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7151篇
  免费   228篇
  国内免费   34篇
管理学   898篇
劳动科学   186篇
民族学   50篇
人才学   154篇
人口学   13篇
丛书文集   1900篇
理论方法论   352篇
综合类   3387篇
社会学   377篇
统计学   96篇
  2024年   13篇
  2023年   97篇
  2022年   72篇
  2021年   107篇
  2020年   145篇
  2019年   149篇
  2018年   80篇
  2017年   122篇
  2016年   171篇
  2015年   272篇
  2014年   510篇
  2013年   405篇
  2012年   478篇
  2011年   535篇
  2010年   438篇
  2009年   568篇
  2008年   665篇
  2007年   506篇
  2006年   342篇
  2005年   354篇
  2004年   297篇
  2003年   303篇
  2002年   232篇
  2001年   170篇
  2000年   140篇
  1999年   67篇
  1998年   41篇
  1997年   25篇
  1996年   24篇
  1995年   17篇
  1994年   17篇
  1993年   10篇
  1992年   9篇
  1991年   10篇
  1990年   7篇
  1989年   7篇
  1988年   2篇
  1987年   4篇
  1986年   1篇
  1985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741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6 毫秒
11.
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两年后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亟需理论深入研判。本文以2017—2019年间的司法数据为基础,运用实证方法分析了《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检察公益诉讼在办案数量、办案规则、办案能力、办案力量、办案重心等方面的发展态势: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办案数量增长迅速,并积极推动诉讼规则完善;各地办案数量差异明显,案件分布不均衡;基层人民检察院是办案主力军;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数量锐减,办案重心转向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量快速增长,但履行诉前程序、提起诉讼的比率呈下降趋势。这些发展态势的内因是检察机关组织机构改革带来的办案能力的提升;外因是党委和人大增强了对检察公益诉讼的支持力度,化解了制度运行中的部分障碍。未来还需从内、外、广、深四个维度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促进公益诉讼检察与三大检察内部融合;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法治政府的耦合;探索拓展受案范围;建构符合需要的诉讼机制。  相似文献   
12.
《日本学刊》2020,(2):F0004-F0004
为促进中国的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加强学界相互交流,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日本学刊杂志社自2013年已连续召开七届“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坛”,2020年8月将召开第八届。本届论坛将采取征文形式,欢迎国内外学者踊跃投稿。论坛征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14.
《世界民族》2020,(1):F0002-F0002
经协商决定,由《世界民族》杂志社与广西民族大学学报联合主办,广西民族大学东盟研究院、广西大学学报和贵州大学东盟研究院协办,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承办的第二届论坛,拟于2020年10月下旬在南宁市举行。本届论坛旨在为相关研究者搭建交流平台,以期从新的视角或运用新的方法对有关选题进行深入探讨。兹面向学界征稿,竭诚欢迎广大中青年学者踊跃投稿。  相似文献   
15.
16.
相互保险是保险组织形态中非常重要的一种,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相对于其他保险模式而言,同样存在着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传统的监管模式下,监管渗透不够,反制力不强,导致了相互保险无法彻底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治理困境。本文基于塔福域理论和TRIZ理论系统地分析了相互保险模式中存在的风险,并且提出了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即构建“保险域”。  相似文献   
17.
18.
19.
政府协商既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是推进我国协商民主全方位发展的重要渠道。政府协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政府协商是指作为行政主体的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同行政相对人以及社会公众之间开展的协商。政府协商既具有协商民主的一般性作用,也具有自身的独到作用。当前,在推进政府协商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现实障碍,具体表现在协商意识不强、协商主体能力不足、协商内容不明确和协商制度缺失等诸多方面。可以从增强政府协商意识、培养主体的协商能力、细化政府协商内容、完善政府协商的相关制度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政府协商水平。  相似文献   
20.
当前对立法程序所形成的“法案的提出、法案的审议、法案的表决和法案的公布”四个显性立法程序的基本共识,不能全面解释立法运行过程的真实性。原因在于实践中至少还存在着“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法案的起草、法案的审议、适用解释”四个隐性立法程序。其中的逻辑主线表现为显性立法程序与“组织”相勾连,隐性立法程序与“个人”相勾连。《立法法》条文以“组织”视角所建构的显性立法程序和立法实践以“个人”视角所探寻的隐性立法程序共同构成了立法程序的二元结构。从纯粹立法学问题的解释选择问题着手,所建构的立法程序二元结构,需要在“组织”和“个人”两种视角中循环联动,实现视角的融合,以扩张既有的理论解释力,争取最大限度的接近立法运行过程的真实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