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1.
我国现有的一般人格权制度与具体人格权存在矛盾,与人格权概念存在矛盾,与人格商业利用权关系复杂。所有这些一般人格权与人格权体系的矛盾都是由于我国的一般人格权制度尚停留在作为宪法价值在民法中适用的转介条款的阶段、没有实现民法制度化造成的。德国的一般人格权虽然也是对于抽象的宪法价值的实现,但是由于已经被构造为民法中的制度,因此不存在上述矛盾。由于我国的具体人格权制度已经吸收了比较法上一般人格权具体化的成果,因此我国的一般人格权制度应当以此为基础予以适当限缩。我国的一般人格权应当是对于具体人格权未予规定的意志针对其他非典型人格要素的决定自由予以保护的抽象人格权,它在人格权体系中具有补充具体人格权不足并促进形成新的具体人格权的功能。 相似文献
2.
现代民法中法律人格制度的构造是由德国历史法学派的研究方法决定的。法律人格以伦理人格作为其哲学基础,学说对法律人格的解释和发展难以避开伦理人格相关理论,但是仅拘泥于伦理人格,造成了法人制度构建解释上的困难。在法律实证主义的研究思潮中,伦理哲学对于法学的影响逐渐衰退,宪法中关于人的伦理条款担当了传统伦理人格对于法律人格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3.
以中长期经济运行和中央银行制度建设面临的风险为视角,文章探讨美联储应对2007-09金融危机的负面效应。综合来看,恶性通货膨胀风险、金融市场扭曲风险、中央银行独立性风险和财务风险是美联储为稳定金融体系而带来的潜在隐患。从中得出的启示是需要客观认识货币政策在危机时期的作用,以求审慎平衡货币政策的积极效应和负面效应。 相似文献
4.
以中长期经济运行和中央银行制度建设面临的风险为视角,文章探讨美联储应对2007—09金融危机的负面效应。综合来看,恶性通货膨胀风险、金融市场扭曲风险、中央银行独立性风险和财务风险是关联储为稳定金融体系而带来的潜在隐患。从中得出的启示是需要客观认识货币政策在危机时期的作用,以求审慎平衡货币政策的积极效应和负面效应。 相似文献
5.
6.
近代民法中的法律人格制度是德国历史法学派和汇编法学派运用康德哲学对罗马法人格进行改造的成果.康德哲学先验地视人为目的的伦理要求与以理性约束自己而行为的自由要求的对立统一要求民法必须同时兼顾两者,造成了民法中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分离,每个人因为先验的伦理而应当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只有理性的人才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相似文献
7.
为了应对2007-2009金融危机,美联储对传统货币政策进行了"创新",这包括把官方名义利率降至零附近和实施信贷宽松政策两个方面。文章分别从历史因素、金融因素、现实因素、可行性四个角度阐释了美联储"创新"货币政策的内在原因。在此基础之上,文章评析了危机时期美联储所发挥的作用。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