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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建明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10,(6):72-74
"法的阶级性"是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的经典论题,但社会的转型使其面临机遇和挑战,要增强其对当下社会的解释力和说明力,必须对该论题中的阶级、阶级性予以澄清和完善。转型社会中的法的阶级性表征是多元社会不同阶级阶层的利益在制度框架内的冲突与协商,而法亦是这种博弈的结果和产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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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建明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0,22(4):36-39
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空间的形成大大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生活方式。现代网络技术在增强人的主体性的同时,也加剧了人的异化,即主体客体化、原子化和生存空间狭窄化。现代网络对法治进程、法治主体也产生了积极和消极的双重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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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建明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4):16-18
守法理论作为法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承诺论、公平论、暴力威慑论在内的各种理论论证了公民守法的根据和理由,但以宪政主义视角对上述学说加以审视,其结论在于对广泛的守法主体加以区分,更强调公权力主体的示范守法和权力限制,然终极目的在于人权的实现和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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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建明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4):45-48,62
生育权包含生育资格和生育自由两项内容,根据一国经济发展情况制定人口政策,对生育权进行合理限制势在必行。各国人口政策的制定都基于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利益考量。我国人口政策从具体国情出发,在限制生育权中生育数量等“消极权利”的同时,对生育权中的生殖健康保障等“积极权利”予以保障,从而实现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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