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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沛亮 《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8(1):25-27
域外行政法法源不仅包括成文法,还包括法律的一般原则、判例和习惯法等不成文法。中国大陆的行政法法源理论与司法实践,则没有对这些不成文法源进行正式的确认和适用,而现行法律实践中已具备对其确认和适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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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以分析行政法溯源概念作为理论出发点确定行政法渊源的界定标准,从而得出我国目前是以单一的成文法作为行政法渊源的结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我国目前成文法作为行政法唯一渊源的形成原因、存在的问题(既引入不成文法渊源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处理引入不成文法特别是判例法的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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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秋凌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1):10-14
对于环境污染,美国最初是通过适用普通法中的侵权规则加以救济,尔后才开始制定成文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形成了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分析美国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不难发现其在环境伦理的价值基础上对于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重视,依赖于行政机关和公众参与,并采用了多种控制手段以保障环境政策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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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是一种不成文的习惯法,主体以传统周人共同体的古代习俗为基础,并部分吸收了夏商习惯法而形成的。这些不成文习惯法规范着周人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种细节,一些青铜器铭文中所反映的土地交易、司法惩戒等活动都是周礼习惯法的具体判例。有的情况下,周王会任命掌管具体某项司法活动的人员,但更常见的情况是在王官之外,由各种名誉良好的领主根据习惯法进行仲裁,或者由当事人之间依据惯例自行调解。此外,周人对其它族群的习惯法表示尊重,即所谓“君子行礼,不求变俗”,宋国、殷人、淮夷等不同族群也根据自己传统的习惯法进行自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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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513年,晋国铸成刑鼎,将宪法成文化,孔子对此作了严厉批评。孔子谈到了晋国历史上的四种法:唐叔之法、文公之法、范宣子之刑和铸刑鼎。前三种法为不成文法,最后一种法为成文法。从唐叔之法走向范宣子刑书,晋国从内容上抛弃了传统的礼法,走上了刑法治国的道路;而从范宣子刑书到铸刑鼎,晋国则进一步从形式上抛弃了传统的不成文法,开启了成文宪法治国之路。梳理这一不成文法向成文法转变的过程,分别其间的得失,是实现今日良好法治的必修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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