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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兵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1):101-106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平等就业的权利,但我国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现状不尽如人意。已有的刑释人员就业规定是古代墨刑的变形,违反了责任一致原则,是对人权的漠视和践踏。刑释人员平等就业对于改善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基于刑释人员的特有现状及社会观念的积重难返,我国刑释人员平等就业之路任重道远。为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应完善相关制度及法律规定、更新社会整体观念、提高刑释人员自身的素质、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打通刑释人员的就业关口,以实现刑释人员平等就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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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梦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4):128-138
英美法系恶意补足年龄规则表明低龄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意具有推翻低龄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效力。在普通法判例中,由于行为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司法机关可以依据“青年折扣”量刑条款对行为人的罪责程度进行人为削减。在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启发下,我国刑法采用弹性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取代刑事责任年龄“一刀切”的立法。修订后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不仅有利于打击低龄未成年人的极端恶性犯罪,而且有利于实现保护社会利益和保障儿童权利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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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贵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2,22(4):74-78
新《刑事诉讼法》赋予部分近亲属免予强制出庭作证的权利,但是对于近亲属拒绝作证权却没有规定。近亲属拒绝作证权不仅具有"亲亲相隐"历史传统的文化支撑,而且为域外法治发达国家普遍规定;不仅有利于家庭伦理关系的维护,更有利于彰显"人权保障"的价值理念。因此,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国实际国情、现行立法规定及域外立法经验,科学地构建近亲属拒绝作证权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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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相比,新《刑事诉讼法》在基本理念、具体制度、程序设计等方面均有较大改进,既重视与世界刑事诉讼发展趋势的融合与接轨,又突出了中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必将大大提高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法制化的进程。1996年《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的规定是不完善的,基于刑事诉讼中技术侦查严重缺失的现状,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新的《刑事诉讼法》在第二章第二节用5个条文对技术侦查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从而结束了技术侦查于法无据的局面。技术侦查从而也成为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亮点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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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华春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4):12-14
交叉询问被誉为发现真实的伟大工具,不仅如此,从微观的内在逻辑机制上来看,它还有着重要的辩护价值,与被告人的命运息息相关。交叉询问根植于英美法系,是当事人进行主义的产物,以直接言辞原则和证人出庭为根本。从比较法视角来看,我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交叉询问,因此,我国只有改革相关的规则才能确立交叉询问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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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与价值有着共生与紧张关系.法律的生命究竟是逻辑,还是价值?不同的本土背景对此应有不同的回答.对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的国家而言,鼓吹价值优先有利于摆脱形式主义法学的桎梏,获取进一步寻找法律发展的新动力,从而进一步寻找法律生存的新土壤.但对于我们这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来说,价值优先容易成为背离法律的口实,稍嫌极端的逻辑优先更能抵御、纠正一段时间内法治精神消解的现实.因此,逻辑与价值极端冲突时,应择逻辑作为我国现实的不二法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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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然司法公正的实现有赖于公正司法,没有公正之司法就不可能有司法之公正。司法公正与公正司法相比具有模糊性和评判标准的多样性,从而具有更大的局限性。公正司法较之司法公正更易评判和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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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祥宇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7(2):91-96
行政犯与传统自然犯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其涉及行政规制与刑法规制的交叉地带。从行政犯的构成要件与法律责任上讲,其研究的内容为行政犯罪与刑事责任,其规制的方式应当定位于刑事规制。目前,我国行政犯理论研究尚存较大的缺陷,刑法中主要以空白罪状的形式规定行政犯,对其认定需要结合相关行政法法规。这样的情况导致司法实践中认定行政犯时会出现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情况,而解决这样的缺陷的一个有效的手段就是将模糊的法律规定明确化。这种措施既有利于对行政犯的司法适用,也促进良好的行政规则与刑法规制之间的衔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