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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代青年的道德表现与体系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杭州胡斌飙车案”、“复旦学子虐猫”到“时尚女孩拒绝帮扶摔伤老人”,形形色色的表象后蕴含着同一实质:当代中国青年在社会化过程中,面对西方思潮与社会转型的冲击,其价值观念、行为方式都已发生剧变,部分青年表现出道德自我意识膨胀、道德功利性明显、道德价值混乱等多方面的道德偏失。重构当代青年道德体系.培育与现代化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道德人格和道德主体精神,使每个个体走出道德困惑,不仅是青年成人成才的自我要求,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求。 相似文献
2.
谢晖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
|主持人手记|近百余年来,中国历经了从帝制国家向共和国家转型的艰难过程。帝制国家的基本特点是睥睨天下,唯我独尊;而共和国家却需要在全球结构中与他国和平相处,互利共赢。 相似文献
3.
谢晖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
主持人手记又是一年脚步匆匆。2006年即将从我们的指缝中溜走!但对民间规则的研究而言,2006年却是值得记住的一年,因为在这一年里,不仅在国内召开了以该问题为主题的两次大型的(从所收到的论文看)学术研讨会,而且本年度出版的相关学术专著、发表的学术论文也格外多一些。我 相似文献
4.
诠释法律的多样性是一个复杂的法理学问题。作者对诠释法律的表现方式、方法、目的、效力和结果等进行了概念梳理和问题反省,对其中涉及的理论法学和实践法学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法律实体是指法律体系内部用来调整主体交往关系中具有的以目的性或目标性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它构成了法律体系的基础。法律上设定法律实体,在于通过法律的规定更好地实现人们所向往的实质正义(实质理性)。实质正义是人们站在人类普遍平等的立场上的一种目的性价值追求,是对法律合理性的探索和对法律合法性的反思。从法律实体与实质理性的关系看,法律实体是有关实质理性(实质正义)的法律规范模式。法律实体是检视法律合法性的价值根据,它表明根据良法统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法律实体作为实质理性的规范表达,它本身是法律实践的指示灯;在结果意义上,法律实体决定着人们的权利实有状态。从司法角度看,法律实体是司法活动的判断准绳,它限定了司法程序的运用范围和界限,并完善司法活动的内容。 相似文献
6.
7.
诠释法律的语言工具及其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语言是诠释法律的最基本工具,与其他诠释工具相比,语言具有霸权主义特点。以语言诠释法律是通过"说"来完成的,体现出了法律诠释的大众化情节。语言是认知对象的客观规定性和认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之间的一种契通方式,通过语言诠释法律存在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两种趋向。以语言诠释法律的效力是指语言解释法律的可能性问题,它存在于法律文本、解释者和听者(读者)三方,以及法律文本和解释者、解释者和听者(读者)这两组关系中。由于语言的模糊性、含混性以及人的意识的有限性,产生了语言诠释法律的无效问题。 相似文献
8.
法律意义标志的诠释学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是人类通过规则所构筑的意义体系。然而 ,当人们对法律意义进行诠释时 ,所得出的法律意义每每大相径庭。这反映了在法律意义的理解上 ,“只要有理解 ,理解便会不同”的道理。那么 ,如何寻求法律的意义 :有人主张通过追问法律的合法性寻求其意义 ;有人主张通过品读立法者意志寻求其意义 ;有人主张法律的意义就在于法律的文本 ;还有人主张法律的意义在于人们通过对法律的对话而形成关于法律共识。文章站在诠释学的立场上 ,对如上法律的意义标志作了学理解说 ,以证成法律意义标志多元的诠释学理由 相似文献
9.
法理学:从宏大叙事到微观论证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我国法理学直接来源于苏联的法理学 ,间接秉承着欧陆法理学传统。该传统在以往的特点是特别关注法律的“宏大”问题。 2 0世纪以来 ,欧陆法理学明显出现的对司法中微观问题的系统论述 ,并未在我们这里得到回应。只是近些年来 ,随着中国司法改革任务的提出以及司法在法治乃至整个社会、政治生活中地位的日显 ,我们才开始关注司法并同时关注欧陆和英美关于司法的理论。尽管如此 ,我们对于司法中法理学问题的探讨还只是初步的 ,还没有引起法理学界的共同关注。这就需要我们不失时机地将法理学研究的主要任务放到以司法为核心的法律之“微观论证”上来。本组笔谈的目的即在于此。 相似文献
10.
现代法律是现代文化环境的产物,并随现代文化环境的发展而发展,也需要现代文化环境的保障而真正实现其价值。现代文化是由诸文化形式——物质文化、心理—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合力作用而形成的,因而,现代文化环境各要素之间只有和谐一致.才能使法律发挥更有效的整体功能。否则,法律或者虚设,或者运行紊乱。 相似文献