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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西域人阿不都拉因善射被明太祖赐姓为张,其后裔世居扬州,清康熙年间的著名循吏张瑾是他的后代。本文对张瑾的族属、史迹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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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汉代政治生活中,可以看到执政者"得民和"意识的深刻影响。循吏的表现,是这种政治理念的实践。"召公之政"、"召公之风",在汉代有相当高的社会知名度,有相当强的文化影响力。司马迁在《史记.燕召公世家》中将召公治民成功的成就概括为"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它与汉碑文字遗存所见"得众兆之欢心",意义是相近的。汉代文字遗存所见"宜民和众",可以理解为这种原则的解说。"得民和",成为当时理想行政的一种目标,其核心追求是"和"。所谓"上下和合",与儒学政治原则相符合,也是大一统体制下政治经验的总结。在《急就篇》和《焦氏易林》等文献中,体现了这种政治文化理念在当时的普及程度,也曲折反映了较广阔社会层面的政治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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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刚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2)
汉代民间信仰和地方行政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民间信仰对地方行政施加的影响表现为普遍存在的任职地民众祠祀循吏的活动,这种活动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地方官吏起到激励作用,因而有时被国家利用而成为一种政府行为,但始终没有形成制度。到东汉时期这种祠祀活动已经突破了“循吏”的界限,渗透到其他领域。地方官员在处理救荒、断案等事务,遇到疑难问题时,亦常借助民间信仰的种种形式。不过,地方官员对民间信仰的态度还是十分谨慎的,毕竟理性行政是地方政治生活的主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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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吏”之名,最早见于《史记》中的《循吏列传》,后为《汉书》《后汉书》直至《清史稿》所承袭,成为正史中记述重农宣教、奉公守法的州县地方官之固定体例。《清史稿·循吏传》撰写者夏孙桐(侣57—1941)在《清史(循吏传)编辑大意》中谈到,循吏入传之标准有三:其一,官阶以终于监司(布政使、按察使及道员)为限;其二,主要政绩发生在任内;其三,必须“廉、能”,缺一不可。按此标准,《清史稿》共记载了116名循吏的事迹。这些政绩卓著、勤廉施政的州县官,是清代地方基层官员的代表,也是国家政策在地方的具体实践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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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国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
司马迁眼中的循吏是指那些能谨守法度,忠于职守,顺应自然,崇尚无为而治的官员。史公对于历史人物是否适用类传
有特殊要求,即该人物的主要事迹须符合类传人物所具有的共性。《史记》作循吏传不录本朝人物实属偶然,而非传统史家所谓
史公借写史以“刺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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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中后期,经济结构的变化使统治阶级对富人的评价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些官员、士大夫提出了"保富民"的思想,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刘衡。他不仅作了理论上的论述,而且在实践中身体力行,采取措施禁止差役勒索富民,以达到救济贫民、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在当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成为官员治理地方的重要参考。"保富民"思想虽然源自儒家,但是刘衡的许多观点和措施实际上却深受法家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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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朱理学在晚清的复兴久为学界关注,如倭仁等代表性人物已得到许多讨论。但是,理学复兴仍有复杂面相值得开掘,存在着时势、人事和制度等多种因素的交互。晚清其他朝廷重臣与理学复兴的关系不可忽视,如祁寯藻同治初年位居帝师,其施政作为有倡导理学之意。他于同治二年上奏澄清吏治,请求清廷纂修国史《循吏传》,并影响到该传的写作。祁氏影响下的国史《循吏传》取材理学著作《学案小识》,表彰具有理学思想背景的地方官员,体现出祁寯藻倡导理学的用心。祁氏学兼汉宋,同治初在朝与倭仁等理学名臣多有交往,呼应清廷上下推动理学的时势,以修史为举措,希望用理学振兴地方吏治。祁寯藻奏请纂修国史《循吏传》一事,提供了理解晚清理学复兴在实际政治层面运作的具体例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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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
循吏是中国古代社会官员的典范。由张廷玉主修的《明史·循吏传》,编撰特点明显,载录的循吏人数较多,包罗了一个特殊群体。分析《明史·循吏传》传文内容可以发现其入传标准主要有三:一是传主本身具有良好的德行操守,二是传主在主政地方时有卓越的政绩,三是传主多受民众拥护。通过入传标准也可以探析《明史·循吏传》所蕴含的政治文化观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