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578篇 |
免费 | 7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61篇 |
民族学 | 4篇 |
人才学 | 6篇 |
人口学 | 1篇 |
丛书文集 | 180篇 |
理论方法论 | 18篇 |
综合类 | 275篇 |
社会学 | 38篇 |
统计学 | 3篇 |
出版年
2023年 | 1篇 |
2022年 | 1篇 |
2021年 | 3篇 |
2020年 | 2篇 |
2019年 | 2篇 |
2018年 | 6篇 |
2017年 | 5篇 |
2016年 | 4篇 |
2015年 | 5篇 |
2014年 | 14篇 |
2013年 | 19篇 |
2012年 | 25篇 |
2011年 | 37篇 |
2010年 | 60篇 |
2009年 | 63篇 |
2008年 | 122篇 |
2007年 | 108篇 |
2006年 | 34篇 |
2005年 | 19篇 |
2004年 | 17篇 |
2003年 | 6篇 |
2002年 | 13篇 |
2001年 | 8篇 |
2000年 | 5篇 |
1998年 | 3篇 |
1997年 | 1篇 |
1996年 | 3篇 |
排序方式: 共有58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98 毫秒
1.
田野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9(5):80-83
空间权是一种新型权利,空间权法理是传统土地所有权理论的新发展。空间权与土地权利的关系密切而复杂,准确恰当地定位两者的关系是空间权研究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2.
梅献忠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4(3):20-22
“物”和“环境”是两个内涵不同、价值取向差异巨大的概念;在环境危机时代下,需要变革物权,对其进行“生态化”的改造。物权法生态化的设计包括物权客体范围的扩张,物权法律关系内容的生态化,物权种类的生态化等方面。 相似文献
3.
章正璋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5):30-34
在我国,对于某一个具体的部门法,其《宪法》依据可能只是《宪法》的一、二个条文,《宪法》的任一条文并不是针对任何的部门法都无条件地适用。《草案》的《宪法》依据主要是《宪法》第15条关于市场经济的规定,此外还有第13条关于收入储蓄等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规定。《宪法》第12条主要是《刑法》上惩治侵犯(公共)财产罪的《宪法》依据。《草案》对不同性质所有权以平等保护为原则,但也有例外,这符合《宪法》关于实行市场经济的规定。《宪法》第12条和15条之间不存在抵牾。《草案》和《刑法》各有其性质和方法,亦各有其《宪法》依据,二者可以同时合宪。《草案》细化和完善了《宪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成功实践,符合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草案》不违宪。 相似文献
4.
自我国物权法出台以来,围绕征收中有关公共利益界定问题的讨论层出不穷,同时,因对公共利益界定不明而引起的现实中的纠纷也为数不少,但是,目前在法学界对公共利益还尚未有明确的解释和界定,通过对美国的一些案例和判决的分析和借鉴,对公共利益的界定提出了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5.
我国物权法定原则的界定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统一规定。近代大陆法系国家通过以法律明文规定和解释上来认此原则两种模式对物权法定原则采行适用。我国物权法定原则应如何界定 ,本文从该原则的外在形式 -物权法定之“法” ,从该原则的内涵 -物权法定之内容两个方面对此原则进行界定。特别是针对习惯、政策、司法解释能否创设物权类型、扩大物权内容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6.
曾江波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6(5):46-52
物权法定原则中的种类法定和内容法定不能一体对待,内容法定仅仅是法律对物权内容的轮廓式规定;主张以习惯法对物权法定原则进行缓和的观点,在理论上和实证上并没有切实的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固然过于刚性,但其剐性可以由民法相关规定加以缓和。 相似文献
7.
人体器官移植的物权法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留给人们在其框架中探讨人体器官移植问题的余地.供体权利人同意器官移植之后,器官脱离供体之前,拟摘取之器官存有双重法律属性:其一为人格权之保护对象;其二为器官移植合同的标的物.后一属性强于前一属性.器官脱离供体之后到植入受体之前,仅具物的属性.器官植入受体之后,该器官只属于受体人格权的保护对象,不再具有物的属性.作为物而存在的人体器官属于动产、限制流通物、特定物.物权法的总则、所有权、占有三部分的相关条文可以适用于人体器官移植行为. 相似文献
8.
居住权与中国的立法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后为欧陆各国民法典所承袭,全国人大法工委《物权法(草案)》首次在中国规定了“居住权”,但学界对中国的“居住权”制度的法律取舍颇有争议,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和法律实践而言,确立“居住权”制度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9.
夏沁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2(4):52-59
新一轮宅基地有偿使用探索正处于改革的深水区,亟需规范层面的支撑。但《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性的规定并未发生变化。试点地区通过有偿费用的形式,突破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性。主要包括以区位优势推动集中利用、改变用途与商业经营相结合、增减挂钩与统一交易三种有偿模式。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统一规范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对于推进试点的有偿使用是必要且可行的。从现行法律规范来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统一规范的基础权利存在缺失。为此,物权法可创设一项宅基地经营权,从区分物权属性与债权属性的使用权展开立法,从而实现宅基地使用权无偿分配与宅基地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统一规范。 相似文献
10.
杨卓黎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65-69
让与担保作为一种非典型的担保方式,一直饱受争议。通过对让与担保案例判决书的实证分析可知,法官在处理让与担保纠纷时对于其效力的认定存在着截然不同的观点,而其背后均有着不同法律逻辑进路。时至今日,虽然我国物权法体系仍然将让与担保排除在典型的担保物权之外,但让与担保作为一种经典的担保方式仍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无论是坚持物权法应当明确将让与担保作为一种典型担保规定下来,还是认为让与担保可以受习惯法调整,落实到司法裁判中,均应正视这一担保方式在生活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而当务之急是从规范让与担保的公示方式与清算方式的角度出发,为法院在处理相关问题时确立统一的裁判规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