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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优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3(5):90-98
我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工作迫在眉睫,但网络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落后,治理工作面临治理对象局限于网络空间、协同治理格局尚未形成、网络法治体系尚待完善等主要问题.区块链技术所包含的时间戳技术及其可溯源防篡改特征、分布式账本技术及其共识机制、智能合约技术及其自动化特征将助力我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工作.区块链技术具有一定的限度,其所包含的匿名性问题、去中心化特征、代码治理模式将给我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工作带来监管机制、传播机制、立法机制的挑战.对此,必须坚持开发区块链技术与监管区块链技术的结合、区块链技术与战略性前沿技术的配合、区块链技术赋能与党的舆论工作的融合,构建全方位、全天候、多层次的网络意识形态综合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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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可视化知识图谱,研究区块链领域的应用、实践动向以及重点需要关注的技术层面,提出未来我国区块链领域发展的相关建议。文章选取2014年1月至2019年4月中国知网中核心期刊的794篇文章,应用CiteSpace可视化软件对其进行LLR网络聚类、关键词共现、时间演化、数据量化等分析。研究结果发现,国内对区块链研究呈现学科交叉的趋势,主要涉及金融业、电子科技业、媒体业,但创新研究还处在萌芽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区块链技术理论体系,对区块链隐私保护问题以及法律风险的监管研究也在探索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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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洋 《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3(2):24-36
随着信息互联网向价值互联网的转型,区块链技术进入了规模应用阶段,对区块链进行立法规制成为法律体系新一轮更新的重点。对区块链的规制可分为区块链关联法与区块链专门法两部分。一方面,这一规制延续了既有网络法体系,体现为既有法律框架中各部门法通过个案形成对区块链进行规制的个别法律规范,新的区块链专门立法受既有网络法上位规范和立法原则的约束。另一方面,区块链可以保障生产要素的高效流动、辅助法律实施,其应用中潜在的多重风险与挑战决定了相关立法规制必然要突破既有法律框架。区块链立法规制中尤为典型地体现出网络法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直接规制和间接规制两种进路具体展开,对应于哈特所分类的初级规则与次级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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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川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2(5):126-133
就流转架构和信息机制而言,中国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依然奉行集中模式,这种自上而下和单点辐射的管理思维阻碍了应急物资的高效管理和精准配送,亟待改革。改革的方向是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科技支撑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路,顺应应急物资流转的网络化特征,建立扁平式的统一供应链系统,并将区块链嵌入供应链系统,利用区块链算法实现链下链上信息沟通,促使应急物资信息公开透明、真实、完整、共享和可追溯。联盟区块链可以对网络节点的权限进行区分,保证主管机构在其中的主导作用,实现对应急物资的精准追溯,纳入监督机关或民众以构成对“公共资产”分配的多重监管,形成优质大数据,以供主管机构在突发事件决策和统计信息时作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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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应用已经开始影响经济系统、法律系统乃至全社会系统的运作。作为一种新兴社会信用共识机制,它将颠覆传统信用机制,进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的新一轮赋能和改造。社会系统论认为,区块链内部欠缺反思性,自治能力不足。与此同时,区块链具有一定的负外部性与扩张倾向,会对社会系统及其结构耦合产生激扰。倘若区块链的扩张倾向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将会加剧全社会的“去界分化”风险。并且,该风险还将危及基本权利。面对区块链应用对于全社会各领域的影响,法律系统通过对区块链的法律规制做出回应。因此,在对区块链的法律规制作出整体性反思的基础之上,应以风险预防和基本权利保护为导向,作出思路和方向的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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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的经营特征与区块链技术存在天然契合性,本文通过分析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保险交易流程,构建了基于保险交易的静态最优区块链模型,得到了保单区块存储员的最优区块存储能力、区块存储成本以及限制区块链违约分叉的约束条件。进一步以我国车险市场的经营数据为例进行数值模拟,得到区块规模、平均记录时间、平均交易费用等指标的最优结果。通过比较静态分析发现,保险交易数量、保单区块存储员人数、区块存储时间等增加以及风险损失率的降低均会导致区块规模增加以及保险交易记录时间和保险交易费用的减少,而外部冲击的增加会导致区块规模的增加以及保险交易记录时间减少,但对保险交易费用的影响取决于因外部冲击增加而产生的交费激励增加和区块规模受限而导致的交费激励减少之间的平衡。基于研究结果,本文在保险科技协同、区块链系统设计和具体场景实践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同时也指出了一些有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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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炜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42(2):47-57
以自由化为基础的区块链技术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但当前缺乏规范区块链的国际法律制度,妨碍了区块链技术的进一步应用。GATS生效后,区块链才出现,但其技术流程符合GATS中计算机及相关服务下数据处理服务的要求。这为国际法规制区块链提供了可能。区块链的国际法规制途径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将GATS适用于包括区块链在内的数字贸易;其次,推动《服务贸易协定》中的数字贸易议程,以促进区块链自由化;最后,签署包含规范数字贸易问题专章的区域贸易协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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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蕴帷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42(3):170-181
区块链被称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发动机,是具有普适性的底层技术框架,它不仅与民法息息相关,更有可能深刻改变传统私法领域的既定规则。区块链使用了独特的方式对现实世界交易流程进行模拟,因而能被民法原理所解读,并加以拓展和运用。在其之上建立的智能合约技术,被认为可能引发金融、法律活动的深度蜕变,通过将合同内容进行数字化编码并部署于区块链上,使合同的履行过程能够以一种去中心化、去信任、高度自治的方式进行。然而智能合约并未超越现有的法学概念,它的实质是运用技术手段在合同或要约之上添加辅助履行的担保功能,使合同指向的财产利益能得到确定移转。从现有发展来看,区块链及智能合约技术尚处于初级阶段,绝大多数应用都集中在定型化的虚拟场景之中,离全面普及仍有一定距离。智能合约还有多重法律及技术瓶颈,在诸如编码漏洞、语言转化、现实交互、跨国监管等问题上存在一系列风险与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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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印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39(2):122-129
针对农业产业链的“卡脖子”现象、供需脱节和利益分配不均、农产品全流程追溯困难等问题,在梳理我国农业产业链发展过程和组织模式的基础上,运用区块链的分布式存储结构、安全防篡改、信息公开透明、可追溯可验证、智能合约等技术优势,构建农业产业链双循环格局并进行案例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区块链技术与农业产业链在属性和结构上具备耦合性;第二,以公平高效的利益联结机制为基础,通过多主体协作模式打造畅通的产业链内循环,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形成稳定合作关系;第三,以可验证可溯源的信任共享机制为核心,建立农产品全流程溯源体系,包括农产品溯源内部联盟链和外部联盟链,实现产业链内循环与外循环相互促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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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领域的应用模式,以促进对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有效监管。区块链技术所具备的去中心化、去信任化、时序回溯等技术与功能特征,在有效规避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中存在的信息公开困难、信息不透明、监管主体单一、信息监管不全面、社会组织瞒报信息等问题上具有天然优势。区块链技术的特征优势与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需求之间存在密切的耦合关系。在此基础上,基于区块链技术创新性地设计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协同监管应用模式与公益慈善捐赠场景下的资金流转信息溯源应用模式。区块链技术尚为新生事物,要实现其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领域的运用,需以理念变革为先导,树立合作共赢新理念;以技术为本,大力发展区块链核心技术;以法制为保障,优化技术运行的政策与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