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9 毫秒
1
1.
对圆明园兽首拍卖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鹃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9,21(9):80-83
根据《法国民法典》的规定,青铜兽首的持有人不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佳士得的拍卖行为属于违法。诉讼时效不适用于物权,所以对兽首的追索即无所谓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追索流失海外的文物,不仅有国际法依据,而且有国内法根据。建议我国明确文物诉讼的主体资格,强化文物所有权归属的立法。 相似文献
2.
“党格”是由政党内在结构决定的,是政党文化一心理体系中最稳定、最深刺、最持久和最具决定性意义部分的凝结和外溢.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伦理感和美感。这一概念具有巨大的包客性与伦理色彩,在理论上以之为牵引必然有助于我们党进一步淡化阶级论争,形成新的论述;在现实中则有助于中国社会伦理和道德秩序的重建。推进中国共产党“党格”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清除长期残存于党内的官本位思想、集权倾向、民粹情结和封闭心理,不断加强党的开放性、民主化、法治化和社会化建设。 相似文献
3.
4.
马勇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79-85
《侵权责任法》第15条规定了八种最主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而这些责任可以根据其功能上的不同分为防御型责任和补救型责任,两者各自独立,互不影响,构成了民事权益保护的并行轨道。但在补救型责任内部,又可以分为金钱责任(赔偿损失)和非金钱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两种方式,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互替代性。基于民事责任的救济性,债权人在责任承担的方式上虽有一定选择权,但亦受经济合理性的限制。 相似文献
5.
邹建锋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28(4):135-140
明代学者多从光明人格和学术地位的视角对吴康斋进行评价,如晚明最后大儒刘宗周赞康斋"独得圣贤之心精"、"醇乎醇云",奠定康斋在明代思想史中重要地位;清代学者多从教化层面评价康斋,如《四库总目提要》编者认为康斋开出余干和新会两大学派,雷鋐以"百世师"赞其教化,指出康斋对明代教育风气净化的开先作用;近现代内地学者多从明代心学史的早期启蒙地位评价康斋,如蒙培元认为康斋是明代心学的直接发端者,唐宇元突出康斋对王学产生的催生作用,步近智、张安奇肯定其对明代朱学到心学转变的促进意义;海外学者对吴康斋在明代学术史的学术地位评价颇高,如钟彩钧认为康斋是明代理学的开山人物。综观550来历代学者对吴康斋著作的研究,认为他具有开明代学术风气之先的重要地位,其对心学的体悟和践履开启明代心学之澜。 相似文献
6.
江涛 《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8(8):42-44
从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角度,就外语教学如何加强学生的人文素养进行研究探讨,提出从营造良好读书风气、发挥教师心理场优势、积极开发教学内容中情感资源、举办人文讲坛等方面,来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进行综合素质训练,实践证明其不仅可行,且富有成效。。 相似文献
7.
《唐山大地震》以巨大的产业价值和主流意识功能,实现了传播和商业的双重胜利。但是《唐山大地震》对家国意识、传统伦理叙事的强调,遮蔽了《余震》个体书写与心理分析的深刻性,同时也淡化了《余震》人性批判的力度。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