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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丁关良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4):1-6,18
农村社区集体主体问题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来说都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它牵涉到农村集体制度问题的方方面面,是一个重要的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立足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从现行农村社区集体主体的现状剖析入手,对农村社区集体财产权、农村社区集体财产权主体、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多个法人共存等问题作出了阐述和分析,提出了农村社区集体主体重构和内部治理机构完善的对策建议:(1)一定社区范围内的三个农村集体主体变为一个农村集体主体——农民集体;(2)法律应赋予农民集体之特殊民事主体法律地位——非法人团体;(3)农村社区三级集体组织体系变为一级集体组织体系——村农民集体;(4)完善村农民集体内部治理机构——村"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村"经营管理委员会",村"成员自治监督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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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丁关良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4):18-24
农业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农业法以调整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为对象,它不仅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或农户)等农业法主体从事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而且也是国家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强有力工具。农业法具有自身的基本属性和基本特征以及基本原则,农业法学已经成长为我国法学园地中绽开的一朵奇葩。 相似文献
23.
丁关良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34(3):27-34
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通过其他方式承包并依法登记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属于物权,属于物权中的他物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且是一种新型用益物权.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应法定,权利应自由转让,可依法继承,可依法抛弃,可依法抵押.承包地不得收回和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转包等立法条文内容的表述要科学. 相似文献
24.
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丁关良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2):1-5
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丁关良$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2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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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关良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4)
农业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丁关良(浙江农业大学副教授杭州310029)关键词农业经济法法制规范与保障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分类指导宏观调控农业经济法,是调整人们在农业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特定农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领导、组织和管理农业经济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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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包括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和抵押6种.目前学术界和实践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种主要方式之法律内涵认识不一致,差异较大,不利于依法规范和正确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为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达到符合"自愿、规范、有序、依法"之客观要求,真正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种主要方式之法律内涵界定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