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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芳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8,(2)
古往今来,性与法有着不解之缘。然而,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我国人民对性与法往往望而生畏,不敢谈法,不敢谈性。近年来,言法制者有之,言性自由者也不乏其人。但毕竟谈法制与性自由的关系者不多。当前强调文明建设,而性文明应该算作一项。为了加强性关系的法律调整,预防性违法与性犯罪,应当在法学理论上,对性与法的关系问题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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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男女双方的法律行为,离婚权不为妇女所独有。但目前离婚纠纷占民事纠纷的很大比重,并且有的离婚诉讼是由妇女提出的,所以,正确认识妇女离婚权的取得、行使和保护,对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加速社会主义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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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留给全世界无产阶级的珍贵遗产——《论离婚法草案》,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名著,为我国广大的法律工作者所熟知。尤其是文中的至理名言,可谓有口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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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通则一章的具体设计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 (亲属 )编中 ,通则一章是总揽全编的关键所在。在通则一章中要重申和强化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从总体上规范婚姻家庭关系 ,体现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精神 ,同时增设亲属制度的一般规定 ,填补立法空白。 相似文献
6.
李忠芳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1,(1)
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新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它涉及面之广,地位之重要,仅次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本文仅就新婚姻法的几个有关问题发表拙见,作为推动学习的引玉之砖。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法定离婚理由的依据及其领先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忠芳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0,(2)
法定离婚理由,亦称法定离婚原因或条件,即离婚的实质要件。它是裁判离婚立法的核心内容,集中体现立法者对离婚所持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最能表明离婚立法的进步或落后程度。人们评价历史上出现的或现实中正在施行的某一离婚立法时,往往对其法定离婚理由的利害得失予以评说。最近,法学界有的同志撰文批评我国现行婚姻法所确定的离婚理由。笔 相似文献
8.
李忠芳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9,(5)
中国妇女要求参政,不如西方那样强烈而久远。它发端于本世纪初,中间几起几落,而今方兴未艾,且有新的跨越之势。目前在妇女学界展开的大讨论,热情声援妇女参政者大有人在,严加指责妇女参政者亦不乏其人。是非功过历史终要予以评说,但严酷的现实却要求人们做出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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