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3篇
  免费   0篇
丛书文集   9篇
理论方法论   1篇
综合类   13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2篇
  2020年   1篇
  2019年   1篇
  2015年   2篇
  2014年   4篇
  2013年   1篇
  2012年   2篇
  2009年   1篇
  2008年   2篇
  2004年   2篇
  2001年   1篇
  2000年   1篇
  1997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2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重婚罪解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解读和认定重婚罪,应当明确婚姻法的立法原则和价值取向。事实婚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婚是重婚的前提。只有法律婚才具有配偶权。法律婚与事实婚的重合,法律婚与法律婚的重合,都是对法律婚或者说配偶权的严重侵害,均可构成重婚罪。  相似文献   
2.
经济分析:政府决策行为的意志控制曾粤兴,兰士蜀一、问题的提起政府一词,在西方及国际法领域,其含义与政权大抵相当。而国际法在谈到“继承”问题时区分国家继承与政府继承,后者即指不同性质、类型的政权纵向间的关系。在我国,法律习惯上把政府限定为行政机关,而民...  相似文献   
3.
文章通过透视热点新闻,揭示其背后的始作俑者——"秩序审美"的冲动,以群体性事件生成机制为解读路径,探讨冲突的暴力化、群体化折射出的价值取向,从而引出"秩序审美"的伦理向度问题,以理性、善为载体,反思新闻背后的社会机理,并提出幸福城市的伦理生态构建。  相似文献   
4.
受贿罪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腐败犯罪。我国现行《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存在缺陷,不利于有效预防、严厉打击腐败犯罪。《刑法》将受贿罪的主体仅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无法彰显我国法律在国际上的威严,也不适应国际社会联合打击腐败犯罪的需要,因而应将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纳入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在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上,应当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将其规定为量刑情节。在受贿罪的刑罚体系上,由于受贿罪具有贪利性特点,所以应当增设罚金刑,以国家工作人员的平均年收入数额作为起刑点;取消受贿罪的死刑设置,有助于追究外逃贪官的法律责任,挽回流失的大量公共资产。由于受贿罪和贪污罪都属于职务犯罪,二者侵害的法益相同且《刑法》对二者规定了相同的量刑标准,所以对贪污罪的规定也应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5.
环境公害泛滥是我国当前突出的社会问题,而我国现行环境公害治理模式与一些学者的主张却走进了误区.美国环境公害治理的经验表明,以“命令-控制”为主的单轨模式难以有效遏制环境公害事件,必须采用“命令——控制”与“私人总检察官”相结合的双轨模式.受美国环境公害治理模式的启示,我国应引入“私力执行”模式,以制约和补充“公力执行”之不足,赋予公民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原告资格,并消除公民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障碍.  相似文献   
6.
刑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其本科教学中,案例教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不同的教师因对刑法的理解以及司法实务经验的不同,对案例的分析方法亦不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两名教师经多年实践,采用同堂竞技法教授刑法案例分析,对于加深刑法理论的理解、拓展学生思维模式,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7.
论刑事司法解释权的合理配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司法解释权 ,涉及法院、检察院、公安及相关单位 ,本文就该权力资源应如何配置作了建设性的探讨 ,并主张将判例归入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8.
现有研究较少关注科技发展与环境刑法适用之间的关系。探讨“科技发展与环境刑法适用”源于对“科技与犯罪”的关注。一个系统的分析显示,环境刑法不能独立于当代科技发展水平独立适用,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罪与非罪的判断,包括环境犯罪罪名的创设;二是影响此罪与彼罪的认定,个案的裁判理由应具有科学上的依据;三是影响环境刑罚,包括环境刑罚刑种的配置以个案中刑事责任大少的具体裁量。  相似文献   
9.
单位行为是单位在其整体意志支配下实施的为单位谋取利益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包括非国有单位。针对不同的犯罪对象,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客体存在差异。应该根据犯罪对象的性质来区分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应该比照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规定不同等级的量刑幅度。《刑法》不应该对单位行贿罪规定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10.
贾凌  曾粤兴 《求是学刊》2004,31(3):80-83
对我国及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刑法典及刑法理论中共犯的分类进行了比较。笔者认为,可以把俄罗斯刑法采用的标准与我国大陆刑法采用的标准结合起来,认定共同犯罪并对犯罪人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处罚。同时认为,我国大陆刑法采用的标准,虽然在实践中用起来比较容易与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挂起钩来,但逻辑上存在双重标准问题。此外,对间接正犯理论进行了比较,认为间接正犯实质上是单个人的犯罪,不应当在共同犯罪中讨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