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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志敏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3(5):89-98
民间组织是参与贫困治理的重要社会力量。在我国扶贫开发进程中,民间组织在贫困治理中扮演了扶贫资源有益补充、践行微观贫困治理理念/技术、专业扶贫服务供给等多种角色。民间组织的贫困治理行动是民间组织汲取各类资源并将其传递到扶贫对象的过程。在大扶贫格局中,民间组织扶贫资源汲取已由传统的社会领域延伸至政府部门和市场领域,形成了慈善捐助、政府购买扶贫服务、市场化运作(社会企业)等多种扶贫资源汲取策略。相应的,主要形成了项目机制、市场机制两种扶贫资源传递策略。项目机制的运用表明了民间组织在分化发展的过程中扶贫资源传递的整合,以及民间组织与政府部门协同推进贫困治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市场机制(社会企业)是民间组织扶贫行动的策略创新,对民间组织独立实施贫困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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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片特困地区农村贫困治理转型:内源性扶贫——以滇西北波多罗村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覃志敏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2(6):5-11
受自然、历史、地理等综合影响,连片特困地区农村自然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发展落后,致贫因素复杂。贫困社区和贫困人口处于物质、人力、社会资本贫困叠加、负向影响的困境之中,缺乏自我发展能力。对扶贫对象进行贫困干预既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更需要以精细化的社区能力建设来不断增强扶贫对象与外部交流的意识和能力。这就需要农村贫困治理从线性、植入式的外源扶贫模式向内生能力培育为重点、多元参与治理的内源性扶贫转型。对波多罗村内源减贫研究表明,政府、社会组织、市场协同推进下,贫困农民生计资本提升,参与外部经济和市场竞争能力增强,生计结构向高价值优化,实现了增收和社区减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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