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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与前科制度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累犯制度的理论根基是其应人身危险性和受谴责性都要比初犯大,不论基于报应还是功利的目的均应对其从严处罚.累犯的范围及其成立条件应以一个国家的刑事政策为指导,主要受一个时期的犯罪态势和治安状况以及刑罚观的影响.对应受谴责性和人身危险性均较大的再犯行为又不属于累犯的可以根据宽严相济政策的要求对其在法定幅度之内从重处罚.累犯与前科消灭制度的关系密切,累犯制度是建立在前科制度的基础之上的,一般情况下,前科的刑事法律后果是在相当的范围内前科是构成累犯的必备条件.我国在确立前科制度时应当建立前科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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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维智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139-143
现代刑事诉讼制度面临有效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司法难题。解决此难题的路径之一就是许可当事人间就证据问题、程序问题、乃至实体问题形成合意,合意在追究犯罪方面更符合刑事诉讼的目的,适应刑事政策的需要,使司法资源得到合理分配。合意已成为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方向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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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应当以实体构成为依托,促使证明活动成为庭审的本质和核心,并成为证据裁判的补充.诉讼总是有风险的,证明责任就是诉讼中的一种风险.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只有建构(检察官)争点形成责任-(被告)疑点形成责任-(检察官)疑点排除责任的证明责任分配体系,才能合理分配诉讼中的风险.争点形成责任、疑点形成责任和疑点排除责任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争点和疑点的不同内容也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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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毒品案件中诱惑侦查的适用与监督——兼析最高人民法院"法[2008]324号"文件第六部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作为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在打击犯罪尤其是在打击毒品犯罪等一些组织化和隐蔽性都比较强的犯罪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在我国的毒品犯罪中,诱惑侦查一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打击作用,另一方面却因制度缺失、规范失衡等出现了一些公权力滥用、公民基本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关于此问题的司法解释因存在基本概念混淆化、具体分类笼统化、犯意诱发合法化、诱惑侦查保密化等问题,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建议借鉴外国法中诱惑侦查适用与监督的成熟做法和思路,结合我国司法运行环境和体制,构建符合我国司法国情的适用与监督体系,以期杜绝因不当适用诱惑侦查所造成的危害,同时充分发挥此种特殊侦查手段在打击毒品犯罪中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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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维智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25(12):191-194
鉴定结论作为一种特殊的证据形式,除具有一般证据的特性而外,它自身不仅具有工具价值,还具有内 在价值。笔者认为鉴定结论的工具价值是通过其对庭审的功能表现出来,即补充法官认识的不足;其内在价值包 括实质公正、形式公正和效率,它是职权主义下的鉴定结论与当事人主义下的专家证言两种制度改革应当追求的 目标和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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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考评制度与刑事法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业务考评制度属法律规则之外的“规则”,在我国特定的司法背景和司法条件下,多年来业务考评制度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并仍然可能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业务考评制度存在着大量“前现代”的观念和违反诉讼规律的制度设计,与现代刑事法治的要求不相符合,使司法人员处在“双重结构化”之中,从而产生了一系列负面效应。基于刑事法治的立场,立足于中国现实及社会背景,笔者主张取消法院系统的业务考评制度,彻底改造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业务考评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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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司法实践的案件侦查终结时,由于种种原因未将侦查过程中所收集的全部证据材料移送审查起诉和审判的现象——即“弃证”时有发生,产生弃证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是不当“弃证”肯定会对刑事诉讼程序和案件质量产生负面影响。为规制刑事诉讼中的不当“弃证”,应当借鉴域外相关制度经验,进一步完善诉讼材料分类装卷制度、明确装卷标准及范围,建立所有证据统一编号制度,完善对侦查机关弃证行为的监督等来规制刑事证据移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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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有利于被告原则决定和指导着刑事证明责任的具体分配,是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根据。无罪推定原则确立和强化了证据裁判原则,同时可以克服刑事诉讼中的“真伪不明”,即指导法官在“未能形成确信心证时”应当如何判决的裁判法则。无罪推定原则一方面要求作为国家刑事追诉机关的检察机关,一旦向法院提出了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求和主张,它就有义务向法院证明被告人有罪这一结论的成立。另一方面无罪推定原则决定了被告疑点形成责任的性质是其辩护权的行使,被告疑点形成责任的范围仅限于有利于己证据的提出。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和有利于被告原则源于无罪推定原则,同时又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化和细化,可以使无罪推定原则得以实现,使证明责任得以有规律和始终如一的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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