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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
972.
我国古代关于水务的诸种问题,虽然官方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总体上形成了官民双方分工而又协同的格局,但是,用水秩序主要依靠乡规民约来维持,发生用水纠纷,也主要依靠民间调解来完成。我国古代水务具有深厚的民间自治传统。虽然时代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这种传统在今天依然有其现实意义。古今自然条件、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均已大不相同,还应根据当今时代的特点和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相似文献
973.
《中州学刊》2017,(11)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情不同,采用传统纠纷解决方式解决国际商事争议面临司法管辖、法律适用等方面难题。调解制度具有独特的文化优势,是一种高效、便利的纠纷解决方式。然而,通过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其执行力具有不确定性。在我国,经由商事调解机构的调解程序形成的和解协议并不具有执行力,其执行主要依靠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来保障,这不利于调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我国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调解法",对包括民间调解组织在内的商事调解机构制作的和解协议的效力给予明确的法律保障。同时,要严格实施信用惩戒制度,实现商事调解制度与信用惩戒制度的有机结合,推动有关各方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 相似文献
974.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特色之一,调判结合的民事案件结案方式早已为民事诉讼法所确认.法院调解的基本原则是合法自愿,但现行法律中却缺乏对该原则的具体规定,导致实践中难以掌握.法院为追求调解结案率而强制调解,损害当事人利益和法律权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修改完善现行法律制度的角度,强调民事诉讼中调解的适度运用并予以法律规制,对于民事诉讼调解的适用条件、规则作出进一步的规定,明确限制民事诉讼调解在某些类型案件诉讼中的适用,发挥民事诉讼调解作为促进社会和谐、节约诉讼资源手段的积极作用,消除其消极效果,是完善我国传统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975.
属于普通法系的美国合同法与属于大陆法系的我国合同法在具体规则方面各有其特色。体现在赠与合同方面,二者在任意撤销权、公益性赠与合同、赠与财产的瑕疵责任三个问题上,既有相同也有不同,研究它们对我国合同法中赠与合同规定的完善、以及了解美国的相应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76.
协助调解制度的完善以及委托调解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法院调解的主体由单一化走向了多元化与社会化,然而,本文从法院调解制度的内涵角度客观地重新审视法院调解主体的社会化问题,则必然发现基于调解与审判内涵的冲突而产生的调解主体社会化与审判权主体之间的内在的不可避免的冲突. 相似文献
977.
法人的意思表示应该区分为内部意思表示和外部意思表示两种类型。内部意思表示属于一种量化、规则化了的意思表示形式。以自然人为理论原型的意思表示及其瑕疵理论可以完全适用于法人的外部意思表示类型,但对于已经量化、规则化了的法人内部意思表示即法人决议而言,则只有当法人决议在统计结果出现错误时,才可援引意思表示错误的瑕疵理论要求救济即对统计结果重新统计,其他的意思表示瑕疵类型皆无适用之可能。 相似文献
978.
论我国行政诉讼中的调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诉讼是不适用调解的。但是,在行政审判实践中,“调解”却已经早已普遍存在,且行政诉讼中调解已具备理论基础和现实可能。应完善相关立法,确立调解为行政诉讼结案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979.
李昌道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68-76
多元化社会必然呈现多元化的矛盾,从而形成多元化的解决矛盾机制,调解则是其中一个重要机制;调解的主体各异,司法调解是其中一个重要类别。司法调解是公权指导下私权的处分,它相对于法院审判而言,具有特点。司法调解在我国的发展进程可分为调解为主时期、偏重审判时期、调审结合时期。国际上,以美国ADR为代表的“可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蓬勃发展,对我国有借鉴意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司法调解起着重要作用,必须规范其原则,改善其现状,以强化其功能。 相似文献
980.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1):156-160
在现行认缴制下,新《公司法》对瑕疵出资股东权利及瑕疵出资股东责任的分配制度未予明确。与新《公司法》配套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仅对股东瑕疵出资的相关责任及权利限制作了简单说明。为此,需要修正瑕疵出资股东的共益权和自益权,以此达到对瑕疵出资股权的限制。同时,结合域外的立法经验提出了股东瑕疵出资责任分配制度,建议确立瑕疵出资股权转让中的出资补充责任与违约责任,修正认缴制下股东瑕疵出资行为的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罪状和法定刑,以此规范我国资本市场中股东瑕疵出资的行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