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篇
  免费   0篇
民族学   1篇
丛书文集   2篇
  2022年   1篇
  2014年   1篇
  2010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法律必须尊重人的自由和尊严,严禁把人仅仅当作手段来对待。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于自由意思决定的“认罪”、“认罚”,就是主体性原则的彰显。因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哲学根基就是主体性原则。只有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安排刑事诉讼活动,使之规范化、程序化运行,该刑事诉讼程序才是“正当的”。认罪认罚从宽结果的正当性,寓于正当程序之中。在符合了认罪认罚的条件后,对犯罪人的刑罚予以“从宽”。这是因为通过考量犯罪人的“认罪”与“认罚”,能够得出再犯的危险性可能不复存在,符合刑罚个别化机能。这样,“从宽”就有了实质上的根据,这就是优先考虑特殊预防的综合预防理论的思考方法。  相似文献   
2.
单位盗窃具有严重的法益侵害性。在以单位占有为目的而实施的盗窃行为的定性问题上,否定论者的推理方式不符合正确的三段论论证方式。非法占有目的包括为本人占有和为第三人占有。用民事救济的方式不足以规制单位盗窃行为。以单位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实施的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实施盗窃行为的自然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海瑞处于明王朝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的时代,为了维护统治秩序,他崇尚用严刑峻法来震慑犯罪,倡导教化以实现一般预防、维护礼治来强化社会秩序、发展经济以减少犯罪。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