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715篇 |
免费 | 22篇 |
国内免费 | 7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58篇 |
劳动科学 | 2篇 |
民族学 | 3篇 |
人才学 | 13篇 |
丛书文集 | 219篇 |
理论方法论 | 22篇 |
综合类 | 379篇 |
社会学 | 48篇 |
出版年
2023年 | 9篇 |
2022年 | 5篇 |
2021年 | 6篇 |
2020年 | 7篇 |
2019年 | 7篇 |
2018年 | 7篇 |
2017年 | 14篇 |
2016年 | 22篇 |
2015年 | 24篇 |
2014年 | 55篇 |
2013年 | 58篇 |
2012年 | 55篇 |
2011年 | 70篇 |
2010年 | 55篇 |
2009年 | 67篇 |
2008年 | 51篇 |
2007年 | 55篇 |
2006年 | 46篇 |
2005年 | 36篇 |
2004年 | 32篇 |
2003年 | 28篇 |
2002年 | 13篇 |
2001年 | 9篇 |
2000年 | 6篇 |
1999年 | 3篇 |
1998年 | 2篇 |
1997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74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63 毫秒
71.
有组织犯罪以组织性、隐蔽性、智能化程度高为突出特征,所涉及的犯罪领域多、取证难成为惩治有组织犯罪的瓶颈问题。侦查机关广泛运用秘密侦查,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及其合理性、正当性,但同时也侵犯了公民权利,涉及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价值冲突,应及时在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明文规定秘密侦查合法化,在程序运行上对秘密侦查予以严格的法律规制,以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之双重目的。 相似文献
72.
刑讯逼供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讯问时,采取肉刑、变相肉刑或精神折磨的方法逼取其供认犯罪事实的行为.刑讯逼供的基本特征是以刑讯作为方法,以获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为目的.笔者认为,产生刑讯逼供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既有促使侦查人员产生刑讯逼供动机的直接原因,又有使刑讯逼供作为一种现象得以存在并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深层次的观念上的原因. 相似文献
73.
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环节,审查逮捕是该环节中最主要的业务职能,而作出逮捕决定或不逮捕决定前必须对所依据的事实与证据作出正确的选择,否则,就无法把好刑事案件的第一关,因此,侦查监督环节中做好对非法证据的审查与排除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74.
私人侦探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因社会需求较大而屡禁不止.私人侦探在目的价值上与刑事侦查的一致性,决定它不仅能够完善现有的调查取证系统,成为刑事侦查工作的补充和延伸.而且,私人侦探作为民间调查机构也有助于侦查模式的改造,协助"公力救济"平衡人的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的冲突. 相似文献
75.
马方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7(6):38-44
准确界定任意侦查的概念并分析其应然价值是任意侦查研究的理论基础。对任意侦查这一法律现象应首先从客体、主体与权利、义务三个角度对其进行概念化;非强制性、自愿同意、个人重要权益是任意侦查的基本构成要素;任意侦查所内在的哲学价值、诉讼价值、学理价值与实践价值是任意侦查研究的价值基础。 相似文献
76.
施蓉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0(2):51-53
通过分析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特征,提出了公安机关应适应新刑事诉讼条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侦查工作,以提高侦查水平,有力打击刑事犯罪。 相似文献
77.
何源渊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4(3):16-18
进行强制侦查行为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权力,事关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对其有效约束乃法学界较为关注的事情。加快切合中国国情的司法审查机制的构建,对包括强制侦查行为在内的事关公民基本权利的侦查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既是对公民基本权利予以切实保障的必由之路,也是侦查行为法制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78.
王民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39-43
辩护权是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依法应当享有的重要权利。刑事制度的确立有其坚实的理论基础;我国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和作用不容乐观,我国当前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存在被追诉人辩护权缺失的现实;构建和完善刑事诉讼侦查阶段被追诉人辩护权大有可为,但要注意三大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79.
不当审讯的直接效果是获得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事实的承认,但容易导致冤案的发生。侦查实践中,不当审讯的存在,有其特定时间和空间条件,侦查机关的目标考核和较高的刑事拘留、逮捕的证明标准是其体制根源与制度症结。治理不当审讯,应对不同强制措施之下的审讯时空进行严格限制,降低刑事拘留、逮捕的证明标准,对侦查机关的目标考核制度进行结构性调整。 相似文献
80.
陆新淮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0(2)
中国古代封建专制社会制度的中央集权和至高无上的神权、王权统治,形成集侦查、起诉、审判三大司法职能三位一体的侦查制度.在权大于法的人治制度下充分体现皇权威望的审判和刑讯受到历代统治阶级的重视,其功能被人为地极度扩张,与之适应的讯问、拘留、逮捕等强制性侦查措施和唯心的"言证"制度得到高度的发展,野蛮的刑讯逼供取代科学的侦查方法,严重束缚中国古代侦查揭露、证实犯罪功能的形成和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