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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傅鹤鸣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7(4):61-64
传统中国社会为一身份社会、伦理社会、家国同构的社会。从当代法律解释学这一视域出发,结合传统中国社会之特质,传统中国具备不同于西法意义的“礼法”文化当属自然。传统中国人的“天人合一”、“一多相融”本体论哲学决定了传统中国法文化是“礼法”同体法文化。 相似文献
62.
有唐一代,"五姓女"在社会上声望颇高,唐代人也普遍热衷与其联姻,而这种状况又与"五姓女"多注重个人修养、保持礼法传承的文化特征密切相关。也正由于此,"五姓女"婚后,在维系大姓姻族的传统风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通过联姻的途径,"五姓女"对社会上层中受礼法传统拘束较少的姻族也颇有影响,她们将礼乐之风带入这些家庭,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这些姻族接受礼法风尚,使其文化面貌也相应地出现了一些变化。 相似文献
63.
王雅梅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6):61-64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推动法律儒家化进程,对儒家伦理进行推广和贯彻便成为封建统治集团法制建设的中心。在这一过程中,以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为核心的婚姻礼法率先承担起传承儒家伦理的重任,从缔结婚姻的形式要件到实质要件都严格贯彻儒家伦理道德,最终为儒家化的封建法律秩序的构建做出了重要贡献。因而对儒家伦理进行宣传和推广、对违反儒家伦理的行为进行惩治的伦理教化功能可以说是汉代婚姻礼法的主要功能追求。 相似文献
64.
胡启勇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9,(3):125-128
在人性论上,孔子主张“性相近”,但他未直接言说人性之善或恶。若从孔子整个思想体系来看,应该说孔子是倾向于人性善的;在此基础上,孔子将违法犯罪的根源归结于人们欲望的过度膨胀和人们合理欲求没有得到满足。为此,孔子主张以礼法来节制人们的欲望、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建构相应的法制秩序。 相似文献
65.
郑莉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94-98
宫廷戏剧由于其观众的特殊身份和特定的审美意趣而被打上深深的宫廷文化的印记,而特定观众对戏剧的态度直接影响了宫廷戏剧的创作和演出。明代统治者对戏曲的态度颇为矛盾,但却统一于一点,即戏曲要为政治教化服务。他们本着礼法并重、以礼为本的治国理念,以儒学思想为政治指导思想,并认识到"乐作于上,民化于下"的道理,在礼乐的雅俗、古今等问题上表现得很通达,并推及到戏曲,认识到戏曲也可以成为风化和载道的工具,并通过限制和指导戏曲的编撰和搬演活动来达到约戒人心、导化民俗的效果。统治者对戏曲的态度给宫廷戏剧的创作和演出带来了重重约束,导致作家个性遭到扭曲和抑制,情感的自然表现消亡,代之而起的是大量带有宫廷文化特征的歌功颂德、道德教化的宫廷庆赏剧和教化剧的出现。 相似文献
66.
黄伟明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报》2011,(4):49-54,73
荀子所劝之"学",不是客观知识和生产技能的获得,而是学习礼义,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治、人格的提升和性习的形成,还可有精神上和功利上的好处。其"学"的目的,是使人形成遵守礼法的行为方式和人格特点,以及养成礼治的能力,以求由此达成其理想的礼法之治。其"学"的性质,不是主体性的知识学习和能力习得,而是教化、塑造。 相似文献
67.
传统礼法制度是长期统治古代中国的社会基本制度.探讨传统礼法制度整合古代中华民族精神秩序的途径及其影响,有助于深入理解古代中华民族的精神秩序及传统礼法制度在民族精神培育中的价值与作用. 相似文献
68.
礼法、刑法与道法:先秦法思想的三条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先秦法思想有礼法、刑法与道法三条发展路径.礼法思想是中国古代法思想的起源,基于自然血缘关系而产生的宗法伦理是其核心要义.刑法思想是在解决战乱的社会需要中,以内刑外兵发展起来的以法治国的法治理论.道法思想是哲学意义上的法律发生学,道生法,以王霸杂之为社会治理的内容.先秦法思想演变的不同路径体现了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必然性. 相似文献
69.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5):70-72
学术界关于荀子礼法思想的研究成果极其丰富,但学者们很少从法理学的视角探究荀子的礼法思想价值。荀子认为法律必须依据礼义来制定,因为礼义是法之理,即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仁以仁爱为本,义以维护人伦等级尊卑为主,礼以节制规范情欲言行为目的。荀子虽然重视"法",但是他认为"礼"是人伦道德的总则和作为国家法律的依据,代表着秩序和正义,"法"的地位不应超越作为法理的"礼义"。他强调圣贤和君子即社会精英在制定法、执行法和完善法的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这个观点对于当代法治建设也有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