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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独生子女已经进入婚育年龄,婚育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四老一小”养护与保健是难以承受的沉重负担。分担这些家庭保健与养护的重担是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需要和对“四老”当年积极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应有的关照和回报,是社会无可旁贷的重要责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和完善独生子女家庭保健与养护的利益导向机制,把“四老一小”的医疗保障放在优先的地位予以考虑和解决,社会已经具有这样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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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我国现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困境,提出了一个特殊群体: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面临的"四老一小"的医疗保健,是其他社会群体所没有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分担这些家庭医疗保健的重担,是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需要,是对"四老"当年积极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应有的回报,是社会无可旁贷的责任。率先解决"四老一小"的医疗保障具有现实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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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我国现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困境,提出了一个特殊群体: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面临的“四老一小”的医疗保健,是其他社会群体所没有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分担这些家庭医疗保健的重担,是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需要,是对“四老”当年积极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应有的回报,是社会无可旁贷的责任。率先解决“四老一小”的医疗保障具有现实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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