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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希罗多德的<原史>从爱欲与礼法的关系入手,来探究城邦政制的问题,再由城邦之间政制的差异,切入希腊与波斯之间的战争.本文试图阐明,希罗多德的城邦兴衰论,着眼于统治者的爱欲与城邦礼法之间的关系.肆心产生僭政,否定礼法,削弱城邦;礼法的建立和恢复,则为城邦兴盛莫立了基础. 相似文献
22.
胡启勇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11,(5):51-56
为了给礼法的生成与运行提供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荀子以人性统一为前提,以"性伪之分"为逻辑起点,以"性伪之合"为理论归属,论证了礼法产生的必要性、可能性,揭示了礼法运行的人性机制,彰显了先秦儒家礼法与人性关系的内在逻辑,从而主张以礼法来节制人们的欲望、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建构相应的法制秩序。 相似文献
23.
陈强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1,(1):54-54
儒家思想体系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的理论影响着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中华文明性格的塑造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儒家提倡的“礼治”、“德治”、“人治”包含着丰富的法律思想。时至今日,这些观点仍然影响着我们。 相似文献
24.
曾国藩提出"严刑峻法"的办法来达到以法治吏、以法治民、以法治讼的目的,从而实现仁、义治天下,认为通过礼法结合、以法为主的方法与手段就必然会出现"仁政"。确立湘军建军三原则;以礼治军,加强控制;力降银价,安排财政;减征关税,奏停厘金,从而达到重刑治乱,止盗安民的目的。制订《直隶清讼事宜十条》等法律文件,从而达到了清理积案、整顿司法的目的,为后世立下积案清理典范。通过三拒洋兵、解散阿思本舰队;中外交涉总以条约为凭;从而达到坚拒列强、捍卫国家主权的目的,实现"渐图自强"的理想。 相似文献
25.
黄伟明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0(5):25-28
荀子之"学"是礼义之"学"。礼义之道既是学的内容又是学的标准,合之则是,不合则非。"虚壹而静"是在"虚静"的状态中领会世界的总原理("道"或"统类")。"以道观尽"是按礼义的"统类"来看待万物。"学"的内容、方式、目的都是外在地确定了的,因此学习者没有多少主体性。礼法之治是荀子劝"学"的最终目的,其"学"是工具性的。 相似文献
26.
中华法系是世界上影响范围最广、延续时间最长的法系之一,中华法系的连续性是一种总体的、复合的连续性,是时间上的延续性、内容上的延续性和思想上的延续性的统合。中华法系的发展和持久延续是多种历史与现实因素叠加累积、互相推动的结果,蕴含着必然性发展逻辑和能动性力量。中国历史上历代法制成就的叠加与推进,法典传统的逐步定型和精湛系统的法典编纂技术的形成,礼法融合、德法共治的互构与互相支撑,都是中华法系繁荣发展的宝贵经验。中华法系为当今法治建设留下了众多优质要素和资源,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当今法治建设者传承和弘扬。推动中华法系的伟大复兴,需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统法治资源,通过将中华法系嵌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续写中华法系连续性的全新篇章。 相似文献
27.
家庭关系、伦理、结构、秩序、仪式、位阶等共同构成“家”的法哲学的基本内涵。由于人文底蕴的迥异,“家”在中西方语境中的价值表达也各有不同。传统儒教国家既把家庭视为人类认知文明与实践良知的终极场所,又把家庭作为遵从公共规则与实现政治理想的源发地。这意味着,“家”既蕴含着个体身位所需践履的“名分之守、爱敬之实”的家内礼法秩序,同时又得以将这种拟制、扩大的秩序上升为国家社会治理的制度需求。这造就了中国传统家庭法哲学中强烈的家族主义“泛家化”的特征。但是,由于迭经现代化的“毁家”运动,中国人对于“家内礼法”的理解已经在形式上全然异于所有类型的传统秩序。现代社会的发展依靠的是家庭之外的公共领域,家庭被边缘化,重家的合法性也遭到排斥。在整合国家社会价值观时,我们不得不面临“家”的法哲学何以建构的难题。 相似文献
28.
关于荀子的学术性质 ,古今共有三说 :儒家 ,法家与“自成一体”说。笔者认为 ,这个问题需认真探索。在《荀子》中第一位的概念是“隆礼” ,即“礼”是他的思想核心。《荀子》中也讲“法” ,但始终未将“法”作为其最根本的范畴 ,所以荀子本质上非法家。荀子的思想核心是“礼” ,儒家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 ,二者完全不同 ;而且 ,荀子对孟子的“仁政”、“性善”、“天命观”等 ,都持批评态度 ,因此荀子也不能为儒家。认为荀子在学术上“自成一体”有一定道理 ,但对“自成一体”要具体化 ,否则容易将其说成“杂”家。荀子应是百家争鸣的一个独立学派———荀家。 1.司马谈关于百家的划分未将“礼”作为一家不科学 ;2 .“礼”原是春秋时期早于儒、法两家的社会上广为流行的“礼治” ;3 .“礼”只是儒、法两家产生的思想前提 ;4荀子将“礼”又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 ,使其成了一个有完备理论系统的学说 相似文献
29.
30.
“礼法并用、德主刑辅”是我国古代的治国方略。它的确立经历了“周公制礼,明德慎罚”,儒法之争,儒法合流等几个阶段,并被西汉以后历代王朝继承和坚持。这一治国方略的运作是通过:修订礼制,梳理纲常名教,使之社会化;引礼入法,使道德法律化,法律儒家化;德礼至上,法律依循道德,使司法伦理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