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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
农地流转制度创新的逻辑与步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夏柱智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3(3):1-8
农地规模经营需克服土地细碎化,这以农地流转制度创新为前提。自发土地流转难以克服土地细碎化,“行政干预市场”又损害了弱势农民自主交易权利,这启示制度创新需在满足保障农户自主交易前提下供给低成本整合细碎化土地产权的机制。皖中宣州县经验表明可行的制度创新步骤是:首先建立农地所有权、承包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离”新制度,重构土地集体所有制;其次建立自下而上的农地流转组织和规范体系,形成“农户主体、村社中介”的农地流转新模式。我国完全可以利用集体所有制优势,创新农地流转制度,克服东亚小农国家共同面临的土地细碎化问题。 相似文献
982.
鉴于中国现行的农地价值评估有失公允,被征地农民利益流失严重的状况,探讨农地市场价值评估对于建构公正的征地补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将农地经营收益权价值、农地区位价值、农地社会保障价值、农地发展权价值以及代际分配价值纳入农地基本价值结构,嵌入农地供求关系等变量,构建农地市场价值评估模型。继而建立子模型逐项跟进分析,分别采用动态收益还原法和建立修正因素因子指标体系的方法,对农地经营收益权价值与农地区位价值进行评估,同时测算了农地社会保障价值、发展权价值以及代际分配价值。基于安徽省L县征地案例的实证检验结果显示:安徽省L县的农地市场价值为107970.72元/亩,远高于该县被征地农民获得的征地补偿金。 相似文献
983.
研究黑龙江省农户农地流转的影响因素,对黑龙江省发展现代农业、实施"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基于农户问卷调查数据,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建立黑龙江省农户农地流转影响因素的实证模型,从农地转入、农地转出两个方面挖掘影响农户农地流转行为的主要因素。研究结果显示,农户农地转入和转出受模型中变量不同程度的影响,产生促进或抑制作用。结合实证分析结果,提出促进黑龙江省农地流转的对策建议,即:增加农民非农就业机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完善农地流转制度,建立有效的农地流转市场;加大农地整治力度,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加大农村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水平。 相似文献
984.
针对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难、农民贷款难、金融机构"惜贷"等问题,以安徽省某地区为实证研究对象,运用AHP-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风险评价。从农地抵押贷款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金融风险、政策风险四个方面,构建农地抵押贷款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开展农地抵押贷款业务的风险大小。通过指标权重的计算,发现金融风险占比最大,市场风险占比较大,政策风险占比较小,自然风险占比最小。为防控农地抵押贷款风险,提出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健全农地估价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985.
赵旭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5(6):28-32
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实物期权理论和博弈论为基础,确定农地征收补偿价值由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实物期权价值及博弈价值5部分构成;从代内、代际公平实现角度,确定农地征收补偿相关利益主体包括国家、地方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失地农民及后代人;从价值充分实现角度,重构农地征收补偿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从价值归属、社会公平及可持续发展角度构建农地征收补偿价值的利益分配模型。 相似文献
986.
安徽江北地区政府主导型农地大规模流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政府主导型土地流转是指利用政府行政力量为主的土地流转模式。农户自身对市场化土地流转认知薄弱,深厚的念土情结,使得农户自发推动土地流转难以实现,从而,政府主导的土地流转具有现实意义。流转过程中村两委对农村、农地、农户较为熟悉,对国家农村政策和农地流转政策较一般农户也较为了解,在政府主导的农地过程中"村两委"是连接转入方和转出方的纽带,应发挥积极作用。农地流转必须以农户的利益为根本,以增加农户收入为目标,切实解决农户失地后的再就业为基点,实现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987.
张元庆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6):27-33
从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导致的日益增多的征地冲突着手,总结最近二十几年的城镇化进程中引发的征地冲突和纠纷事件,从中分析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导致征地冲突的原因。从国家的双重目标与垄断逐利行为;农地所有权主体缺失,产权被分割;征地补偿依据的基准不科学,补偿标准偏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等方面进行重点阐释。针对成因探索破解我国征地困局,以实现我国城镇化进程良性发展和兼顾农民利益保护的双重目的。 相似文献
988.
随着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农村工业化、城市非农业化向农村扩散,农村经济社会所固有的封闭性必然会逐步改变。因此农村土地流转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民族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殊意义出发,对民族地区农地流转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以法律制度为切入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影响因素对民族地区农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对民族地区农地流转的法制化进程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89.
在村庄层面,城乡建设用地项目的实施,是村级组织通过对本村内农地调整的动员和组织,争取城乡统筹过程中国家对农村的资源输入,实现村庄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这正是村级组织所代表的农地集体所有权主体行使农地调控权的过程,是村级组织的农地调控权与村民自治制度联动的结果.村级组织的农地调控权,不仅是村庄治权的有机构成部分,而且是村级组织丰富其治理资源、增强其治理能力及实现村庄发展的有力杠杆. 相似文献
990.
吕翾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6(3)
我国台湾地区历经四次农地改革,通过淡化所有权能、强化使用与收益权能促进农地流转,实现农民增收.具体经验为政策引领、立法规制、交互共进;弱化所有、强化使用,理顺收益;市场主导、组织协调、政府推动.大陆可借鉴台湾经验,探索农地改革的顶层设计,适时调整与完善农地基本法律规范;“弱所有,强用益,理收益”,“让产权流动起来”;“弱集体,强个体”,构筑新型营农体制,适时调整完善土地法规制度;有序推进土地股份、证券、信托等新型营农机制创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