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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初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104-109
刑事和解在缓解纠纷双方对立关系、节省司法资源的同时会削弱刑罚的预防功能、损害社会民众的法制信心,对社会的发展及稳定产生一些消极作用或影响。刑事和解对社会的影响程度通常取决于刑事和解适用理由的公开透明性、适用结果的合情理性以及纠纷双方和解意愿在和解过程中的被尊重程度。因此,我国司法机关在加大对社会民众进行刑事和解宣传教育的同时,应注重刑事和解处理结果的合情理性,另外,我国立法机关也应尽快完善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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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效果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效果是指刑事讼诉的过程及结果对当事人、社会和刑事法律制度本身所产生的影响及结果。刑事诉讼效果存在正负之分 ,主要包括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并受刑事法律规范的完善程度、刑事司法工作者素质、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程度和刑事司法透明度等因素影响。为提高我国刑事诉讼效果 ,应加强对当事人和社会民众进行刑事裁决理由的公开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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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案例教学法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宋高初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4(1):102-105
案例教学法是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中的一种辅助性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在展示其教学优越性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不足之处。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应着重做好教学案例的选择与设计和外部环境的完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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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的社会效果是指刑事司法过程与结果对当事入、社会所产生的作用及影响.刑事司法的社会效果在现实生活中通常受刑事法律规范内容与情理间契合度、刑事司法人员的个人能力和当事人、社会民众对案件相关信息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影响.为提高刑事司法社会效果,目前我国刑事司法机关应加强与当事人、民众司法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刑事司法独立与新闻监督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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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初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6(4):110-114
因受传统法律观念影响和公安机关规避执业风险的现实需要,大多数轻伤害犯罪案件在现实生活中均通过刑事公诉方式进行处理。由于犯罪被害人合法权益保障方面的立法、司法存在缺陷,导致参与刑事公诉程序的轻伤害犯罪被害人在刑事司法实践中通常承担着较大的经济风险,主要体现为诉讼支出的必然性和物质损失获得有效弥补的或然性。为合法规避这种经济风险,现实生活中轻伤害犯罪被害人可积极申请刑事和解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诉判决执行不力有多种原因。附带民诉判决执行不力现状不利于刑诉活动的顺利进行,不利于打击预防犯罪和维持社会正义。针对附带民事判决不力现状,应采取以下完善措施:明确附带民诉判决被执行人范围;完善弥补附带民诉原告物质损失的督促措施;设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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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初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6(1):85-88
本文从判例法的概念及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分析入手,在详细论述判例法的优缺点后就我国能否引进判例法问题进行了探讨.作者认为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独有的一种法律渊源.我国既无引进判例法所需的历史积淀,也无判例法生存并发展所需的主客观条件.我国不宜引进判例法. 相似文献
9.
宋高初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19-24
由于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前置问题的立法不统一,常导致纠纷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调解意愿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实现。文章指出,基于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属性,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开展附带民事诉讼调解活动具有理论可行性;通过构建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激励机制、明确调解案件范围、灵活把握调解成立条件、加强对调解结果关联被追诉者刑罚待遇的理由说明等,以增强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前置的现实可行性。 相似文献
10.
宋高初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4):69-77
被追诉人逃匿后,我国现行刑事追缴制度及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均无法及时、有效地弥补刑民交叉案件中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保障刑民交叉案件中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被追诉人逃匿情形下,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应允许被害人就其未得以退赔的物质损失,向管辖法院先行提起民事侵权诉讼。为保障刑民交叉案件先民后刑处理方式得以顺利开展,我国应立法肯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被害人对保全财产的优先受偿权,并赋予被害人不服民事诉讼中止裁定的上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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