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1.
李奕廷 《江苏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4)
国际航运业的发展源远流长,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逐步构建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海商法律体系。作为法律体系补充的国际海事惯例日益受到重视,将国际海事惯例运用到国内司法活动的前置问题就是司法识别。司法识别包括程序方面的构造和实体方面的标准两大方面,程序构造和实体标准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了国际海事惯例司法识别问题的完整体系。从宏观角度对国际海事惯例的司法识别问题进行制度化完善,将有利于其科学规范的适用,为航运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2.
李奕廷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118-121
我国自1980年恢复保险业务以来,保险行业以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格式合同,在保险实务中,保险公司与投保者、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纠纷而对簿公堂的案例层出不穷。毕竟,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是由最大利益方——保险机构事先拟定,投保人只能接受而无修改权。大量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存在使得传统的合同"契约自由"原则成为一种虚构,因而,如何加强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制,维护契约之正义,已成为法律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