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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映东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3):15-18
事物的性质是由矛盾诸方面的合力共同决定,一般认为:“事物的性质是由矛盾主要方面所决定”,我们认为这一观点带有片面性,事物的性质不能由矛盾的一个方面决定,而是由矛盾的诸方面共同决定,从而提出了“矛盾合力”这一概念,并就对抗性矛盾、非对抗性矛盾、介于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之间的矛盾这三种形态的矛盾合力作了分析、论证,试图运用矛盾合力分析方法来认识、把握事物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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