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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是属于人的担保,是由兰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予以履行的一种债的担保形式,是自然人或法人以其自身的资产和信誉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保证这种担保形式对主体有其严格要求,但在实际中,常有因主体不合格,即无保证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无效。但在保证无效后,无保证主体资格的保证人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法律对此尚未作明确的规定,理论界莫衷一是,审判实践中的做法不尽一致,有同一类型的案件在不同的地区,甚至不同的办案人员,结果会大不一样。这样不利于维护法…  相似文献   
2.
房屋预售合同就其性质而言是买卖合同的一种 ,但不是一般的买卖合同 ,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它也不同于一般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它虽然是预售合同 ,但不是预约 ,而是本约。预售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这种登记不同于产权登记 ,房屋预购人取得的权利不是房屋的所有权 ,仍然是一种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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