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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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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中后期,地主与佃农之争诉不断加剧。除了租佃契约之内在缺陷,生态恶化、经济状况萧条、地主与佃农经济恶化、市场混乱等外部环境是租佃争诉加剧的外因。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学术界关于土地租佃制度的研究有了很多新的关注,展开了一些有益的争论。这些争论有的是基于不同区域的经验式研究,有的则是对于不同资料的利用和解读。本文拟通过分析国民政府的佃农保障政策及成都平原一些租佃纠纷案件的处理,观察国民政府在政策层面和执行层面对租佃关系的调节和控制,由此观察佃农、地主与国家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仅从剥削与被剥削、土地租让与经营的角度并不能全面认识租佃制度的内涵,租佃制度还包含着业佃之间的互助与合作关系。以往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研究往往只注意到佃农之间的互助合作行为,而在租佃制度中以伙种、分种、换工、帮工、分租、力租、永佃、减租等形式存在的业佃之间的合作与互助关系则被遮蔽于剥削关系之下。在租佃制度中,非对称性的合作与互助是业佃关系的常态,租佃关系中事实上的不平等和不公平性、剥削与互助并存是租佃制度的基本特征。对构筑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来说,限制租佃关系的剥削性,倡导基于自愿、公正、互惠的农业互助合作,形成租佃与互助合作的良性互动机制,才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改进租佃制度的路径。  相似文献   

4.
社会生产结构是进行观代化的基本前提和预设,中国近代进行现代化进程的成败利钝,均可在社会生产结构中找到原因。中国传统社会生产结构中的地主经济的租佃制度;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家庭为单位的耕织紧密结合的自然经济等因素,在中国近代从传统农业社会向近代工业社会的转型中具有深刻的影响。一在中国,封建经济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地主经济的租佃制度。从战国时代起,作为奴隶制经济基础的井田制开始解体,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兼并发生和发展起来,从而实现了地主经济的租佃制度。地主经济的主要生产者是自耕农和租佃农民而非农奴,他们不必终…  相似文献   

5.
清代民国珠江三角洲的乡族田与二路地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关于旧中国农村社会的经济性质和历史作用,在海外的学术界存在着几个有争议的重要问题。第一,旧中国农村社会阶层分化,对农村革命有多大的推动力?造成民国时代农村经济危机的原因是由于佃农被地主层层剥削,还是由于农业技术落后,生产率下降?第二,旧中国农业经济有多大的发展潜力?明清近代时期农业资本萌芽有多普及化?经营地主所占的比率有多大?有没有经营地主代替租佃地主的趋势?当然,对这些问题的结论或立场,是有政治上的含义的。假如认为中国农村经济危机因素是科技的问题,就必然否定社会变革的必要,主张引进现代科学才能解决农村经济问题。例如,美国政治学家  相似文献   

6.
明清时代伴随商品经济的繁荣,租佃关系充分发展,确立了田面权与田底权的分割以及永佃权,租佃双方的经济关系取代了人身依附关系。但就是在出现上述进展的地区,同时并存着奴仆化佃农与带有主仆名分的特殊租佃形态。奴仆化佃农,就其自身的本质而言,仍是佃农,又不同于一般佃农;接近于奴仆,又不同于奴仆。对这种社会现象的研究,显然有助于人们对历史发展复杂性的认识。根据明律的规定,只有诸王、勋戚、功臣等特权阶层才可以蓄养奴婢,违者绳之以法:  相似文献   

7.
清代佃农的中农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方行 《中国学术》2000,(2):44-61
在清代,定额租制取代分成租制在全国范围内占居主导地位。在定额租制发展的前提下,永佃制和押租制随之发展。租佃制度的创新,导致了地主与佃农之间产权关系的变动。学术界对清代的永佃制与押租制都作过许多研究。  相似文献   

8.
两宋时期,田宅产权交易频繁,官府在保护田宅产权买卖的交易过程中建立了完备的法律制度,维护所有权的法律也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但是因为上位法的存在,徽宗、理宗时期"子民"的田宅产权也时常受到侵夺。田宅产权交易立法,尤其是"天圣五年诏书",从法制的角度维护了佃农在契约租佃领域的地位,赋予了以佃农为主体的客户的迁移自由,促进了客户的地域流动,从而催生出社会对佃农、人力、女使等贱民阶层权利保护的观念,他们被纳入编户齐民,成为五等户籍制的有机组成,拥有基本的人身权利,宋代对田宅产权的维护最终带来南宋初年贱民制度的废止。  相似文献   

9.
关于中国传统乡村中的租佃制度及其中的主—佃关系,以往存在两种截然相反但都是影响很大的说法:一种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租佃对立,极力强调地主在这种关系中的优势;一种是“中国文化本位”的乡村和谐,把乡村描绘成温情脉脉的大家庭。整体看来,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的“租佃”神话和“宗族”神话,在理论上还是实证中恐怕都经不起深究。如果说传统农村中佃农的处境未必像过去一些著述说的那么绝望,那么自耕农的境况则未必像另一些著述说的那么值得向往。传统农村并不是一团和气的桃花源,但是危机的根源何在,是专制制度还是民间的租佃关系,值得认真研究。  相似文献   

10.
封建租佃关系,和几亿农民的生产生活具有密切的关系,是史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但迄今为止,对山西省的租佃关系尚无专文论列.本文试根据农村调查资料,并结合有关文献,对解放前山西省的租佃关系进行初步探讨. 佃农的一般状况和租佃手续据南京政府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调查,在1933年,山西省佃农占农户总数18%,半佃农占22%.抗战以后的十余年间,在日伪及阎锡山统治下,由于战争频繁,剥削繁重,自耕农加速破产,佃农的比例有扩大的趋势.如1943年,在山西十六县148村中,贫  相似文献   

11.
租佃是实现土地与劳动力有效结合的重要农业生产方式。清中期乡村社会中,租佃市场正在形成与发育,但契约与法律构成了租佃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租佃契约内容缺乏确定性,不但无法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反而与信息不对称等市场缺陷相叠加,加剧市场争诉。而且租佃法律形式分散,内容亦不完备,无法有效规制市场争诉与无序。这无法使租佃市场从无序转型为有序,不能推动市场成长与农业发展。  相似文献   

12.
北宋实行"不抑兼并"、"田制不立"政策主要基于两点:其一是土地兼并不会影响到封建国家土地税的征收,只是由"舍地税人"转变为"舍人税地";其二是北宋政权建立在军事政变上,社会没有经历剧烈的动荡,没有出现大量无主荒地,官无闲田,难立田制.实行这种政策虽然导致兼并成风,但兼并的形式不是政治型的大片土地的掠夺,而是经济型的小块土地的买进,农民与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在松弛,而与私人地主的租佃契约关系在发展,这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的进步,在评价"不抑兼并"、"田制不立"政策时应当重视这一点.  相似文献   

13.
秦晖  彭波 《文史哲》2011,(2):104-115
近代以来,不同学者根据不同的理论出发,对中国佃农的独立性有不同的解读和判断,真正从实际调查材料出发所进行的实证还是比较少而且薄弱的。根据近代以来对中国地主与佃农之间关系的各种实际观察和调查资料,中国近世佃农的独立性并不像以往通常所认为的那样薄弱。而佃农对于地主之依附性的存在,一则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如生产资料的不足等,二则由于知识的缺乏。  相似文献   

14.
王聪聪 《兰州学刊》2012,(6):189-192
集体抗租是一种特殊的租佃纠纷,往往采取暴力的形式与官方对抗。而官方对集体抗租的态度是严厉打击。但是由于佃农经济状况与乾隆社会的恶化,集体抗租愈演愈烈,纠纷会越来越多。清政府颁布了很多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仍然无法有效地解决这些矛盾。  相似文献   

15.
中国战国之前有过"亚细亚公有制",此为井田制.而此以后,中国土地私有,出现大地产庄园经济、地主租佃经济、小农自耕经济等三种模式.至于明清,地主租佃制与小农自耕制成为土地制度主体.中国古代生产方式并非全然属于"亚细亚公有社会",至少说不典型."亚细亚公有社会"特点仅存于印度、俄国等国.  相似文献   

16.
清代前期、直隶(今河北)地区的农业租佃关系中,实物地租由分租形式向额租形式的明显转化,定额租制日渐居于主导地位以及货币地租的缓慢滋长,突出地成为这一时期直隶封建地租演变发展的基本内容。本文试图依次考察清代直隶农业经济领域内的几种主要地租形式。 甲、实物分成租 实物分成租,是佃农按照年土地收入中的固定比例向地主交纳地租的一种剥削  相似文献   

17.
陈向科 《云梦学刊》2013,34(2):56-60
民国时期的资料表明,洞庭湖区农村土地租佃关系中常规的地主——佃户模式之外,还存在"地主——二东君——佃户"的特殊模式。二东君多为农村社会地位、经济地位较高,关系广泛者。其在土地租佃中代替佃户交纳押租,负有督促佃户及时纳租等责任,并获取一定报酬。二东君既为土地的出租与承租拓展了空间,丰富了土地租佃制度的内涵,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范围。但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由于天灾人祸频仍、农村社会经济恶化以及革命风雨的到来,二东君制度遇到了困难和危机,给土地的出租与承租带来了不便。  相似文献   

18.
张新 《理论界》2006,(1):61-62
“北京共识”把中国的成功归结为渐进过渡的方式,但它只描述了中国渐进过渡的政策经验,而没有提炼其中包含的过渡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因此无法真正成为“共识”。西欧社会从封建地主经济向资本主义经济的过渡,总体上遵循了从分配领域的变革扩展到交换领域的变革,最终对农业生产这一封建地主经济的核心领域进行变革的渐进过程。综合历史经验和中国的实践,过渡经济的发展一般来说遵循从分配领域向流通领域发展,最终进入生产领域的渐进发展规律。  相似文献   

19.
景甦、罗仑两同志所著《清代山东经营地主底社会性质》一书,是1959年9月由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作者在山东章丘县等地调查了三个比较典型的经营地主——太和堂李、树荆堂毕、进修堂孟,两个租佃地主——矜恕堂孟、玉堂孙,及山东四十六县一三一家经营地主的一般状况。通过对调查资料的分析,作者认为:经营地主已经不能完全属于封建经济形态的范畴,而是属于资本主义萌芽范畴的东西。我们根据作者的调查资料,就经营地主底社会性质问题,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向作者请教。  相似文献   

20.
(一) 在第一次大革命时期,我国农业人口多,土地又很集中,据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土地委员会调查,全国四亿二千万人口中,农业人口占三亿三千六百万。在农业人口中,没有土地的雇农、游民和略有土地的贫农占百分之七十五,仅占土地百分之六,中农百分之十二、占土地百分之十三、富农地主百分之十三,而占土地百分之七十九。在湖南洞庭湖滨土地更集中、农民与地主的矛眉更尖税、雇农贫农佃农占农村人口百分之八十、而占土地不到百分之五,由于绝大多数雇农贫农没有或很少土地,从而引起了一系列的农村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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