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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分析民族自决权、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认为,现有法律体系对民族权益的保障存在结构性的障碍.通过引入公法人制度,赋予民族公法人地位,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在此过程中,国家及其法律确认了民族有其族格. 相似文献
2.
张颖军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5):112-116
民族自决权在推动民族独立、建立民族国家,以及殖民地人民摆脱殖民统治的运动中发挥过巨大作用。虽然它已发展成一项国际法基本原则,但从国际法律文件和国际法院的实践来看,其适用和行使有严格限制。民族自决权的行使不能破坏国家政治统一和领土完整,且主要适用于联合国托管下的非自治领土和处于殖民统治或异族压迫下的民族。此外,是否允许既存国家的一部分从该国脱离,各国分歧很大。因此,国际法上的民族自决权原则还很不成熟,不应成为一国国内的少数人群体脱离本国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3.
中共在建党后的一个时期,强调以自治自决和联邦制解决国内的民族问题。进入抗战时期,中共主张国内各民族团结抗日,积极进行了关于建立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探索,但在国家结构形式问题上并未放弃联邦制的构想。这主要体现在中共"七大"和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联邦制的明确主张。内蒙古自治政府的建政理念显然也受到了该理论框架的影响。在确定新中国建国方案的过程中,基于长期的多种构想及其实践,做出了慎重的选择,决定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并最终放弃了联邦制的主张。 相似文献
4.
2003年6月22日,陈水扁在高雄中山大学校友会成立庆典上致词称:“台湾的未来有赖2300万人民决定,而决定方式包括‘公投’等国民的基本人权,这些基本人权并非任何政府或个人可以剥夺或限制的。”台湾要搞“公投”引起岛内外舆论一片哗然,美国一再提出严厉警告,祖国大陆密切关注其动向,国民党与亲民党等“泛蓝”阵营及海外华人华侨齐声驳斥,岛内股市更受到明显冲击。本文拟从民族自决权的角度,分析陈水扁所谓“公投自决”的欺骗性、虚伪性及社会危害性。一、民族自决权的科学内涵公民投票作为一种表达民意的民主手段,有其确切的适用范围。一般… 相似文献
5.
民族自决权原则主要适用于原殖民地国家和主权未确定之地区,在当代成为一些地区和民族争取独立主权和摆脱外来干涉的国际法依据。国际法时民族自决权原则的适用做了很严格的限制,无论从法理还是从实践,民族自决权原则都不能成为台湾当局进行"公投"的依据,相反,民族自决权原则应当成为我国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的法律武器。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民族自决权的由来和发展出发 ,阐述了由于民族自决权原始含义的影响和民族分离主义势力的影响 ,民族自决权理论的运用对现代国家主权构成了极大的挑战。但主权国家间的关系仍是国际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当今国际社会的现实还远未达到超越国家间体制的程度 ,因此 ,国家主权仍是国际法和国际社会的基础。但二战后民族分裂主义思潮的影响不可忽视 ,因此 ,重新认识民族自决权和国家主权的关系显得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7.
刘成贵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9(2):29-29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对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的思想扬弃。在少数民族较多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中国各民族历史发展规律的体现。它的正确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8.
9.
国际法原则在《反分裂国家法》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葛勇平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2):59-63
2005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反分裂国家法》,涉及国际法上的民族自决原则和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原则上说,民族自决原则仅适用于殖民地或在外国统治下的领土范围,而不适用于国家内部的分离情形;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有一定限制的,其中一个关键限制条件是主权国家实体之间的“国际关系”。在台海问题中,理清相关问题,对正确处理两岸关系、发挥《反分裂国家法》应有的作用和制约力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6)
香港特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比中国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要大,比联邦制国家的成员国的某些权力也要大,但这种高度自治权的性质是单一制国家结构下的地方自治权。香港特区和其它省、直辖市的法律地位一样,都是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域。香港社会少数人鼓吹香港拥有所谓的"民族自决权""次主权""固有权力""剩余权力"等,是有意或无意地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结构实行的是单一制,是有意或无意地把香港特区视为联邦制成员单位、独立或半独立政治实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