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1.
论领土法的新发展
——以国际司法判例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曾皓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4(3):44-48
国际司法机构在审理国际领土与边界争端的司法实践中,由于经常、反复适用一些法律标准,因此逐渐发展出了一些有关领土法的国际惯例.这些国际惯例得到了许多国家的认可,并被运用于诸多国际实践之中,成为了国际习惯法.正是在国际司法判例的推动下,现代领土法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综合考虑理论成为解决国际领土与边界争端的指导原则,有关陆地划界法律依据的领土法规则逐步明确,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有效占领制度逐渐发展为一项习惯国际法规则. 相似文献
12.
曾皓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47-52
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政府一直奉行"主权属我、和谈解决、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南海政策。我国的南海政策对维持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维护国家主权与海洋权益方面绩效不佳。另外,目前的南海局势使得我国的南海政策难以为继。因此,我国有必要依据国际法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南海政策:第一,加强对南海的有效管辖;第二,灵活选择解决南海争端的途径与方法;第三,加大对南海海洋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13.
14.
除了原始社会以外,在任何组织体中都不存在绝对平均分配社会资源的情况。这种社会政治现实在法律中的体现,就是比例平等原则。同样的,比例平等原则也适用于国际组织。国际组织中的比例平等原则包含了两个要素和一个标准。其中,第一个要素是成员国的法律地位平等,第二个要素是按成员国对国际组织的贡献和责任来分配一些权利与义务。一个标准则是指公平正义原则,它要求分配的结果有利于实现国际组织的目的与宗旨。由此可见,在国际组织中分配表决权等权利,不应当再去考虑平均分配的问题,而应当符合比例平等原则。 相似文献
15.
虽然《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条约并未明文提及学前教育,但是,依据条约解释规则,仍然可以证明这些国际条约确立了学前儿童受教育权。国际法上的学前儿童受教育权在本质上具有多重属性,包括接受教育的权利、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自由的权利以及免受不人道惩戒的权利等内容。依据国际法的规定,我国有义务将相关国际法原则与规则纳入即将制定的《学前教育法》,促进和保护学前儿童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