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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排他性是公众环境权的核心特性。为适应环境权理论的纵深化发展,除了从外部视角审视环境权的属性、内容、定位等特征之外,应当从内部结构对环境权本质特性予以剖析。生态环境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导致生态环境治理受到外部性理论与搭便车效应的制约。由于生态环境具有公众共用性,既有的环境权利理论应当接受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特征的改造。公众环境权的非排他性体现在主体的不特定性、客体的非拥挤性和内容的共享性等方面。将公众环境权理解为公众对作为公众共用物的生态环境享有的非排他性权利,意味着可从保障权利主体的非排他性与客体的非拥挤性两个面向来实现对公众环境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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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教育立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转变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离不开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立法在环境教育的发展中起着关键性保障作用,世界上环境教育卓有成效的国家无一不从法律制度上明确了环境教育的目的、模式和实施机制.我国环境教育立法目前已具备了充足的理论依据和立法依据,应借鉴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在环境教育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确定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环境教育模式,着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教育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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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不是指人与自然之间没有斗争、矛盾和相互关系的调整,而是指将两者之间的矛盾或冲突限制、调整在双方可以承受的适当范畴内,使损失最小化、收益最大化.没有"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就没有环境正义、环境秩序、环境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等环境资源法学的其他理念,环境资源法律的任务就是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和谐发展的生态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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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基本原则的界定和建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们认为应该从“外在的形式标准”、“内在的价值追求”、“应遵守的科学性原理”以及“结构和功能上的整体性和层次性”四个维度科学界定和建构水污染防治法基本原则所必需遵循的准则。 “生活饮用水优先和重点保护原则”;“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原则”;“权责均衡原则”;“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应该构成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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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学基本理念的含义、来源和发展——一论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蔡守秋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7(1):1-7
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是指合乎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和环境规律的基本观念。它是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基本理念的概括、提炼和科学抽象,是环境资源法学科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环境资源法学目的、价值、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的反映。主张通过对传统法学基本理念的扩大、深入和重新解释,将当代环境资源法学的一些重要观念纳入到传统法学基本理念之中。环境资源法的基本理念的形成和成熟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它是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性质、特点和发展规律认识的结晶。如下因素对基本理念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各国环境资源法所确立的重要观点,特别是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所确立的指导思想、立法目的、法律原则、基本政策和思想观点;国际环境资源法所确立的指导思想、立法目的、法律原则、基本政策和思想观点;著名环境思想家、理论家和活动家所阐明的有关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观念,特别是著名环境资源法学说所论证和概括的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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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共用物起源于古罗马法,其在英美法系国家之英国得到专门化规定。英国公众共用物法律不仅对其共用物进行明确定义,并构建公众共用物进入制度,从法律层面明确公众进入共用物的权利。这种公众进入权不仅是一种法律权利,更是一种习惯权利,是公众共同使用的权利。英国公众共用物进入法律制度启发我国公众共用物法治构建应突破传统私法的规制,在构建使用制度时应符合我国现实需求与法律文化的内涵与价值取向,有效缓解公众共用物悲剧的发生,保障公众的使用权利。 相似文献
8.
论动物福利法的基本理念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蔡守秋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1):27-34
“承认和维护动物福利,认可和维护动物的自然权利,尊重生命、善待动物、不虐待动物,保护动物福利也是保护人的利益,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这些是动物福利法的基本理念。动物福利法确认的是“动物的权利”,而不是“动物的人权”,更不是法律确认了动物是人。尊重生命是善待动物、不虐待动物的思想基础,不虐待动物是尊重生命的起码要求。科学精神是动物福利法的基础,人文精神是动物福利法的灵魂。只有形成并贯彻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的理念,才能在一个汇集多种文明、多种主义、多种观念的多元化的当代社会,启动和推进动物福利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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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秩序与环境效率——四论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守秋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7(4):1-5
和谐是人类的一种理想秩序,包括人与人的和谐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两个方面.环境秩序贯穿始终的要求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强调一种内在的、深层的一致性,它不仅要求主体之间互相配合、合作以及利益分配的合理性,还要求主体人与客体自然之间的融洽和合作."人与自然相和谐观"是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环境资源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成果,它建立在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共发展、人与自然双赢的理念上.环境资源法的任务就是建立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秩序,把传统的人与自然对立的发展机制改造成为人与自然双重和谐的发展机制;实现环境与经济、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环境资源法学所追求的效率和效益包括环境(生态)效率和效益.环境效率(效益)理念表示环境资源法应该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佳统一,追求最高的环境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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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共用道路是一种典型的公众共用物。我国应当基于公众共用物理论,从建设可持续公共交通的顶层设计的高度,从转变和端正公共交通治理和管理的指导思想上解决公共交通拥堵问题。应当突出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将公众共用道路建设放在公共交通建设的首要位置,确立公众共用道路在城乡道路中的主体地位。公共交通建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满足和保障公众基本出行、行动自由和基本生活品运输的需要为优先目标。在公共交通领域实行良法善治,应当综合运用政府调整机制、市场调整机制和社会调整机制。破解公共交通拥堵问题的基本途径是增加公众共用道路的数量和面积,重要措施是加强公众共用道路的管理、服务和相关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