“东夷”一带。同姓国族的东迁,使文献中夏代同名国族在不同地域出现.为后世研究带来混乱,这同时也显示夏代政治活动中心的变迁,为夏文化的内涵提供新的诠释。  相似文献   

20.
屈原氏族考     
屈原的代表作品《离骚》,开头便说:“帝高阳之苗青兮。”可见他是十分重视他的姓氏门第的。刘知川史通·序传》认为司马迁的《史记·自序)是“征三周之故事”。可见屈原重视氏族门第,为历来作“自序”者所效法,探本寻原,莫先于此。《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云:“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楚姓,本帝高阳颛顼氏之后,《大戴礼记·帝系篇》载之甚详,王逸《章句》,已引据之。《章句》又云:“(楚)武王潜号称王,始都于部,是时生子瑕,受屈为卿,因以为氏。”古者姓氏有别,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三,又《亭林文集》卷一有《原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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