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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章对《石仓契约》中俗字释读疏漏进行了考释与补正。“//”均当为“背”的俗字,而非“堦”或“嘴”字;“”当为“此”的俗字,而非“尖”字;“”当为“短”的俗字,而非“缺”字;“”当为“尖”的俗字,而非“炎”字;“二小二勿”被误释为“二小二不小”,实为“二丝二忽”;“统纳”被误作“统纳”,实为“充纳”,“搭”被误作“榀搭”,实为“品搭”,其中“充”“品”分别受“纳”“搭”类化而作“统”“”。  相似文献   
2.
"作·名1/'之'·名2"与"为·名1/'之'·名2"结构可以为双宾结构,也可以为单宾结构,这要视动词"作"、"为"的不同义项而定;先秦及后世文献中的"为·名1/'之'·名2"结构与《尚书》"作·名1/'之'·名2"结构一脉相承,在《左传》及其以后的文献典籍中动词"为"基本上替代了动词"作"作为双宾动词的意义和用法。  相似文献   
3.
文章考校《石仓契约》中十余个疑难俗字。即“”“”“/樁”“”“”“”“”“”“”“”“”“”当分别为“背”“埕”“椿”“棟”“發”“荒”“窟”“瓦”“窑”“選”“種”“衆”的讹俗字,而非“貨”“罐”“樁”“揀”“叢”“疏”“掘”“”“瑤”“達”“耕”“裏”;“柚”“埬”分别为“抽”“棟”的换旁俗字,而非“柚”“堜”; “”为“拙”的讹字,又“拙”通“掘”;“”为“領”的讹俗字,又“領”通“嶺”,而非“镇”字;“”当为“魁”的讹俗字。  相似文献   
4.
文章对《石仓契约》(第三辑)中十余个疑难俗字进行了考校,指出“?”“垙”“”“厛”“樑”之“”“矮”之“”及“盘”之“”当分别为“坳”“缸”“背”“廳”“椽”“兒”及“磉”的俗字;“”则当为“衙?”的增旁字,而“衙?”即“衚衕(胡同)”;又“/”为“枙(軶)”的讹俗字,而“肥撘”实为“阔狭肥瘦品搭”。  相似文献   
5.
对今文《尚书》简单动词谓语句进行全面考察,并对简单动词谓语句各种句式的特点及相关动词的构句规律进行比较详尽的阐释。  相似文献   
6.
(3 2 )三载考绩 ,三考 ,黜陟幽明。 (《虞夏书·尧典》)《尚书易解》 :“黜陟幽明 ,废黜不贤者 ,升进贤者。”在两个意义相反的并列动词后面紧跟两个分属于两个动词的并列宾语。上例中的“黜陟幽明” ,动词“黜”与“陟”意义相反 ,带不同宾语。按今文《尚书》带不同宾语的动宾短语并列的一般格式“V1—O1—V2—O2”则为“黜幽陟明”。( 3 3 )凡民自得罪 :寇攘奸宄 ,杀越人于货 , 不畏死 ,罔弗憝。 (《周书·康诰》)在两个意义相关的并列动词“杀”与“越”(按 :越 ,《礼记缁衣》郑注 :越之言蹶也。颠越。)后面紧跟两个分属于两个动词的…  相似文献   
7.
论今文《尚书》的三价动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今文《尚书》的三价动词进行了考察研究,描写了三价动词谓语句的句法结构及语义结构模式,并尝试运用现代语言学的配价理论探讨该文献中三价动词的特点及其构句规律。  相似文献   
8.
民间手写文书在用字上很不规范,常常书写俗字、通假字等.此类用字问题也是民间文书整理工作中的棘手问题.文章对《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中有关俗字的误释、漏释问题进行了辨析与补正,并强调指出对民间用字的释读要力求准确和规范,而对于像清水江文书这类弥足丰富而珍贵的民间文书尤应如此.  相似文献   
9.
避讳作为历史文化,它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里根深蒂固的宗法观念和人们的畏忌心理。避讳不仅存在文献典籍中,也存在民间文契中。本文考察的是近代民间不动产买卖契中的避讳习俗。同宗房族间买卖田地,写立契约时忌用表义直白、显豁的"卖"字,而换用"卖"义模糊的字眼,如"便、就、归、推、并"等,所立文契也相应地称作"便契、就契、归约、推约、并约"等,凸显浓烈的宗族观念。近代民法禁止买卖官有田产,由于畏惧惩罚,所以人们在写立买卖文契时也避用"卖"字,而以"卖"义模糊的字如"退、推、过、当"等代之。在近代某些地区民间不动产买卖文契中,还忌用不吉利的凶字,如讳用"断、绝"等字。可见,深入研究民间文契中的避讳习俗,将有助于正确解读现存民间契约文书的真正内涵。  相似文献   
10.
清乾隆刑科题本档案史料中使用“将”字与“把”字处置式,两者的分布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前者主要见于书面语色彩较浓的“状招”“报称”“疏称”“判词”等部分,而后者一般见于口语色彩浓厚的“口供”部分。并且,两者在表达上也存在显著差异,前者倾向于对处置事件的客观表述,后者用于表达说话人对处置事件的主观认识和情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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