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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人平等享有不可侵犯的尊严,这一理念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然而,尊严的实现在康德看来是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在社会中得以完成的。在当今社会,社会歧视是阻碍实现平等尊严的一个普遍性问题。消除社会歧视,实现人的尊严是迫在眉睫的任务。因此,从康德的视角入手,探讨当今社会歧视问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它对探索消除社会歧视和实现平等尊严来说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2.
康德尊严思想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尊严是康德道德哲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康德在继承古典优越性的意义上使用尊严这一概念,并将其视为理性存在者所拥有一种绝对价值和内在价值。前者是一种源始意义上的尊严,表现出平等性的属性;后者是一种实现了意义上的尊严,表现出差异性的属性。尊严的根据在于自律。可以说,康德的尊严观在尊严思想的发展史上是一个沟通古典与现代的桥梁。  相似文献   
3.
王福玲 《科学咨询》2023,(3):116-118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改变,夫妻双方对个人财产权益的关注和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夫妻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是否可以适当分离”“除了夫妻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制度外,还存在哪些情形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前提、原则和范围又是什么”等都是值得我们大家共同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在康德哲学中,尊严是一个内涵相当丰富的概念。康德分别在"源始的尊严"和"实现了的尊严"两种意义上运用这一概念。前者是人因其自由和理性平等享有的;后者是人因其德性享有的,即配享尊严的问题。与之相应,在权利问题上,一方面,康德主张尊严是人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同时也构成其他权利的前提,因此应坚决捍卫人的尊严和权利;另一方面,他也强调我们应该首先使自己配享权利,使自己作为一个权利主体保有尊严。  相似文献   
5.
尊严与价值的关系是康德哲学中最为扑簌迷离的问题。通过对康德哲学中内在价值和绝对价值概念的分析,我们主张,绝对价值和内在价值是对尊严之价值属性的描述,而非定义。有些康德主义者们认为,康德将尊严定义为价值,并进一步将其视为尊重人这一道德命令的根据。事实上,这一观点与康德哲学的思想存在分歧,因为在康德哲学中,价值概念不可能成为道德命令的根据。  相似文献   
6.
在当今社会,尊严已经成为一个核心的价值理念,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事实上,维护和捍卫人的尊严已经成为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尊严作为一种关系性的价值,表现为相对于他物而言的优越性。尊严的维护是在与他人的交往过程中实现的,这种维护既包括内在的维护,又包括外在的维护。前者着眼于个体,强调从每个人的自我修养做起,自我珍重并尊重他人,进而使自己配享尊严;后者着眼于法律秩序,强调从法律上捍卫每个人的正当权利,维护权利就是在直接或间接地维护人的尊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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