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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亦平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2(1):72-79
在运行机制上,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信用合作社与国有商业银行一样,存在着一系列弊端。能否对信用合作社进行彻底的改革,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问题。对于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在主体型态的选择上,应摈弃“股份合作制”的模式,而据情选择股份制商业银行或本色的信用合作社作为主体型态;在信用合作社的组建方式上,应尊重社员自身的选择;在在功能上,应突出信用合作社的地域性、互助性、非营利性特点;在产权结构上,应放弃缺乏归属性的“集体”的股权成分,以社员的股权为基础。惟此,信用合作社的本质功能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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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20-30年代中国的政界、金融界和学界曾掀起一波农村金融的浪潮,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组织的农民银行、中国银行以及若干商业银行展开了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农民组织及农民个体的贷款,并形成了一套理论思路和操作规程.农村新式金融的开展,一方面是为了改变当时上海等少数大都市游资汇集而广大农村却严重缺乏资金的资源畸形配置状况,另一方面则有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和农业技术的进步.农村新式金融的开展需要解决受体的设计.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一种信用受体,它本身并不是金融机构,它以加入者的信用来降低贷款风险,并以此来促进中国农村社会信用共同体的发育.农村新式金融的品种设计是从实际出发的,风险防范是有效的.农村新式金融可以做到低成本和薄利润,农村新式金融专业机构除了在开创期需要政府投入外,其日常经营能够做到自负盈亏.商业银行之所以能参与其间,也说明了这个问题.农村新式金融需要长期稳定的社会、经济和货币条件才能稳步推进,需要政府的自律清廉才能约束其成本和贷款方向,这些方面体现了当时中国农村新式金融的局限性,并注定这次农村金融新的尝试不能取得成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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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革命性的减息、废债政策在沉重打击封建高利剥削的同时,也割断了农村旧有的借贷链条,民间借贷趋于停滞.为了活跃农村金融,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信用社“联手”自由借贷.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信用社成了共产党在农村追求革命理想的政策性工具,成为“代替”自由借贷的最佳选择.信用社大发展期间,自由借贷的活动空间更是受到挤压而几近消失.某种意义上讲,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从重点试办到普遍推广,再到实现合作化的历程,恰是自由借贷由受提倡到被代替,再到遭排挤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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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畅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70-73
国民政府基于摆脱经济困境、铲除中共革命根源和作为遗嘱执行人践诺的需要,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为农民提供一定数量的低息借贷,基本保证了抗战时期军民粮食供应。国民政府农村合作金融主要是通过农村信用社来实现的,并最终形成其在治理结构、业务组织和产权(资金)构成方面的内部治理特征。国民政府将合作运动奉为国策,制定一系列政策法律、成立相关管理机构、建立合作金融体系,促进合作运动的规范化发展。尽管和西方合作金融相比,国民政府时期农村合作金融存在为特权阶层所操控利用等诸多弊端,但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借贷格局,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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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合作经济发展的新探索赵昂何源南江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山林资源丰富,盛产黄羊、金银花、核桃、茶叶等特色产品。近年来,南江县为了解决一家一户分散经营难以适应市场变化的矛盾,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重要抓手和平台,与发展农村特色产业紧密结合起来,较大地促进了特色产业发展。南江县在发展农村专合组织过程中,坚持“民建、民管、民所有”的原则,创新“支部+专合+信合”的运行模式,即“支部抓专合、专合建基地、农民入专合、信合扶农户”,把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专合组织的互助发展优势和信用合作社的资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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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信用合作社法律法规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效的法律规范应该是对合理现实的一种认可,其内容必须符合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有效的信用合作社法律法规能从外部为信用合作社"保驾护航",从其内部助其"强身健体".本文从海峡两岸信用合作社的历史与立法现状出发,结合其改革发展的现状,以公平与效率的视角对其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实现借鉴与互补,为两岸信用合作社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提供新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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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敬扬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8(4):75-78
近年闽西永定县发现一张"信用合作社流通票",闽省泉界有人认定此乃"永定第三区(今湖雷、堂堡乡)信用合作社流通票"。据纸币实物参照文献史料相关记载并结合实地调查访问,初步考证出所谓"永定第三区信用合作社流通票"并非永定湖雷区信用合作社流通票,实乃永定太平区信用合作社流通票。该纸币实物的发现,再次填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闽西苏区这一段金融货币历史的空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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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开了对信用合作社的规范原则是否适合中国环境的直接讨论,而是通过对此一个肯定的假设,并结合其他相关的假设,以信用合作社的本质特点-自愿、互助性、非赢利性、与先天效率-为尺度,从我国农信社的实践出发,对信用合作社的规范原则与政府干预是否存在本质的冲突进行了探讨,指出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本质上已背离了合作制,成为具有合作特点的商业银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