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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具有双重性.倾斜保护劳动者系劳动法的直接目的,而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则是劳动法的终极追求.两者各有其不同的指向、内涵、功能与作用机理,不能相互取代与吸收.劳动法的终极目的对直接目的既具有包容性,又具有制约性,以求保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与和谐共处.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支持与限定作为基本理念始终贯穿于劳动法的各项制度之中.  相似文献   
2.
劳动诉讼模式体系由私益诉讼、团体诉讼和公益诉讼构成,前两者是主要诉讼模式,后者仅具辅助性意义.目前,我国只有效率低下、公正性不足的劳动私益诉讼,没有植根于集体劳动关系的团体诉讼机制,更缺乏当前国际上日渐流行的劳动公益诉讼制度,完整的劳动诉讼模式体系尚未形成.我国应不断完善劳动私益诉讼机制,尽快启动劳动公益诉讼,探索改进集体协商制度,为劳动者团体诉讼之进行做好准备.  相似文献   
3.
理念的选择决定制度的内容与构成.我国现行非法流动赔偿责任制度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本位,忽视了劳资双方的不平等性,因而无法展示劳动法抑强扶弱的个性和追求实质公平的功能.我国应当转换理念,以劳动者利益保护为指向来重构非法流动赔偿责任制度,以按份之债替代连带之债,合理发挥过错在责任分配中的作用,并将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限定在直接损失的范围内.  相似文献   
4.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的特殊性是劳动关系本质属性的法律反映.劳动合同违约赔偿的归责原则具有区分性,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分别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与严格责任原则;劳动合同违约赔偿的方式具有法定性,劳动法应否认约定赔偿的效力,实施法定赔偿制度;劳动合同违约赔偿的范围具有差异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各自执行不同的赔偿标准.  相似文献   
5.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与排除妨害、预防妨害请求权虽同为物上请求权 ,但无论是在客体上还是在法律后果上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大差异。对它们能否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不应一概而论 ,而应区别对待。除已登记财产之返还请求权可以不适用诉讼时效外 ,排除妨害、预防妨害请求权以及未登记财产之返还请求权均应适用诉讼时效  相似文献   
6.
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之分。在具有明显依从性和隶属性的劳动关系中,若对双方当事人一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易为用人单位提供逃避法定义务和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口实;若一体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又会同时加重劳动者承担责任的风险,将其推向更加困难与无助的境地。只有对双方当事人区别对待,即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时,采过错责任原则,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时,采严格责任原则才真正符合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与立法本意。  相似文献   
7.
抵押期间既是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间,也是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它与抵押权存续期间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法律规定抵押期间的意旨在于平衡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的利益,充分发挥抵押物之经济效用.文章对《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条12款提出了质疑,并从抵押期间的起算日期、抵押期间的法律性质、抵押期产的具体设计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8.
从第三人为抵押人出发,抵押人凭借专有抗辩权不仅可以对抗抵押权人的抵押权,而且可以暂时或永久地摆脱担保责任的束缚,保全自己的财产利益.我国相关法律对于抵押人专有抗辩权的规定十分模糊,应从担保法原理及相关法律规范出发,对抵押人之专有抗辩权进行分析与归纳.  相似文献   
9.
文章在深入考察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国外破产法之相关规定,揭示了破产管理人违反职责的表现形态.并对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进行了介绍与分析.  相似文献   
10.
劳资协商对经济性裁员法律制度目的的实现具有保障性与支撑性的作用,经济性裁员法律制度也只有通过劳资协商方能对企业的裁员行为施加必要的调控与干预.我国企业裁员法律制度迄今未能体现劳资协商的精神,因而在法律实践中暴露出诸多缺陷与弊端.惟有适时引入劳资协商机制,并在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劳资协商规则进行精当的构思与设计,方能显著增强我国企业裁员法律制度良性运行的内部驱动力,充分展现法律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的功能与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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