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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体谈判是解决劳动矛盾的主要方式.目前我国劳资矛盾尖锐,工会不能发挥组织实施集体谈判的作用,工资集体谈判制度效果不佳,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最终还是要靠政府.政府在集体谈判中担当着组织、协调和监督的角色.现阶段我国政府应该从创造建立合作与和谐的劳动关系的舆论氛围、建立促进集体谈判的制度框架、加强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制建设、提升基层工会的层次,以及强化处理劳资关系的服务能力等方面推动集体谈判.  相似文献   
2.
刘景东  朱梦妍 《管理科学》2019,32(3):106-119
  在技术创新网络组织中存在两种治理机制,一种是网络行为主体之间的正式契约和制度安排,另一种是关系治理等非正式的治理机制。正式的治理机制作为协调手段被网络组织广泛使用,但他们仅仅为网络行为主体的交流提供了一个大致的框架,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和具体指向性使这些正式的协调手段对处于契约之外的众多无法辨识的问题显得无能为力。         技术创新网络惯例是创新网络行为主体重复的交互模式,是一种非正式的治理机制。通过对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1个创新网络41家企业的深入访谈、资料查询和文档查阅,在了解技术创新网络发展过程中的运作模式和运行状况基础上,采用扎根理论的方法,经过开放式编码、主轴编码和选择性编码过程,探析和归纳出网络惯例具有行为约束、关系规范和知识建构3种治理功能。         研究结果表明,网络惯例在技术创新网络中具有行为约束、关系规范和知识建构的治理功能,这些惯例在网络组织运行中可以有效指导组织成员的相关行为,促进创新网络中知识在行为主体之间的有效传播和共享,协调组织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以保持网络稳定,还可以推动网络的变革和演变。网络惯例的行为约束功能是其最基本的功能,它影响着关系规范功能和知识建构功能,同时关系规范功能也促进惯例的知识建构功能,而创新网络通过知识建构功能促进网络创新知识的搜索引导、收集整理和复制内化,进而影响整个创新网络的技术创新。         研究结果弥补了关于网络治理理论研究的一些不足,丰富和拓展了惯例在网络治理理论方面的研究,在实践中也可以对创新网络中各创新主体的合作行为、关系维护和知识获取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增强对技术创新网络惯例在治理过程中的有效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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